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要不要領證?再婚需要領證嗎?

2025-06-15 22:20:15 字數 4047 閱讀 8784

1樓:社會生活一點通

需要。不管是再婚,還是初婚,都需要辦理結婚登記,拿到結婚證,雙方的婚姻關係才是有效的。

再婚需要領證嗎?

2樓:開心點哦耶

我感覺老年人再婚是可 以領證的。

老年人再婚領證的好處:

1、年紀大的人需要的是陪伴與幫扶,領證的話能夠用法律的手段來得到保證,不領證只能算搭夥。

2、在雙方都身體都挺好的時候可以陪伴,但如果有一方倒下來了,另一方就沒有贍養的義務了。就好像夫妻本是同林鳥一樣,各自飛走。

3、人年紀大身體會衰弱,很容易得病。領結婚證也能夠約束自己的老伴,最後進到伴侶應該幫扶的義務。

老年人再婚該不該領證有下面三種情況1、最主要的看自己如散信何選擇,因為很多子女他並不贊同父母領結婚證,主要是為了保護自身的衝磨輪利益。這時候解決方式可以訂立婚前協議,將財產繼承劃分好,包括老人以後善後的問題。至於老人的養老金是屬於他自己的財產,應該由老人的意願來安排分配。

2、如果願意簽訂這乙份協議,當然可以去合法的領個證,也能夠保證老人晚年享受幸福。

3、由於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問題一遊伍直在加劇著,所以老人在問問題也越來越受社會關注,如果只是同居關係不領證的話,會暴露很多贍養方面的問題,只有通過合法的手續才能夠保障權益帶給老人更加幸福的生活。

再婚是否領證好點呢?

3樓:巢望

您好,不領證好一點,二婚就是搭夥過日子含腔。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

如果領證了,將來各自的財產分配會比較麻煩,容易給子女帶來麻煩。

每個人都想要把房產留給自己的子女,如果婚前沒有協議好,一旦男方走了之後,男方的孩子會讓女方的孩子領女方回去。

女方照顧了男方,幫男方兒女減輕了負擔,男方走後,女方已沒有任何價值了,何去何從,女方將被送走,騰出男方的房子。

除非兩個人協商好,一方走後,各自回家找各自的兒女。

老人再婚如果名下有房產的比較麻煩,兒女通常不支援自己的父母再婚,擔心房產落到他人手裡,子女會極力反對。

除非父母把房產都過戶給子女,自己名下無任何財產,再找老伴好一點,子女也不會反對,有人侍候父母,子女也省心。父母用退休金和老伴過日子就行了。

或者婚前協議好,各自的房產百凱鄭年後歸各自的兒女所有。

一方走後,留下來的那個人將如何安排,婚後兩人誰負擔生活費,男方找到沒有退休金的女方,每月給女方多少零花錢。

如果協商好了,領證好一些,成為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

有些人不願領證,怕婚後要侍候男方的全家人,本來女方想過幾年清靜的日子,結婚後,男方的兒女經常回家吃飯,女方要做一家人的飯菜,心裡不舒服,畢竟孩子不是自己生的,沒什麼感情基礎。

女方只想單純的生活,並不想男方的孩子常常回來吃飯。

男方也一樣,如果女方的兒女常常來吃飯,男方心裡也會不舒服。

所以現在很多老人再找老伴,通常不領證,搭夥過盯老頌日子的多,合得來再登記,合不來就散。

很高興為您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老人再婚要不要領證?

4樓:終極鬥士

老人再婚,我會支援他們領證。因為老年人再婚,領證是非常有必要的,結婚證不僅僅是乙個證明,更是一種保障,那算後來出現什麼變故也能夠讓自己的餘生能夠老有所依。

1,爭取自己的利益。

老年人還是有領證的,必要的,如果選擇了再婚,那麼一定要懂得捍衛自己的權益,可能你的配偶打著小算盤不和你領結婚證完全是不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你。

所以如果老年人再逗數婚一定要長個心眼,不是說和他再婚,是圖他的錢,只是讓自己有乙個保障。

為自己的利益而爭論,人人都是雄辯家,因此,要捍衛自己的利益,如果和對方一起過日子到頭來什麼都得不到,那想想,那豈不是很虧。

2,要有儀式感。

即使再婚也要有儀式搭塵感,人老了更應該讓自己嫁的明明白白,如果沒有結,婚證就貿然的去別人家裡住,那肯定很多亂嚼舌根的人會胡說。

即使上了歲數再婚,那也應該有乙個結婚證,因為結婚證才是被法律所認可的,這樣以後有什麼問題也方便解決,總之不要讓自己活的稀裡糊塗。

3,晚年有個保障。

老年人再婚,非常有必要領乙個結婚證,因為可以讓自己的晚年多乙個保障每個人上了歲數都會有身體不好的那一天,如果你沒有結婚證,那對方就沒有義知指禪務照顧你,有了結婚證,對方可能還會盡心盡力,你伺候你,否則對方有可能哪天就對你撒手不管。

利益是人類行動的一切動力,所以人老了更要讓自己的利益不對動搖,別等那個時候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也別總是怕麻煩。也別感覺多餘,這只是為了讓自己的晚年有乙個依靠。

總之,老人再婚我會支援他們領證。就是要讓他們的晚年有個保障這樣才是最實在的做法。

老人再婚該不該領證?

