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的區別

2021-03-07 02:28:39 字數 1137 閱讀 7603

1樓:華律網

欠款人就是欠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和欠的含意並不一樣,在一些法律糾紛中,會因為字眼來大做文章。(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3)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和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2樓:匿名使用者

主債權。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主張的權利。在實際工作中,一般來說,不良資產的主債權是比較清晰的。

但也存在不明確的情況,如由於工作疏忽和對國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等方面的原因,債務人和債權人在債務本金和利息的計算上可能產生不一致。這就要求我們依法正確主張債權本金和利息。另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由於債務人合併、分立、重組等多方面的原因,債務人的法律主體可能發生了變化,如債務人被有關**主管部門撤消而未進行清算,對此,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將其主管部門或債務變更後的當事人作為償債主體進行追索。

此外,我們向主債務人主張債權應當注意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權利,否則,就會失去法律的保護。

從債務人一般指保證人

比如主合同是欠款合同,從合同是保證合同

主合同的保證人就是從債務人

3樓:四哥有法說

1、主債務

人又稱第一債務人,是直接承擔票據付款責任的人。

2、第一債務人(主債務人)的內涵: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的物件。當持票人按照規定提示票據要求付款時,付款人應按票據記載支付票款,履行應盡義務。

隨著主債務人的付款,所有的債務人的責任均告解除,票據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也歸於消滅。

3、主債務人和從債務人在履行票據義務(主要是向權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權利人首先應向主債務人請求付款,只有當主債務人拒絕承兌或付款時才向從債務人追索款項。

什麼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什麼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享有的權利

欠款人就是欠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和欠的含意並不一樣,在一些法律糾紛中,會因為字眼來大做文章。1 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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