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商標管理規定?商標使用規定都有哪些?

2025-06-06 00:15:19 字數 3214 閱讀 2371

商標使用規定都有哪些?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1.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條規定:商標的使用是指以經營為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用於服務或者與服務有關的物件上;用於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足以使相關公眾認其為區別該商品或者服務**的標誌的實際使用。

2.商標法第四十四規定:「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如果註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即法律使用),該註冊商標就可能被撤銷。所以,商標的法律使用在商標的法律保護中具有重要意義。

3.商標的實際使用是指商標所有人或經其許可者,在經營活動中將商標用於商品、商頌孫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的行為,這是通常意義上的商標使用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羨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七條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野派鏈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商標管理條例

2樓:北**寶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的管理,促使企業保證和提高產品的質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企業使用的商標,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註冊。

不使用商標的商品,如果有必要和可能在商品或者商品的裝潢上載明企業名稱和位址的,應當載明,以便管理。第三條 商標是代表商品一定質量的標誌,工商行政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商品的質量進行監督和管理。第四條 商標要有一定的名稱,構成商標的文字和圖形應當簡單明顯,便於識別。

第五條 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圖形: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同外國的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同紅十字、紅新月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政治上有不良影響的。

商標不得使用外國文字,但是出口商品的商標可以附註外國文字。第六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同其他企業已經註冊的同一種商品或者相類似的商品的商標,不得混同。第七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申請商標註冊的時候,如果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准許最先申請的註冊。

第蠢穗好八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未被核准,申請人如果不同意,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在乙個月內申請再審查。經再審查後,如果仍未核准,即作為終結。第九條 商標經核准註冊後,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族褲併發給註冊證。

第十條 註冊商標的使用期限自核準之日起至企業申請撤銷時止。第十一條 商標經核准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公告撤銷:

一)粗製濫造降低商品質量的;

二)自行變更商標名稱、圖形的;

三)商標停止使用已滿一年未經核准保留的;

四)人民群眾或者機關、團體、企業提出意見要求撤銷,經審查認為應當撤銷的。第十二條 外國企業如果申請商標註冊,須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一)申請人的國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已經達成商標註冊互惠協議;

二)申請註冊的商標已經用申請人的名義在他本國註冊。

外國企業在我國註冊的商標的有效期限,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第十三條 本條例的施行細則,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公佈。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和本條例的施行細則的規定,制定管理商標的具體辦法。帶鉛第十四條 本條例從公佈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政務院公佈的商標註冊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商標使用有什麼規定嗎

3樓:律漸

商標法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答輪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同意的除外;

三)同**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畢舉舉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一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五十六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手碧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商標使用權的規定是什麼?要如何使用?

引言 眾所周知,對於商品商標都有其使用權,隨著經濟不斷發展,人們法律知識不斷增長。越來越多人瞭解商標使用權,對於商標使用權,我們大多數人是知道的,那對於它具體規定是什麼樣呢?該如何使用?想必大多數人都不是很瞭解,下面,就讓來帶大家瞭解一下。一 簡介。商標權顧名思義就是設計賞標之人對商標使用可以依據自...

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侵權行為有哪些

1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 偽造 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 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 反向假冒 ...

我國《商標法》規定,哪些標誌不得作為註冊商標

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一條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 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 圖形 型號的 二 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 主要原料 功能 用途 重量 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 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前款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根據商標法只要違反第十條,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