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無辜抄你。該樣做才能自身保護權利
1樓:成都
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可以要求一定期限內的雙倍工資。……
2樓:網友
如果是無故即理解為非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是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模激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山碼首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逗數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當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法定乙個月期限期滿的次日起支付雙倍工資。
消費者無辜 維護消費者權利的周成宇更無辜
3樓:網友
周成宇說,他們在談判的最開悔碼始碧檔哪,只是要求華碩退蠢好貨,沒想到華碩連這點都不答應,他和黃靜一氣之下才提出了500萬美金的要求,在提出500萬美金的同時,他們就聲稱,這筆錢不是用於個人得利,而是用於建立乙個反消費欺詐**,來幫助維權的消費者。他和黃靜不僅是受到假冒產品侵害的消費者,而且還是推動公益事業發展的熱心人士,這跟敲詐勒索絲毫沾不上邊啊,大家不要冤枉好人!
4樓:網友
消費者是弱者,我們都不自己保護我們自己,自己不幫助自己,誰會來幫你,指望那些商家良心發現嗎?
我是保安,公司無辜要求我轉換別的工種,我該怎麼維護我的權利?
5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要看你們的勞動合同當中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公司違反合同中的約定,你可以渣派和公司協帶遊商或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維護你的權利。
縱橫法律蠢梁銷網 曲忠波律師。
如果在試用期`用人單位不讓我辭職`我應該那麼做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6樓:問題時時都多
在慶磨試用期只要提前三天書面申請辭職就可以了,用人單位是沒有權力不給你走的,可以通過和蠢內部郵件等形式喚差陪傳送辭職信,作為證據。
在單位裡,個人正當權力得不到保護,怎麼辦?
7樓:網友
如果你能忍受,就繼續幹。
如果不能忍受,就離開。
如果你想找個說法,就收集足夠的證據起訴,勝訴後離開企業。
我想求一篇有關留守兒童的監護權保護的**,之前我已經寫了一篇這方面的,可是被**老師認為是抄的給否定
8樓:
中的裡面譽困有我的參考建議。肆虛遊裂銷。
talent yang
國家專門用來保護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勞動者權利的法律是什麼
9樓:正氣長春
國家專門用來保護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勞動者權利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該怎麼辦
工bai資支付暫行規定du 第16條規定,因勞動zhi者本人原因給用dao 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內用人單位容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該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 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
發生工傷後,如果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嗎
看工傷程度,輕傷但沒有殘疾的,可以解除,如果有殘疾,不能。您好,我國 勞動法 規定,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工傷期間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資待遇也是不變的。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1.如果是工傷發生或者停工留薪期間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