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和CFR條件下賣方均應承擔?

2025-05-31 05:30:22 字數 5567 閱讀 7755

fob、cif、cfr三種**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是什麼?

1樓:樂觀的久久

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運輸、保險、進出口手續等)及負擔的費用(與上述責任有關的。

費用)不同。

即,fob買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if賣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

cfr買方負責保險費,賣方負責海運費。

解釋:fob

買方1、負責派船接運貨物。

賣方1、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 ,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上,(現在課本中不在說是船舷,注意,如果寫了船舷會錯)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cif

買方 ⑴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後一切風險。

負責裝船後裝運港到目的港通常運費、保費以外費用。

辦理進口。支付貨款。

賣方⑴安排運輸,支付至目的港運費,及時通知買方。

承擔貨物越過船舷前一切風險。

辦理保險,支付保費。

辦理出口。提供相應單據。

cfr

賣方責任:1、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日期或期間內,在裝運港將符合合同的貨物交至船上,運往指定目的港,並給予買方充分的通知。

2、負責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取得 出口許可證 或其他核准證書。

3、負責辦理 租船 或訂艙,並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4、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5、負責提供商業 發票 和貨物運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或商業 發票 等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資訊。

6、按照買方的要求,提供投保資訊。

買方責任:1、負責按合同 規定 支付價款。

2、負責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准證書。

3、負責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按合同規定接收貨物,接受運輸單據。

2樓:網友

1、 三種**術語都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其承運人一般只限於船公司。

2、 三種**術語交貨點均為裝運港船舷風險點均以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3、 費用點:賣方均要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

4、 提單:賣方均需向買方提交已裝船清潔提單。

5、 裝船通知:裝運前後賣方均應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

6、 風險點: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裝船後的風險即轉移到買方。

7、 目的港的進口清關,費用等均由買方負責辦理;裝運港的裝船,陸運,出口報關,辦理許可證等均由賣方辦理。

8、 賣方都有在裝運港安排訂艙、配船的義務。

fob cfr和cif**術語的不同點。

1、 **術語後港口性質不一樣,fob後的港口指賣方所在國的港口,而cfr與cif 後的港口指買方所在國的港口。

2、 費用構成不一樣,**不一樣。fob**是考慮貨物從原料購進、生產直到出口報關貨物裝到買方指定船艙同的一切費用和利潤為止,而cfr是在fob**的基礎上再加上海運費,cif則是在fob**的基礎上再加上海運費和保險費。

3、碼頭作業費的支付物件不同。按照誰支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的原則,fob**條款中thc費用應由買方承擔,cfr與cif中thc應由賣方承擔,現行國內thc標準為20『櫃370元,大櫃40』為560元,thc費用應在**合同中明確註明由誰支付。

4、 保險費支付、辦理不同:fob、 cfr 保險由買方辦理,賣方應於裝船前通知買方;cif 保險由賣方辦理並支付保險費,賣方按合同條款,保險條款辦理保險並將保險單交給買方。

5、 裝船通知告知買方時間不同:fob**和cfr在裝船前告知買方,裝船內容、裝船細節以便買方有充足的時間辦理貨物海上保險而cif是由賣方投保可在裝船後幾天內告知買方裝船通知。

在實際出口業務中若貨物已裝船,在裝運港或運輸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賣方提交的單據與l/c規定有「不符點」遭到開徵行拒付貨款情況下fob、cfr和cif所承擔的風險不同。

在cif術語上是賣方辦理保險,在啟運港投保,在客戶拒付退單的情況下,賣方可憑保單向當地保險公司索賠。

在fob和cfr情況下是買方辦理保險,保單在買方手裡,保險公司又大多在國外,賣方難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尤其是fob術語上,賣方要找買方指定租船訂艙的船公司/船**及時準確取證就更難。

3樓:吾為希迷

cif賣方負責運輸、保險。

cfr 賣方負責運輸,支付運費。

fob 買方負責運輸與保險。

4樓:南京

簡單的講就以下幾個要點:

fob:離港(上船)前的所有責任和費用,包含訂艙 裝櫃 碼頭 報通關等費用。

cif:到目的港前的所有責任和費用fob+運費+保費cfr:到目的港前的所有責任和費用fob+運費(即過去的cnf)

fob、cfr和cif項下的買賣雙方權力與義務

5樓:匿名使用者

fob:free on board 離岸**(bai……指定裝運港)賣方du義務:

