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意外受傷,包工頭需要承擔多少責任

2021-03-09 13:25:42 字數 6188 閱讀 4030

1樓:正氣長春

工人意外受傷,包工頭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如果發包人明知包工人沒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還給予發包,應與包工頭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2] 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樓:老是跑龍套

這件事中,甲和乙都沒有責任。

甲是僱了你父親來拆房子,但是受傷的民工卻是你父親僱的,所以,傷者你父親要付一定責任。

這種受僱人員受傷,只能上溯一級的僱主,但是,甲在這次事故中有過錯的除外。

3樓:匿名使用者

1.你爸爸和傷者是僱主與僱員的關係。

2.按法律規定你爸爸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但如果在受傷時僱員也存在一定的過錯,可以適當減輕你爸爸的賠償責任,但你爸爸仍應承擔大部分賠償責任的。

3.房主甲也應和你爸爸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樓:2006包子

包工頭跑的脫得....

工人在建築工地受傷,包工頭有什麼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承擔賠償責任,掛靠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特殊情況下,發包方也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一、正常情況下,工人在建築工地幹活是不籤勞動合同的,正常就是僱傭關係。

1、工人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造成身體損害,其損傷應由僱傭他的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2、包工頭是工人的實際僱主應對工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包工頭掛靠在某公司,這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4、如果包工頭沒有資質的,發包方在對外分包建設工程時應審查分包人的相應資質,並簽訂書面的建設工程分包合同。如果發包方明知包工頭不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的,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二、賠償的範圍:

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的生活費等。

三、具體的法律依據:

1、依照《民法通則》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拓展資料

關於「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2023年1月2口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廢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廢撫卹費或因工殘廢補助費。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係的認定。

醫療費1.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3.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誤工費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6樓:匿名使用者

由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或者轉包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進行賠償。但是,具有法定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或者轉包方賠償之後,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前款第(四)、(五)項明確的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有權向相關組織、單位和個人追償。

7樓:資深北京律師

一、你給受傷工人支付勞務報酬,進行管理,你與受傷工人形成勞務合同關係,你應當對受傷工人承擔僱主責任。你上面的包工頭(大包),及大包上面的公司將工程違法分包給了沒有資質的你及大包,應當與你承擔連帶責任。建議你配合傷者進行索賠,這樣對你對傷者最有利。

宣告一點,這樣的案例我們操作過很多,我的回答幾乎是肯定的。

二、如果傷者在工地幹活的證據充分,能夠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傷者也可以申請認定工傷,直接向公司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這個方式取證難度大,訴訟時間長,不是首選。

8樓:原野茫茫

根據相關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如果是勞務關係,要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結合勞務合同的約定,看包工頭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勞動關係,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按照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0樓:伊菲兒君臨天下

任何人在工作時發生的傷害都算工傷的性質,他跟你工地的領導包括你的直接的領導人包括這個公司都有直接的關係。

11樓:冰泉瀲灩

如果你找來的人和你沒有勞動關係、僱傭關係,並且,你和你找來的人,都是給你上面的包工頭幹活的,那麼你就沒什麼責任了。

沒有和你上面的包公頭籤合同,那就要看能不能構成勞動或者僱傭關係,能的話,工人受傷僱主是有責任的;如果你和你找的人一起承包包工頭的某項工作,這種承包關係中,包工頭是沒有責任的,受傷只能算自己的。

12樓:風華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我覺得包工頭需要承擔一些醫療責任。

誠心為您解答,希望不吝採納。

13樓:漆黑小胖墩

我告訴身邊的老鄉朋友們去工地一定要和公司籤合同,不能接小包工頭叫去的活!

14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要負擔所有的醫藥費,誤工費

15樓:可愛的水墨默

找建築對應的公司,在給他做事,但是沒有合同會比較麻煩

16樓:匿名使用者

包工頭、總包方都有直接責任,找包工頭,或者找甲方解決

17樓:今生無悔

你拿你上面公司給你發工資的工資條就能找他了,有工資條就行成勞務關係了。

18樓:痕水月

包工頭肯定有監督不到位的責任,然後還有安全知識宣傳不到位的責任負的。

建造房屋時工人受傷,包工頭和房主該負多少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都要負責任的,而且附有連帶責任。

其中你爺爺是否有隱瞞年齡的情況,如果有的話也有責任的。

至於賠償,不知道你們當地的男性平均年齡是多少?估計也沒有多少可以賠償的。

比例需要按責任劃分確定。

20樓:匿名使用者

僱傭關係中的僱員在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的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由此可知,包工頭沒有資質承包業務,房主未盡審查包工頭資質的義務,包工頭和房主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擔責任的比例是由當事人的過錯程度決定的,賠償額是要根據你們當地的生活標準等才能計算出來的

沒辦法給給出數字的,這個必須根據醫院的各種票據和傷害程度等必要支出等計算,建議還是找個律師給你算

工人在工地意外受傷,包工頭需要支付以及賠償醫藥費麼?

21樓:匿名使用者

工人在工地受傷,屬於工傷;

應當由包工頭承擔,但如果包工頭無力承擔的情況下,由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賠償後,用人單位可以向包工頭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五)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身體受到一般傷害的賠償專案

1、醫療費用: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醫療費的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的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固定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

受害人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信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該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票據應該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確定。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需到外地**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在工地受傷超過24小時告訴包工頭,包工頭說不關他的事有

這個比較嚴重了,可能構成傷殘的,你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因為包工頭不承認,你當時出事之後又沒直接入院,所以這個事你只有找工友作證了,收集兩份以上工友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醫院的病歷或診斷證明中應該有受傷時間的記錄,那個也可以作為證據。如果你經濟困難,可以到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工人在建築工地受傷,包工頭有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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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工人受傷,包工頭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我看了下,你主要闡述的過多的是法院的判決結果,以及其他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其實對於類似的案件,主要是看受傷害的人自己有無過失。房主和包工頭 包工頭與工人之間所籤合同中約定的受傷害的情形與賠償事項是本案的重點。受傷害的人如果自己有處置不當的,責其本身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反之,則由包工頭和房主承擔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