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鑑定費由工傷保險**支付。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費由工傷保險**支付。但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不服,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的,重新鑑定改變結論的,由工傷保險**支付;沒有改變結論的,由申請人支付。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支付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樓:微胖界的帥
只要認定為工傷就由用工單位承擔。
3樓:厙丹彤
工傷鑑定為無傷殘等級,合同期到了,因為工傷鑑定已經出來說明已經醫療期結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解除以後舊傷**的工傷醫療費應該由仍工傷**支付,不是單位。如果單位沒為你參保工傷保險則由單位支付。
交通事故 傷殘鑑定沒有評上等級 費用是誰出
4樓:徐海華
屬於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醫院檢查費屬於同樣性質,由肇事責任方承擔。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做鑑定沒做出傷殘等級請問鑑定費由誰出?
5樓:奮鬥的小夥兒
不構成傷殘一般需要傷者承擔鑑定費。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後沒有構成傷殘的鑑定費誰承擔
6樓:劉鵬
這種情況會比較複雜,正常情況下,屬於原告擴大損失,由其自負。
7樓:稱蘭樸念
交通肇事中傷殘鑑定費在起訴中提出的,誰提出誰預交,一般就是被害人提出,並預交。
鑑定後,如果構成傷殘等級則由肇事一方出,如果沒有則被害人出。
8樓:天蟾如月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計入事故損失總額。這屬於保險公司理賠專案(與鑑定結論是否認定存在傷殘無關)。
工傷鑑定為無傷殘等級,合同到期了,還需要**,那之後的費用該由誰承擔?
9樓:簡簡單單
1、工傷鑑定為無傷殘等級,合同到期了,還需要**,那之後的費用仍由用人單位承擔的。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0樓:網友
即使不能鑑定我傷殘等級,繼續**的費用還是由公司出的,在醫療期內,公司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樓:網友
等級不足,但然後可以是工傷。工傷也不是必須有等級的。
但勞動合同法中對於解除勞動合同中有規定: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注意你的醫療期。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報銷費用。
縱橫法律網-重慶進明律師事務所-劉銀勇律師。
工傷傷殘等級去哪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去哪裡鑑定
傷者職工將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資料遞交給勞動局工傷科,由工傷科代為提交到市鑑定委員會,被受理後由市鑑定委員會隨機安排傷者職工到所在市具備工傷鑑定資質的醫院做檢查,由3到5名專家給出鑑定意見,最後鑑定委員會綜合專家意見得出鑑定結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
手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手指傷殘鑑定標準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誰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如果與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保險,找保險賠償。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隱雹擾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肆租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