1、在合同規定zhi的時間和dao

港口將合同規定的貨物交到專買方所指派的船屬上並及時通知買方(交貨義務)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4、提交商業發票。

買方義務:1、租船訂艙、支付運費並將船名、裝貨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2、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3、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後的一切風險。

4、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if:cost and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

賣方義務:1、租船訂艙,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合同要求的貨物裝上船並支付運費,裝船後及時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前的一些風險。

3、辦理貨物的海上運輸保險手續。

4、辦理貨物的出口手續。

5、提交商業發票和運輸單據。

買方義務:1、接收有關單據、受領貨物、支付貨款。

2、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之後的一切風險。

3、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

cfr:cost & freight 成本+運費(……指定目的港)

6樓:匿名使用者

cfr:cost & freight 成本+運費(……指定目的港)

1.賣方義務。

1)自負風版。

險和費用,取得出口。

權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簽訂從指定裝運港承運貨物運往指定目的港的運輸合同;在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後及時通知買方。

3)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

4)向買方提供通常的運輸單據,如買賣雙方約定採用電子通訊,則所有單據均可被同等效力的電子資料交換(edi)資訊所代替。

2.買方義務。

1)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證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經由另一國過境的一切海關手續,並支付有關費用及過境費。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後的一切風險。

3)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據,受領貨物,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4)支付除通常運費以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的卸貨費。

7樓:網友

這三個**術語的風險點全在船舷,而且只適用海洋運輸。船舷前的所有的責任和風險賣方負責,過了船舷就全是買方負責。fob 下買方負責訂艙;cfr下賣方負責訂艙; cif下賣方負責訂艙和保險。

fob、cif、cfr三種**術語下買賣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何劃分?

8樓:花花

fob解釋,國際**術語,f組**術語,fob的變形摘要: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此術語是指賣方在約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在我國對外**中,經常使用的主要**術語為fob、cfr和cif三種。近年來,隨著貨櫃運輸和國際多式聯運的發展,採用fca、cpt和cip**術語的也日漸增多。

因此,首先應對這幾種主要**術語的解釋和運用有所瞭解。

相同點:1、適用的運輸方式相同:水上運輸。

2、風險劃分的界限相同:裝運港船舷。

即,就賣方或買方承擔的風險而言:fob=cfr=cif3、交貨地點相同:裝運港船上。

4、辦理進出口手續的責任人相同:出口手續由賣方辦理,進口手續由買方辦理。

不同點:買賣雙方承擔的責任(運輸、保險、進出口手續等)及負擔的費用(與上述責任有關的費用)不同。即,fob買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cif賣方負責海運費和保險費,cfr買方負責保險費,賣方負責海運費。

9樓:

fob條件下,賣方責任。

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2)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3)在約定的裝運期和裝運港,按港口慣常辦法,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並向買方發出已裝船的通知。

4)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5)提交約定的單據或相等的電子資訊。(6)交貨後收款買方責任:

1)租船訂艙,並將船名和到港裝貨日期通知賣方。

2)負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後的一切風險。

3)辦理進口許可證、進口清關手續。

4)在賣方按照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

5)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cfr**條件下賣方責任:

1)負責租船訂艙和支付運費,在約定期限內在裝運港裝船,並及時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4)提供出口單據或同等的電子訊息。

5)交貨後收款。

買方責任:1)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2)在指定的目的港接受承運人所交貨物。

3)辦理進口清關手續。

4)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cif條件下賣方責任:

1)負責租船訂艙,在規定的裝運港和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貨物運至目的港的運費,貨物裝船後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辦理貨運保險。

4)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5)提供出口單據或相等的電子訊息。

6)交貨後收款。

買方責任:1)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和費用(2)辦理進口清關手續。

3)接受賣方提供的單據或電子訊息。

4)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在這裡無法說的滴水不漏,有什麼不清楚的可以繼續發問!

就出口合同而言,在什麼情況下以fob成交為好,在什麼情況下以cfr、cif成交為好?

10樓:考試資料網

答案】:對出口商來說,從理論上講,採用cfr或cif術語成交較好。這是因為出口商租船定艙時可以獲得運費知鬥折扣,船貨銜接也較為容易。

另外,有一些貿手猛遲易畢李習慣需要照顧,例如向南美出口商品,通常多按cif成交。出口商應當注意的是,fob術語由於是進口商租船定艙,這就為進口商與船方勾結騙貨提供了可乘之機,fob術語對出口商而言是乙個危險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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