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洞芹條情形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扒晌求繼續納此畢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網友
勞動者有以下行為,被公司依法辭退不需要賠償。寬山信。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唯歲(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慎輪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品德有問題辭退有補償嗎
3樓:潘達談娛樂
因為工作態度不端正被公司辭退的話一般是不能要補償金的,因為工作態度不端正肯定是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這種不端正的工作態度在已經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情況下,公司是可以依法辭退的。員工能證明是被違法辭退的,才能要補償金。
一、員工工作態度不端正辭退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員工工作態度不端正被辭退原則上虛純是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的,除非員工能證明所謂的工作態度不端正只是公司找的藉口,被違法辭退的才有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司不能辭退職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神旁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被違法辭退的補償金怎麼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關於工作態度是否端正的這個問題法律上沒有具體的認定標準,員工應該根據當時的情況分析,如果自己只是懷孕了,公司以工作態度不端正為由辭退了自差瞎咐己,公司的這種做法肯定是違法的,可以跟公司協商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補償金。
如何辭退不合格員工不賠償
4樓:覃永雄
法律分析:一、如何辭退不合格員工不賠償。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兄洞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圓塵清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但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通知員工的,應當支付該員工當年乙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二、公司不能辭退職工的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之規定,勞動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裁減: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退員工的行為是否正確,這不是由公司胡編亂造的,如果職工遭受到了工傷事故,目前還處於**階段,在這個情況下,不管怎樣公司辭退員工的行為都是不正確的。員工本人不存在過錯的,公司也不能以職工有過錯為由去辭退員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橘前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因態度差需要辭退要賠償嗎?
5樓:大律君
因態度差被辭退一般是沒有補償金的,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辭退不合格員工不賠償
6樓:律言說法
用人單位不違法辭退員工則不需要賠償。同時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辭退不用支付經濟補償: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在試櫻碼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雹鬧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脊肆哪付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關於公司辭退員工補償的問題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1 如果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數額按照工作1年補償1個月計算。如果單位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
勞動法辭退員工的補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
勞務派遣制員工被無故辭退的補償問題?
可以找原單位尋求補償,原單位不配合的,先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納掘具體臘模程式勞動仲裁機構會告訴你怎麼做!輪茄緩。去當地勞動監察局諮詢一下即可。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按照 勞孫桐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