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知匯居家
有負責方來維修,並且承擔維修費用。
房屋是什麼型別的房屋,是自己老家的自建民房、自建別墅;這種房子的漏水就直接由業主自行承擔維修,及維修產生的所有的費用;
花錢買的商品房住宅房、門面房的;這個漏水是有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以及由物業承擔維修的所有費用;
如果因漏水過多、過大,損壞了業主物品的,物業還需要承擔賠償的費用。
租出去的房屋漏水應該由誰來修
2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是由房東來維修的,如果租戶沒有惡意損壞的話,具體要看房屋漏水的緣由。如果是新房,質保期內可以找開發商無償維修,過了質保期,可以找物業配合維修。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是租客人為造成的房屋損壞都應該有房東來維護。因為如果沒有租客,你的房子也會漏水啊。
4樓:典採夢
誰使用誰負責,誰使用壞了 ,誰負責。
5樓:心鮮
當然應該由房東來修。
房子漏水的損失該由誰來承擔呢?
6樓:零點**
房屋漏水,首先要確定是誰的責任,責任的劃分非常的關鍵,以下依據,供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劃上專屬於特定房屋且建設單位銷售時 已經根據規劃列入該特定房屋買賣中的露臺等 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六章所稱專有部分的組成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 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築工程的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 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三):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 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7樓:網友
應該去找開發商要求賠償,至於是由開發商,還是物業來承擔這個費用,那是他們之間的事情。。如果得不到解決,不建議上法院。。給電視臺打**比上法院去解決的速度快多了。。。
8樓:最強大腦花
業主發現自己的房屋出現了漏水的問題,要第一時間要聯絡樓上業主或物業,對漏水原因進行排查,確定房屋漏水的責任人。
房屋在保修期內的,無論是何種原因導致房屋漏水,開發商都應該負責維修。如果在保修期外,因管道損壞或房屋裂縫造成房屋漏水的,要聯絡物業進行維修,費用可以從房屋維修**中支付。因防水層損壞而漏水的,若是自然損壞,漏水所涉及的業主進行維修並分攤費用;若是人為損壞,則由損壞防水層的責任人負責維修。
9樓:家裡不漏水
你找錯物件了,如果是在5年防水質保期內,開發商負責,過期了自己負責!不是找物業,除非你與物業籤的合同裡有這些規定!關於損失問題首先請房屋質量檢驗部門對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補漏作出鑑定報告;鑑定出來後,責任就明白了,誰的責任誰賠償。
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
10樓:網友
首先、你們看漏水是你們自己的問題。還是質量問題、如果是質量問題,和物業妥協(具體妥協辦法好多、我也不一一解釋了)、要是自己問題。那就自己承擔。
11樓:網友
那要看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漏水,大多數物業是不會賠償的,他會要你去找開發商,理論上也只有開發商有責任進行賠付。而如果是由於你個人裝修,造成的問題,那就應由你個人承擔,或者由你去找當初進行裝修的裝修單位進行賠付。
12樓:汪華維修師
儲存證據,和物業理論或打官司。
房屋漏水由是否由該物業負責
13樓:鑽誠投資擔保****
要看造成滲漏的原因,如果是樓上裝修造成的,則依法應當由樓上負責維修,並賠償損失;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則由開發商負責維修,並賠償損失。
房子漏水解決辦法:
先在漏水最嚴重的位置進行原因排查,分析出具體是什麼原因漏水。
1、外牆漏水。那必須找物業解決問題,因為外牆漏水修補起來很麻煩。
2、衛生間、廚房、陽臺漏水,那就是防水沒做好,那就要將地面地磚或者衛生間沉箱拆掉,重新找平做防水,再貼磚,貼磚的時候儘量小心,不要將防水層刮掉,還有就是需要注意地面與牆面介面位置防水的介面位置,儘量往上刷點,不要就只是刷地面。
3、水管漏水,那要排查出哪個位置水管破了,找出自己當初水電鋪設的竣工圖,對照找出水管走向,然後排查漏水位置,將小範圍的地磚拆除,然後將水管重新修補好,水壓測試,沒問題的話那就可以重新鋪磚了。(注意最好還有多餘地磚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建議看下打大一點,不然只修補一兩塊很難看)
總之,根據實際產生漏水的原因,是因為防水問題、還是水管滲水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再進行修補方案確定,不要盲目去做。
14樓:沛沛豬的母嬰小智慧
房屋漏水若設計存在漏洞,應找開發商解決,若為房屋質量問題,則由施工單位解決,如果開發商和施工單位都找不到,並且已向物業繳納房屋物業維修**的情況下,可找物業公司解決,物業公司應該全權負責維修、維護並幫助崔先生解決漏水的問題,並做好防水工作。
房屋物業維修**是指售房單位在銷售商品住房時,依法向購房者根據售房合同一次性代為收取的費用,用於日後對該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保修期滿後的維護、大修、更新、改造的儲備資金。房屋物業維修資金的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因此,崔先生若向物業公司繳納了房屋物業維修資金,那麼就應該享有對公共設施維護的權益。
