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與租賃合同位址不一可以辦居住證目嗎

2025-06-17 11:20:29 字數 3522 閱讀 3064

1樓:載梧桐局雲

如果房產證與租賃合同的位址不一致,一般來說不能辦理居住證。

根據我國《居住證暫行辦法》的規定,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鬧衫歷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液搜因此,出具租房合同只是居住地證明的一種方式,並且出具租房合同的同時,公安部門還會要求房東共同證明,在實際生活中這種情況下冒用他人的租房合同也是有風險的。

2樓:帳號已登出

可以。根據查詢相關資料資訊顯示,辦理居住叢激賀證手續不需要租房合同,只要個人在居住當地做過居鉛棗住登記就可以了。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公滲派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租賃合同和房產證位址不一樣租賃合同有效嗎

3樓:孫威

法律分析:這種合同有效但存在嚴重的瑕疵,建議雙方通過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或者重新簽訂乙份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伏運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缺閉梁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態備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4樓:日隆家居商場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嗎。

一般情況下,安置房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因為安置房是**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所以被安置人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

1、大多數地方蘆虧做的拆遷安置房,在5年之後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但是需要補繳土地出讓金。之後便可以和商品房一樣可以進行上市交易。

2、一般情況下,在辦理回遷房房產證的時候,需要提交陪衡:房屋拆遷安置協議書、舊房拆遷作價憑證、原房屋所有權證、《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維修**繳交約定書》、身份證的材料。

3、如果是農村拆遷安置房,那麼其之前的土地使用性質屬於集體,而非國有。但是一般開發商會辦理土地「轉性」,之後其土地性質就會變成住宅性質,那麼安置房空洞就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樣辦理房產證了。

辦理居住證租房合同上沒位址可以嗎

5樓:王長玉

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徵。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掘正的合同。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

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

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咐散亂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係,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

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二、法規規定的租房最長期限。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並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並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如果租賃合同20年到期時,雙方當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賃關係,可以採取兩種方式,一是並不終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賃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異議,這時法律規定視為原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當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賃關係,這種狀況稱之為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雙方當事人根據原合同確定的內容衡檔再續簽租賃合同,當事人可再訂租期為20年的合同,此稱約定更新。

辦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廠證位址不一樣需要出什麼證明才可以

6樓: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辦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廠證位址不一樣需要出什麼證明才可以?居住證不需要跟房產證同一區, 只有在非戶籍城市居住才根據本人需要辦理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不需 要房產證原件攔燃明,但是根據需要是要提 供居住位址 證明,包括房屋租賃 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申辦材料:(1)本人身份證;(2)勞動合同近期6個月正常繳納的社保明細,補繳的不算(持身份證原件到社保中心機器免費列印,沒有交簡告社保的可以找我公司代繳社保段旁**);住所證明(住所證明可提供以下三種任一種),(1)本人房產證;(2)居委會開具的統一格式的寄宿證明;(3)由社群服務中心或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希望本次服務能夠幫助到您,感謝您的諮詢,祝您萬事如意!

辦居住證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廠證位址不一樣需要出什麼證明才可以

7樓:

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您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位址與您的居住位址不一致,您需要提供該合同的影印件,並在合同上註明您的實際居住位址。2.

房產證:如果您是房屋的業主,但您的房產證上的位址與您的居住位址不一致,您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例如戶口本、水電費單據等,證明您的實際舉巖居住位址。3.

其他證明:如果正穗御您無法提供上述證明,您可以提供其他證明,例如居住證、身份證、駕駛證等,證明您的實際居住位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證明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您可以諮詢當地公安局或居住證辦理機構,瞭解具體的證明要求。

除了以上證明,還需要提醒您,如果您的房屋租賃合同和房產證上的位址不一致,可能會影響您的居住證辦理。因此,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購買房產時,建議您務必注意位址的一致族老性,以免給您的居住證辦理帶來麻煩。總之,如果您的房屋租賃合同和房產證上的位址不一致,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以辦理居住證。

您可以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戶口本、水電費單據等證明,證明您的實際居住位址。同時,建議您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或購買房產時,注意位址的一致性,以免給您的居住證辦理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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