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歷,醫師簽名那裡是沒醫師證的簽名,算非法行醫嗎?

2025-05-29 13:30:06 字數 4134 閱讀 1502

1樓:水為何

算的。未取得醫師資格證。

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為依據《執業醫師法。

第三十九條 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衛生行政部門。

予以取締,山族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

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槐燃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鉛唯虛,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樓:裔曲

真沒有意識簽名當然算違法行醫了必須有醫生簽名才行呢,無論做什麼事情都得有見證的。

3樓:莫如盡

你好,應該是醫生簽名的地方卻是乙個沒有醫師悄困證的人籤的名,這種情況啟裂念不一定就是非法行醫,因為簽名的這個人可能沒有進行醫療活源謹動。

4樓:ff老白

算,因此應該有執業醫師加簽才可以。

5樓:俊業小生

住院病歷沒有醫生手寫簽名有法律作用嗎 住院弊族病歷沒有醫生手寫簽名有法律作用嗎。住院病歷沒有醫生手寫簽名有法律作用嗎 《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第十三條 門(急)診病歷記錄分為初診病歷記錄和複診病歷記錄。初診病歷記錄書寫內容應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租伏弊現病史、既往史,陽性體徵、必要的陰性體徵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及**意見和醫師簽名等。

複診病歷記錄書寫內容應廳御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病史、必要的體格檢查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處理意。

醫生在病歷上冒簽名違反了什麼法律?

6樓:網友

這屬於偽造病歷的行為,可以爭取醫院承擔全部責任。病歷是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發生、發展、轉歸,進行檢查、診斷、**等醫療活動過程的記錄。也是對採集到的資料加以歸納、整理、綜合分析,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書寫的患者醫療健康檔案。

病歷既是臨床實踐工作的總結又是探索疾病規律及處理醫療糾紛的法律依據,是國家的寶貴財富。病歷對醫療、預防、教學、科研、醫院管理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病歷管理規定

在醫療機構建有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門(急)診病歷檔案的,其門(急)診病歷由患者負責保管。住院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保管。醫療機構應當嚴格病歷管理,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

除涉及對患者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因科研、教學需要查閱病歷的,需經患者就診的醫療機構有關部門同意後查閱。

7樓:終極鬥士

這屬於偽造病歷的行為,可以爭取醫院承擔全部責任。儘快封存、影印病歷,委託醫學律師評估訴訟風險,視情況起訴維權。切記不要選擇醫學會做任何鑑定!!!

8樓:xie殤城

《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樓:e圖圖兔

《病歷書寫基本規範》

第十三條 門(急)診病歷記錄分為初診病歷記錄和複診病歷記錄。

初診病歷記錄書寫內容應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現病史、既往史,陽性體徵、必要的陰性體徵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及**意見和醫師簽名等。

複診病歷記錄書寫內容應當包括就診時間、科別、主訴、病史、必要的體格檢查和輔助檢查結果、診斷、**處理意見和醫師簽名等。

急診病歷書寫就診時間應當具體到分鐘。

病歷上代替醫師簽名違法嗎

10樓:徐超卓

法律分析:如果乙個住院醫師冒充主治醫師在病歷上進行簽字是按非法行醫罪論處孝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運搏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巧悄蔽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醫生在病歷上冒簽名違反了什麼法律?

11樓:

摘要。您好這屬於偽造病歷的行為,病歷書寫的基本要求是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塗改病例行為破壞了病歷的客觀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規定: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

因此塗改病歷是一種違反衛生行政法規的行為,不管其塗改病歷的目的是什麼,醫方都應當都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這種處罰的依據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前者規定: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這主要是對醫療機構做出的處罰。

後者規定主要針對執業醫師個人的處罰: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醫生在病歷上冒簽名違反了什麼法律?

您好這屬於偽造病歷的行為,病歷書寫的基本要求是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塗改病例行為破壞了病歷的客觀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旅耐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的規定:嚴禁任何人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搶奪、竊取病歷。因此塗改病歷是一種違反衛生行政法規的行為,不管其塗改病歷的目的是什麼兆棗,醫方都應當都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這種處罰的依據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37條規定,前者規定:塗改、偽造、隱匿、銷燬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應「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拆猜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這主要是對醫療機構做出的處罰。後者規定主要針對執業醫師個人的處罰:

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燬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塗改雹罩汪病歷不僅是違反衛生行政悶亂法的行為,還可能觸犯刑法。如果其塗改目的是隱匿患者診治的真實情況或者掩蓋其失誤,就可涉嫌刑法上的偽證罪;如果其單位管理人涉嫌指使、幫助當事人塗改病歷,就可以被人認定為「幫助當事人毀滅源仔、偽造證據」,可能因此被定為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病歷本人不簽字有效嗎

12樓:劉翠麗

法律分析:病歷是醫院記錄病人醫療過程的檔案,這個不需要病人簽字。

法律依據春鄭:《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四十九條 國家推進全民健康資訊化,推動健康醫療大資料、人工智慧等的應用發展,加快醫療衛生資訊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健康醫療資料採集、儲存、分析和應遊雹用的技術標準,運用資訊科技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的普及與共享。

縣級以上人民**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進資訊科技在醫療衛生領域和醫學教育中的應用,支援探索發展醫療衛生服務新模式、新業態。

國家採取扒磨頌措施,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資訊交流和資訊保安制度,應用資訊科技開展遠端醫療服務,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

醫生未簽名違反什麼規定

13樓:黃誼欣

法律分析:違反了《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的規定。對醫療行為有異議的,有三個維權途徑:1、醫患協商。2、醫調委(或衛健局)調解。3、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第六條 處方書寫應當符合下列規則:(十二)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當與院內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當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第五十七條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病歷上代替醫師簽名違法嗎?

14樓:李軍巖

法律分析:如果乙個住院醫師冒充主治醫師在病歷上進行簽字是按非法行醫罪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褲公升雹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笑埋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胡帆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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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屬於非法行醫,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為保障公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懲處非法行醫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刑法有關規豎核亮定,出臺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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