5樓:六幻露

老人再婚應該領證,因為再婚老人的婚姻也是需要法律的保護的。

老人再婚該不該領證啊?

6樓:卯長冬

一、老年人再婚該不該領證。

應該。在民政機關登記結婚,是法律唯一認可的結婚形式。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一說了。

如果不領證,則為同居關係。 這裡面最主要就是財產問題。如果兩位老人領證前各自擁有房屋,則均為二老的個人婚前財產,二老均可於在世時獨自處理其個人財產,如贈與給子女、買賣等。

但若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間過世,另一方作為配偶則對該財產有合法繼承權。 為避免將來出現歲巧矛盾,建議二老前往公證處辦理財產約定公證或由二老分別辦理遺囑公證和贈與公證。

二、老年人再婚個人房產怎麼處理。

老年人再婚之後,子女稱呼自己的老人仍是爸媽,而對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稱爸媽也可稱叔叫姨;贍養關係不變。父母再婚後,子女仍要贍養自己的老人,而可以不贍養父母再婚的老伴;護理關係不變。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高雀彎需要護理時,第一護理人是老伴,第二護理人則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對方子女沒有護理義務。

相應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經濟支援時,第一齣資方應是得病者本人,第二齣資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據實際能力提供支援;第四是養老送終的關係不變。老年人再婚後,子女只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妥善處理後事;第五是繼承關係不變。男方子女只繼承男方婚前的財產,女方子女只繼承女方婚前的財產。

對於再婚夫妻婚後所形成的財產,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而雙方子女沒有法定繼承權,只有遺囑繼承權利。

老年人再婚時對於自己一方名下的房產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眾多再婚者及子女考慮的問題。該房產在結婚登記前屬於一方財產,在結婚登記後仍然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締結婚姻關係以及婚姻關係的延續不會改變該房產的性質,如果想要改變房產的歸屬需要雙方書面約定。

但是,在該房產的所有人去世後,該房產成為遺產,那麼再婚的配偶就享有繼承的權利,因為配偶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要改變這種法律後果,房產所有人在生前可以立遺囑或贈與他人。

三、老年人再戚悶婚要注意哪些事項。

1、未婚同居當慎重,未婚同居不為法律所認可,其間如果當事雙方的權利受到侵害,是無法得到法律保障的。

再婚夫妻有必要領結婚證嗎?

7樓:阿正正正

老年人再婚的大都沒有領結婚證的願望,主要原因就是怕過絕羨不長久。從現實情況來看,他們不領結婚證還是對的,他巨集巨集侍們也不需要法律的保護,能過到一起就過,過不到一塊就散,沒有糾葛,也不需要分割財產。如果要考慮一方的以後財產的話,那領證是要好點,其實,想開了,人是赤條條來到這個世界,應該還是赤條條離開這個世界。

活著能享受的盡情享受。那些為財產而活的人實際上活得很累,管好自己,舒服自己,不要為子女霸東西才是豁達的人。領證不只是多乙個「紅本子」,除了能夠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外,還是夫妻維持關係的乙個強有力的紐帶,不然僅靠感情和蔽吵道德維持的關係是很脆弱的,經不起風雨,在任何困難和矛盾面前都不堪一擊。

老年人再婚就要登記才能同居,不能有了感情忽視法律的約束,如果不顧兒女們勸說,非法同居,可能會給後來的生活帶來不堪設想的後果。老年人再婚是受法律保護的,只有法律的保護,婚姻才能美滿幸福。老年人不是你情我願,就結和同居,當時甜言蜜語,後來感情糾葛出現矛盾,導致分道揚鑣,盲目的結合,以身試法,為老不尊,會給兒女留下羅爛,造成社會影響。

老年人再婚,必須登記才能同居,不登記就同居是不對的。因為,老人再婚巳經是一件再三思考的問題,其中,裡面要考慮的東西太多太多了,處理不好有可能會出人命的嚴重問題,所以,從老人的真實情況出發,搭著過日子,到頭來,雙方也可以好說好散,沒有那麼多的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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