請問二手房原房主沒有過戶土地證,性質為劃撥,我要怎麼去過戶呢

2021-03-22 14:38:19 字數 1591 閱讀 6579

1樓:匿名使用者

劃撥不同與出讓,你的地的屬性有待於確認!

土地證過戶很簡單,原所有人和新所有人倆人,帶著老土地證,身份證,過戶後的房產證去國土局!

給你說一下劃撥與出讓的區別:

劃撥土地在使用許可權上一般沒有明確的限制,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比如現在的經濟適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劃撥的,不過這類房屋在**時要向國家補交土地出讓金。

出讓土地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業40年,綜合50年。開發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讓的。出讓土地到期後可以續交出讓金繼續使用。

劃撥和出讓的主要區別是房產**時,買方辦理土地證過戶時要不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劃撥土地是國家無償劃撥給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用於這些單位為職工建房,解決單位職工的住房問題,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

房改以後,單位公房實行私有化,這些房產以成本價賣給職工並領取了房產證和土地證,土地的性質便為劃撥土地。

如果職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買方在辦理土地證過戶時,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以補償國家當初無償的劃撥,使國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補償。買方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後,領取的新土地證,土地的性質就變成出讓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二手房過戶,依據《房屋登記辦法》不涉及土地證,需要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過戶需要的資料參見第三十三條。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3樓:匿名使用者

有產權證就行了,不要什麼土地證。

4樓:秋水地久

第2個回答不錯比較全面

我最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對方有土地證也有房產證,土地證性質是劃撥,這樣過戶是不是還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5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出讓金應繳納成交價*1%+基準地價*土地分攤面積*2%,在房管局交易是沒有風險

6樓:匿名使用者

房改房而

bai已,沒什麼風險,只是過戶du時房東夫妻雙方zhi都要到dao場。稅費多交一個點的版土地收益

金!基準地權價是房地局定的,看你成交價就知道是三類左右的房子了,面積乘以1500過戶就可以了,我在長沙從事房地產5年多,都是這樣搞的。

快點過戶,最近還可以退1%的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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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你土地bai證沒有辦,你當du時房產證怎zhi 麼過戶的?過dao戶最基本條件是內2證齊全,我估計你當時容不是過戶,是找人改名字的,才直擊把房產證辦出來。土地證當時沒有重視。這樣的話,你可以憑房產證和相關證件到國土所重新辦理,不需要過戶,你可到國土所詳細諮詢還需要別的什麼證件。這個值得讓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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