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兩方都能做法醫鑑定麼

2025-06-07 08:35:54 字數 3850 閱讀 3437

1樓:網友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掘緩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沒衫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枯散腔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這樣的,雙方都可以做損傷程度鑑定,公安機關根據鑑定結論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聚眾鬥毆必須做傷情鑑定嗎

3樓:應吉吉

法律分析缺或滾:能立案,但聚眾鬥毆罪,不存在未遂形態,一旦雙方實際發生鬥團高毆,犯罪即為既遂。因此,只要雙方已經著手實施鬥毆行為,犯罪即為既遂,而在鬥毆前的所有行為均為預備行為。

犯罪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鬥毆未成的情形,只能發生在預備階段,故本罪不存在未遂形態。因此,聚眾鬥毆如果尚在預備階段,應按該罪定罪量刑,但可以按刑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伏餘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互毆做法醫鑑定對方可以申請在場嗎

4樓:

摘要。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25條。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

對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互毆做法醫鑑定對方可以申請在場嗎。

您好親親,稍等哦<>

您好親親,司法鑑定不需要雙方在場的,所以不能申請的。法醫棗衝鑑定沒有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在場才有效的說法,如果是法院委託,可以雙方共同指定鑑定機構。如果協商不一致,由法院指定,如果對於並巖段絕譽鑑定結論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5條當事人申請鑑定,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虧握銀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的除外。對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銷宴,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鑑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鑑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鑑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皮指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第26條當事人申請鑑定經寬悔人民法院同意後,由雙方當事慎中正人培派協商確定有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鑑定人員,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法院對聚眾鬥毆罪的鑑定

5樓:姜超

法院對聚眾鬥毆罪處三年納滲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所有參加聚眾鬥毆者均構成本罪,只有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才能構成本罪主體。

【法洞猜脊律兆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打架鬥毆,去法醫鑑定驗傷事情是擴大處裡嗎

6樓:蟲峰

主要看驗傷的情況,如果鑑定為輕傷以上,對方需纖友歲要承擔刑事責任。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毀睜告鏈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架互毆自己可以去做傷情鑑定嗎?

7樓:

摘要。人身傷害的鑑定不能私自做,需要有辦案單位開具的傷情鑑定委託書請法醫或指定機構鑑定。

打架互毆自己可以去做傷情鑑定嗎?

你好。我想問一下打架互毆自己可以做傷情鑑定嗎?

人身傷害的鑑定不能私自做,需要有辦案單位開具的傷情鑑定委託書請法醫或指定機構鑑定。

就是當地的派出所嗎?

您好,您要先報警,然後拿到證明才能去做的。

嗯,是的。啥證明呀。

已經報警了。

我自己住院的證明不可以做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二條 為了查明案情,需要對專門性技術問題進行鑑定的,應當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需要聘請本公安機關以外的人進行鑑定的,應當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後,製作鑑定聘請書。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為鑑定提供必要的條件,及時送交有關檢材和比對樣本等原始材料,介紹與鑑定有關的情況,並且明確提出要求鑑定解決的問題。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做好檢材的保管和送檢工作,並註明檢材送檢環節的責任人,確保檢材在流轉環節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汙染。禁止強迫或者暗示鑑定人作出某種鑑定意見。

第七十四條 對人身傷害的鑑定由法醫進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機構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可以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但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情形的除外。對精神病的鑑定,由有精神病鑑定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

那您直接到醫院說您要驗傷做鑑定報告。

雙方打架後都做了法醫鑑定,但雙方都沒造成傷害,對方又不同意調解,派出所該如何處理

8樓:蠶她爸

雙方打架未受傷,對方去看病沒查出傷,派出所調解賠錢,如果你方不同意,派出所就不再調解,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因此,如果調解不成,公安機關就會對打傷的雙方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罰,然後告知雙方就有關民事爭議到法院訴訟。

9樓:

一般調節不下、民警就會讓去法院起訴、

聚眾鬥毆能和解嗎?聚眾鬥毆可以和解嗎

一 聚眾鬥毆已經觸犯刑罰,侵犯了公共利益,是不能私了的。但可以和解,和解是法院從輕減輕兩性的情節。聚眾鬥毆罪是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的犯罪。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

聚眾鬥毆處罰是什麼樣,聚眾鬥毆是怎樣的處罰?

一般的聚眾鬥毆行為會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聚眾鬥毆罪。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日以上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日以上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元以下罰款 一 結夥鬥毆的 二 追逐 攔截他人的 三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 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 其他尋...

聚眾鬥毆罪從犯要判多久,持械聚眾鬥毆罪主犯判三年,從犯判二年,沒有一個判緩,合理嗎?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 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 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