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修正與修訂有什麼區別

2021-03-09 13:24:39 字數 5859 閱讀 9514

1樓:蛙家居

法律的「修正」與「修訂」的區別主要是表決的內容不同。

1、審議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通常提出修正案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修正案草案進行的,未作修改的部分不審議。如2023年9月30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2023年2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全國人**律委員會向常委會作《全國人**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對審計法修正的條款內容進行了審議。

法律的修訂通常提出全面的修訂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草案文字的全部內容,而不是針對修改內容進行審議,如公司法的修訂。

2、表決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在表決通過時,通過的是修改某某法律的決定或者修正案,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法律的修訂,表決通過的是整個修訂草案,如公司法的修訂。

拓展資料:

修正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xiū zhènɡ,指改正;品格端正,亦指遵行正道的人。出自《漢書·賈山傳》:"舉賢以自輔弼,求修正之士使直諫。"

2樓:麼麼球

第一,修改的內容不同法律的修正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的部分條款進行的修改,是區域性的或者個別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7日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只對個人所得稅法的兩條內容作了修改。當然有時法律的修正條款不少,但從總體上來看還是區域性的,不是全域性的修改,只能是修正,不是修訂。

法律的修訂則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進行全面的修改,是整體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該法進行了全面修改,產生了一部新的公司法。

第二,審議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通常提出修正案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修正案草案進行的,未作修改的部分不審議。如2023年9月30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2023年2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全國人**律委員會向常委會作《全國人**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對審計法修正的條款內容進行了審議。

法律的修訂通常提出全面的修訂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草案文字的全部內容,而不是針對修改內容進行審議,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三,表決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在表決通過時,通過的是修改某某法律的決定或者修正案,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法律的修訂,表決通過的是整個修訂草案,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四,公佈的方式不同

法律的修正,其公佈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公佈修改決定,即****釋出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改決定,再由有關部門根據修改決定將修正後的法律予以重新公佈。

如2023年2月28日第48號****令公佈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在該修改決定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佈」,據此,有關部門重新公佈了審計法,並寫明「根據2023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修正」。

另一種是公佈法律修正案,即****釋出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法律文字不重新公佈,原法律條文保持不動,引用法律時可直接引用法律修正案的條文。如2023年刑法頒佈實施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六個刑法修正案,刑法條文仍保持不動。

法律的修訂,沒有修改決定,****令直接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法律文字全文,如2023年修訂的公司法。

第五,生效日期不同

採用修正方式修改的法律,只對修正的條款規定一個新的生效日期,原法律的生效日期不變,即未修正的條款的生效日期仍為原法律的生效日期。如審計法的修正就是如此。審計法修正的條款自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審計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施行日期仍是原審計法規定的「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未作任何修改,也不能作出修改。

採用修訂方式修改的法律,對原法律規定的生效日期必須作出修改,另行規定新的生效日期。如原公司法是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2023年修訂後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詞語:修訂

拼音:xiū dìng

注音:ㄒㄧㄡ ㄉㄧㄥˋ

詞性:動詞

引證解釋

修改訂正。 宋 朱熹 《答滕德章》:「 熹 舊所為書,近加修訂,稍有條理。」 田北湖 《**章源流》:「慮其害政,而削其跡; 孔氏 修訂國典,更有黜除。」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的修改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修正,另一種是修訂。法律的修正與修訂主要有以下區別:

第一,修改的內容不同法律的修正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的部分條款進行的修改,是區域性的或者個別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7日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只對個人所得稅法的兩條內容作了修改。當然有時法律的修正條款不少,但從總體上來看還是區域性的,不是全域性的修改,只能是修正,不是修訂。

法律的修訂則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進行全面的修改,是整體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該法進行了全面修改,產生了一部新的公司法。

第二,審議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通常提出修正案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修正案草案進行的,未作修改的部分不審議。如2023年9月30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2023年2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全國人**律委員會向常委會作《全國人**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對審計法修正的條款內容進行了審議。

法律的修訂通常提出全面的修訂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草案文字的全部內容,而不是針對修改內容進行審議,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三,表決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在表決通過時,通過的是修改某某法律的決定或者修正案,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法律的修訂,表決通過的是整個修訂草案,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四,公佈的方式不同

法律的修正,其公佈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公佈修改決定,即****釋出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改決定,再由有關部門根據修改決定將修正後的法律予以重新公佈。如2023年2月28日第48號****令公佈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在該修改決定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佈」,據此,有關部門重新公佈了審計法,並寫明「根據2023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修正」。

另一種是公佈法律修正案,即****釋出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法律文字不重新公佈,原法律條文保持不動,引用法律時可直接引用法律修正案的條文。如2023年刑法頒佈實施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六個刑法修正案,刑法條文仍保持不動。

法律的修訂,沒有修改決定,****令直接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法律文字全文,如2023年修訂的公司法。

第五,生效日期不同

採用修正方式修改的法律,只對修正的條款規定一個新的生效日期,原法律的生效日期不變,即未修正的條款的生效日期仍為原法律的生效日期。如審計法的修正就是如此。審計法修正的條款自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審計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施行日期仍是原審計法規定的「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未作任何修改,也不能作出修改。

採用修訂方式修改的法律,對原法律規定的生效日期必須作出修改,另行規定新的生效日期。如原公司法是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2023年修訂後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4樓:

一個意思.

