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了爸爸和媽媽都給娃兒辦酒嗎?

2025-06-22 14:15:09 字數 3045 閱讀 2262

1樓:是小焦

離婚後的父母都有責任照顧好孩子的成長和生活,因此在孩子的婚禮上給予一定的支援和參與是很正常和自然的。但是這並不是絕對的規定,是否為孩子辦酒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父母之間仍然存在矛盾和不和諧,可能會造成難以處理的尷尬和不適。在這種情況下,父母不非要共同為孩子辦酒,可以選擇各自獨立辦酒,或者按照孩子的意願選擇一方進行辦酒就好。

有些家庭可能會為了孩子的幸福和家庭和諧,即使離婚了也會共同為孩子辦酒。這需要雙方父母之間的相互理解和尊重,需雹汪要在分歧中達鋒沒成妥協。

不管如何,最終的決銀肆納定應該以孩子的需求和意願為出發點,全面考慮家庭情況和雙方父母的態度,綜合分析後做出最合適的決策。

2樓:新知探索君

根據中國的傳統習緩汪俗,夫妻離婚後,父母仍然會給孩手伏子辦酒,但是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要辦酒。一般來說,父母會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要辦酒,如果孩子的家庭狀況較好,父母可以考慮辦酒,但如果孩子的家庭狀況不太好,父擾薯仔母可以考慮不辦酒。

3樓:廣州遊戲人生

看撫養權歸誰,跟爸爸日子肯定相對富裕,辦酒席肯定沒譽悄灶問題。跟媽媽的話,就慶扮只能看你的本事運薯了。爸爸是絕對不會出錢。

4樓:江南一葉

可以啊,分別辦兩次離婚酒。

爸媽離異,女兒在爸爸**辦酒結婚,又在媽媽家來辦酒,可以嘛

5樓:

摘要。您好,爸媽離異,女兒在爸爸**辦酒結婚,又在媽媽家來辦酒這種情況建議您不這麼辦,因為您只結一次婚,就不能辦兩次婚禮,父母離異的子女如果舉辦婚禮的時候,還是可以正常的邀請親生父母前來參加婚禮畢竟婚禮上有乙個改口還有父母致辭這些環節的,雖然說父母已經離異了,但是畢竟還是你的父母,邀請過來參加婚禮也不為過。

爸媽離異,女兒在爸爸**辦酒結婚,又在媽媽家來辦酒,可以嘛。

您好,爸爛高旦媽離異,女兒在爸爸**辦酒結婚,又在媽媽家來辦酒這種情況建議您不這麼辦,因為您只結一次婚,就不能辦兩次婚禮,父母離異飢擾的子女如果舉辦婚禮的時候,還是可以正常的邀請親生父母前來參加婚禮畢竟婚禮上有乙個改口還有父母致辭這些環節的,雖然說父母已經離異了,但是畢竟還是你的父母,邀請過來參加婚禮念或也不為過。

你好:我問的是對媽媽現在這裡的家有沒有什麼忌諱。因為結婚了又在後爸爸這裡舉行一次。謝謝。

您好,這種情況,對您媽媽現在這裡的家是有沒有忌諱。

您好,這種情況,對您媽媽現在這裡的家是沒有忌諱。

謝謝美女婧兒。

您好,不客氣啦,請問您還有其他問題要諮詢我的嗎<>

父母離婚女兒結婚兩邊都要辦酒怎麼辦

6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可以兩邊都辦一場,也可以一場酒宴,然後兩邊的親戚都邀請。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可以兩邊都辦一場,也可以一場酒宴,然後兩邊的親戚都邀請。

雖然我小時候跟著媽媽 但是我想在爸爸這邊辦酒怎麼辦。

後爸爸那邊也想給我辦 但是我不想 應該怎麼辦。

說到底,結婚辦酒這種事情,畢竟是喜事,可以雙方一併舉辦的,但是如果是兩邊距離比較遠,可以選擇在一邊舉辦婚禮+酒宴,一邊只辦酒宴。

你可以這樣,在親父親那裡舉辦婚禮+酒宴,然後到這邊只舉辦酒宴就行。

後爸爸既然想給你辦了,那麼舉辦個宴席即可。這些事情都可以與男方協商。就算聚在一起舉辦也沒有什麼的,畢竟是喜事,不會有那麼多不便或者尷尬。

父母離婚兒子結婚該如何辦酒席?

7樓:應吉吉

法律分析:就請親生的父母慧灶上臺,因為婚禮上的拜高堂環節就是要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理應由親生父母上臺。

取消父母上臺的「拜高堂」環節。婚禮現場答謝父母僅僅是乙個儀式,如果乙個環節實在是協調安排。

舉辦教堂婚禮,教堂婚禮只拜神不用拜人。

誰都不上臺。讓司儀把父母和繼父繼母一起都介紹了,然後新人在臺上一起敬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前讓扮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滑殲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孩子父親天天喝酒,不管孩子可以起訴離婚嗎需要什麼證據

8樓:愛的路上我和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

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乙份,發給對方乙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前不組織你們調解,**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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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涉及家庭 感情和錢財的糟心事情,沒有什麼是絕對的,不同角度有不同看法,如果,你父母是協議離婚的,按協議條款辦事,如果,你父母是訴訟離婚的,執行法院判決就完事。但是,無論如何,你都是他們的親生孩子,不會因為他們離婚就改變,說什麼不養老就更不靠譜了,難度真的一刀兩斷嗎?可能嗎?所以建議你做好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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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不同性格的人在一起,由於一些習慣和想法的差異,吵架是在所難免的,哪有不吵架的夫妻,吵架正說明了兩個人之間是有感情的,如果真的是興平氣和的談離婚,這才是真正擔心的。你現在要好好的學習,讓父母看到你的懂事,看到你的努力,讓他們為有你這個子女而驕傲。你好,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大人的事情大人一定能夠解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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