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的哪些權利?

2025-05-01 12:00:02 字數 4153 閱讀 4087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一、不安抗辯權是指合同當事人在面對對方存在明顯的喪失商業信用或者有極大的可能性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以拒絕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的方式減少損失的一種抗辯權。這種抗辯權可以很大程度上減少因對方違約給自己造成的損失。

二、根據2021年《民法典衝侍》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三、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橡差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梁判皮違約責任。

2樓:網友

不安抗辯權,亦稱「保證履行抗辯權」,是指皮畢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如發現對方的財產狀況明顯惡化,債務履行能力明顯降低等情況,以致可能危及債權的實現時,可主張要求對方提供充分的擔保,在對方未提供擔保也未對待給付之磨握搭前,有權拒瞎拿絕履行。」

不安抗辯權是指

3樓:杜慎謙

法枝純納律分析:不安抗辯是指在雙務合同中,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履行能力嚴重惡褲脊化時,權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權利。行使不安抗辯權的條件有:

1)合同雙方當事人因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2)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猛沒當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辯權。

3)後履行義務的一方出現履行能力嚴重惡化的事實,並且存在到期不能履行、難以履行或者不會履行的現實危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不安抗辯權是指哪些行為

4樓:汪世龍

不安抗辯權的行為表示方式是可以中止履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如果對方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但如果對方不提供或未恢復履行能力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猛豎歲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纖滾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等。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枝睜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的什麼權利 -法律知識

5樓:劉濤

法律分析: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已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在對方未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擔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不安抗辯權是指什麼權利

6樓:毛安妮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已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在對方未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擔保之前,可螞則以中止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肢洞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歷物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簡述不安抗辯權的概念和行使條件

7樓:霸燈

1.概念: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

規定不安抗辯權是為了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借合同進行欺詐,促使對方履行義務。

2.行使條件。

一)因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且兩債務間具有對價關係。

二)主張不安抗辯權的一方應當先履行債務,且其債務已屆清償期。如果履行期未屆至,先履行方只能暫時停止履行的準備,無從停止履行。不安抗辯權適用的雙務合同屬於異時履行。異時履行是指。

雙方履行存在的時間順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後履行。

三)先履行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後履行方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它包括三個要素:

1.後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後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財產顯形減少。

包括經營狀況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②喪失商業信譽;③提供勞務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債務人喪失勞動能力;④給付特定物。

的債務中,該特定物喪失。

2.後履行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發生於合同成立之後。

3.先履行方對事實負有舉證責任。先履行方主張不安抗辯權,必須有對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確切證據,而不能憑自己。

的主觀猜測。否則,將會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擔違約責任,從而。

使自己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

什麼是不安抗辯權,行使不安抗辯權有何條件

8樓:龍商百科

不安抗辯權是指在有先後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應該先履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拆含當事人難以給付之時,在對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許未為履行合同提供擔保之前,有暫時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段御明。

成立的條件1:雙方當事人因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

2: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風險。

3:有先後履行順序,享有不安抗辯權之人為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

4:先履行義務人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證握告明相對人無能力履行債務。

5:先履行義務一方的債務已經屆滿清償期。

6:後履行義務為提供擔保。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的什麼權利

9樓:法妞問答**諮詢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已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在對方未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擔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先給付義務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後給付義務人的履行能力明顯降低,有不能為對待給付的現實危險的,有權中止履行。

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的什麼權利?

10樓:張穎

法律分析: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已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在對方未恢復履行能力或提供擔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義務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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