不過用的時候,修正多是法學用語.還是以前法學家愛用的.

現在沒人用了.

因為用這個詞說明對現行法律不滿啊!

5樓:未來法律

一、修改內容不同

修正是對部分條款修改,是區域性或者個別的修改;修訂是對全面的、整體的修改

二、審議內容不同

修正審議的是修正案草案,只對修改的部分;修訂針對全面的修訂草案,是草案文字的全部內容

三、表決內容不同

修正表決通過的是修改某法律的決定或者修正案;修訂表決通過的事某修訂草案

四、公佈方式不同

修正公佈方式有兩種:公佈修改決定和公佈修正草案;修訂是****令直接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法律文字全文

五、生效日期不同

修正只對修正的條款規定新的生效日期;修訂是對原法律規定的生效日期作出修改

法律法規的修正是什麼意思?

6樓:明白婆婆

我國法律的修改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修正,另一種是修訂。法律的修正與修訂主要有以下區別:

第一,修改的內容不同法律的修正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的部分條款進行的修改,是區域性的或者個別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7日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只對個人所得稅法的兩條內容作了修改。當然有時法律的修正條款不少,但從總體上來看還是區域性的,不是全域性的修改,只能是修正,不是修訂。

法律的修訂則是指法定機關對法律進行全面的修改,是整體的修改。如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0月27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該法進行了全面修改,產生了一部新的公司法。

第二,審議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通常提出修正案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修正案草案進行的,未作修改的部分不審議。如2023年9月30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2023年2月25日,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次會議,全國人**律委員會向常委會作《全國人**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常委會對審計法修正的條款內容進行了審議。

法律的修訂通常提出全面的修訂草案,審議機關的審議是針對草案文字的全部內容,而不是針對修改內容進行審議,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三,表決的內容不同

法律的修正,在表決通過時,通過的是修改某某法律的決定或者修正案,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

法律的修訂,表決通過的是整個修訂草案,如公司法的修訂。

第四,公佈的方式不同

法律的修正,其公佈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公佈修改決定,即****釋出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改決定,再由有關部門根據修改決定將修正後的法律予以重新公佈。如2023年2月28日第48號****令公佈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在該修改決定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佈」,據此,有關部門重新公佈了審計法,並寫明「根據2023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修正」。

另一種是公佈法律修正案,即****釋出主席令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修正案,法律文字不重新公佈,原法律條文保持不動,引用法律時可直接引用法律修正案的條文。如2023年刑法頒佈實施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六個刑法修正案,刑法條文仍保持不動。

法律的修訂,沒有修改決定,****令直接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法律文字全文,如2023年修訂的公司法。

第五,生效日期不同

採用修正方式修改的法律,只對修正的條款規定一個新的生效日期,原法律的生效日期不變,即未修正的條款的生效日期仍為原法律的生效日期。如審計法的修正就是如此。審計法修正的條款自 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審計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施行日期仍是原審計法規定的「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未作任何修改,也不能作出修改。

採用修訂方式修改的法律,對原法律規定的生效日期必須作出修改,另行規定新的生效日期。如原公司法是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2023年修訂後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紀律與法律有何異同法律和紀律有什麼區別?

紀律與法律都是必須遵守的規章 條文。區別如下 1 定義不同 紀律是在一定社會條件下形成的 一種集體成員必須遵守的規章 條例的總和,是要求人們在集體生活中遵守秩序 執行命令和履行職責的一種行為規則。紀律具有社會性 歷史性,階級性和強制性的特點。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

法律上訂金和定金有什麼區別

買房子時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欺詐和欺騙有什麼區別法律怎麼認定

這兩個詞嚴格意義上來說沒有區別,說法不同而已。硬要是區分的話,在程度上有所差別。我們更多的是用 欺詐合同 而不是用 欺騙合同 民法中 欺詐 包括虛構事實,隱瞞真實情況。意味著即使沒有欺騙行為,但當事人有義務告知他人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使對方錯誤理解,從而做出錯誤決定,依舊可以認定為欺詐。而欺騙更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