15樓:網友
首先你要搞清楚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房屋漏水,如過是房屋自生的問題,如排水系統設計不科學、房屋建築瑕疵等問題就應該找物業,如果是認為原因造成的那就應該找相關的當事人。
16樓:網友
一、不要考慮的太過複雜,樓上的行為已經對你的權益構成了侵害,無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漏水,樓上均有責任積極配合維修,但如果其沒有履行或履行的不合規定要求,均構成了侵權。
三、我們可以舉例說明一下:假如你的鄰居買了一輛自行車,每天出門總撞到你,而你的鄰居絲毫沒有歉意且每天我行我素,面對你的責問,他說這與我無關,這是車子的質量問題,說一買回來剎車便不好使,如果你感覺不高興,你去找廠家吧,這顯然是無理的。
17樓:網友
肯定是樓上的問題了,我就是做防水堵漏的,處理太多像你這樣的問題。
18樓:甲板
這與物管無關,直接找樓上的商量,就你和樓上的關係了。
問題很簡單,就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找樓上。。。
先協商,一般樓上的不理解,不成,到法院起訴。
房屋漏水應該有誰負責?
19樓:網友
1、房屋已經交房給業主的情況下,那漏水問題就應該是業主負責。
2、房屋沒過戶的 情況下,就應該是有開發商自己負責。
解決辦法:可以找專業機構鑑定漏水原因,再起訴處理。若造成損失,可依實際造成損失要求賠償。
20樓:普勝達事務所
第一步,保留證據 房屋漏水,首先應拍照保留證據。
第二步,確定漏水責任人 房屋漏水與房屋結構、防水處理、排水系統等有關,術業有專攻,所以我們應找專業人員對漏水進行檢查,判斷漏水原因,確定漏水責任人。確定責任人後,我們就可以要求物業、開發商或者鄰居賠償了。
第三步,協商維權 拿著證據找責任人進行協商,可以要求對方恢復原狀,也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維修費的賠償。
第四步,訴訟維權 雖然我們拿著證據去找責任人協商,但是可能對方推諉責任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房屋漏水的糾紛仍然不能解決。
協商不成的,我們還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這裡注意,訴訟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而已,現實案例中,很多這樣的糾紛都是在訴訟過程中協商完成的。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六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裝置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使用者自行約定。
21樓:於方操涵易
你來我空間看看吧,專業的水泥膠補漏效果顯著,有圖為證呢。
未交房的新房子漏水該由誰負責
22樓:家裡不漏水
沒有收房,房子不是你的!在收房時好好檢查是不是漏水才是真!漏水,不收房,造成的延期交房責任在開發商,另外 ,收房了,防水質保5年,管道2年,質保期內非人為的開發商責任,不給處理可到當地質監部門投訴,他們專管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過質保期就是自理!
另外,質保期內同一地方維修兩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來維修,費用開發商出。更多資訊,更好建議,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諮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煩惱。
23樓:賈俊峰
還沒交房房子已經出現漏水現象,業主應採取主動積極的態度,與開發商協商。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業主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建委等部門投訴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為避免出現質量問題,建議消費者在時選擇資信良好的開發商,並且對開發商已建樓盤質量以及承建商資質做一番全面瞭解,將風險控制在前期。
法律分析
1、新買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開發商委託聯絡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託)聯絡施工單位前來保修。開發商與施工單位有合同,且開發商扣有施工單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單位必須保修。
2、因當事人只與開發商有合同及保修關係,所以當事人可以直接找開發商(或找經開發商委託的物業部門或施工單位代表)。
3、當事人受「合同條款、及消費者權益法」保護。物業部門和開發商不管時,當事人可以投訴,投訴應找: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或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4、保修期結束,可找物業部門維修,如不是當事人使用原因,當事人就不用出錢(從房屋維修金內支出,此款已由購房者和開發商交過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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