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婚姻只友哪是生活方式中的一種,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須要結婚的。所以如果婚姻不如意的話,就不要一條道走到黑,沒必要永遠陷在痛苦中。
現在選擇離婚的人很多,不要在沒有愛情的婚姻中消耗自己,折磨自己。但如果選擇離婚的話,就要想清楚了,然好芹碼後再做決定。人生沒有回頭路可走,不管你做何種選擇,得和失都是同時存在的。
初婚難,再婚更難,初婚時兩個人都是白紙,沒有什麼羈絆。但再婚就變得複雜了,如果在前一段婚姻裡有孩子的話,那就更不容易了。
女人再婚後,能重新獲得幸福嗎?這個很難說,有的女人會獲得幸福,有的女人卻是掉進了痛苦的深淵。相對來說,女人再婚後想要重新獲得幸福,比較難,這不單單取決於女人,還取決於跟女人再婚的那個男人。
所以女人要慎重對待婚姻,結婚前擦亮眼首咐睛,找乙個人品好的男人。結婚後就好好經營婚姻,不到萬不得已就不要離婚。離婚後想再婚的話,格外要慎重了,等到再婚後,那就要珍惜婚姻,別在同乙個地方摔兩跤。
2樓:所隨
沒有應不應該的,要看她本人的意思,你穗輪不要自己想當然的認為她應該如何,該說的可以和她說,至於她怎麼決迅爛定猜昌信你還是不要干涉的好,畢竟她已經是成年人了啊。
3樓:網友
如果孩子年紀還小,那麼肯定要重新結婚的。我覺得作為父母,就不要操心了,那是她自己的事情。
4樓:秒賺健康
女兒離婚了,應不應該再婚,根據自己情況而定,其他人不要操心啦。
離婚了還要再婚嗎
5樓:大王普法
可以再婚。有合伍虧適的就可以再婚,再婚是指已婚方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與他人通過國家正規的法律途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組成新家庭的行為。
跟結婚程式一樣,男女雙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譁坦後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
腔蘆神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兒女應該接受父母離婚再婚嗎?
6樓:77811號卮
1.再婚能夠讓父母獲得幸福,是兒女最大的心願。當兒女小時候,父母含辛茹苦把他們帶大。
當兒女長大以後,就應該回報父母,讓父母的生活更加幸福。因此對於每乙個兒女來說,能夠讓自己的父母獲得幸福,就是自己最大的心願。從這個角度說,當得知父母離婚/再婚時兒女會接受洞歲念和支援的。
2.作為兒女來說,應該理解和尊重父母的選擇。作為父母來說,擁有豐富的人生經歷,對於自己應該怎麼做有著清醒的認識。
因此,父母所作出的選擇就肯定是切合自身實際情況的,是可以給自己的生活帶來幸福的。因此作為兒女來說,對於父母離婚/再婚的決定,應該予以理解和尊重。
3.再婚兒女應該儘自己所能去幫助父母,讓他們生活幸福。除了理解、尊重和支援以外,兒女在父母離婚/再婚這件事情上,能夠做出的貢獻要大得多。
具體來說,做兒女的應雀悄該儘自己所能去幫助父母,再婚使他們的生活能夠更加豐富多彩能夠更加幸福,這樣全家人才可以生活得更加和諧和睦。彼此關係更加親密這樣的結果,無論納困對於父母來說還是對於兒女來說,都是最大的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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