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辭職信的問題是否可以取回?是否有期限?

2023-09-16 21:44:13 字數 1737 閱讀 6295

1樓:橘子不如橙子

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勞動者如果對辭職有新的打算,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處理。

辭職頻率過高會令新單位對你的印象減分,所以辭職前一定要經過慎重的考慮,年輕人在35歲之前應該注重自己的職業規劃,樹立就業目標和方向,與其看中一時的薪酬待遇,不如將目光放長遠些,在工作的過程中學習到實用的技能和本領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計較掙多少,要計較學習到多少。

2樓:詠夜平安

如果單位沒辦理離職手續的話,你可以把辭職信收回,繼續上班。

當然如果單位已經在洽談你崗位接替人的時候,你再去要辭職信,這時候有可能會要不回來,(人事部可以拒絕返回辭職信給你),當然概率是比較小的。所以如果你想要回辭職信的話,盡早。這和你懷不懷孕沒關係的。

3樓:青山秀水秀生靈

辭職信是員工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申請,交上以後單位要在三十天內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是否可以收回要看單位是否接受。

4樓:水6元

你可以以自己懷孕為由向用人單位遞交『取消辭職信』或者要回先前遞交的辭職信。

遞交辭職信多久可以離職?

5樓:ray聊教育

遞交辭職信後通常在30日後離職,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後直接離職,屬於實習期的,在遞交辭職後的3天即可離職。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員工離職的另一極端形式是跳槽。員工對工作的滿意度越低,他們考慮辭職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付諸實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發現,員工不滿意與跳槽意向之間有較高的相關性,而與實際的跳槽行為之間卻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關性。

很多員工的個人因素。

6樓:點行**

一般乙個月後可以離職。離職有多種方式。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書面辭職就可以走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遞交辭職信後直接離開會有什麼後果

7樓:宋聰聰

法律分析:如果交了辭職信後直接走人,可能會有如下後果:給單位造成了損失,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的;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資。

不管以什麼理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如果不當離職給企業造成損失,企業是可以向辭職者要求賠償的,這也是對企業的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遞交辭職信後直接離開會有什麼後果

8樓:創作者

如果襲培交了辭職信後直接走人,可能會有如下後果前禪晌:給單位造成了損失,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的;失去上月及本月工資。不管以什麼理慧鋒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

副縣級幹部辭職信折射的是詩意還是現實

一個縣長建一個豪華別墅算什麼啊,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啊。真是沒有見識 不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四條規定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 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 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

問題是研究生升學時關於戶口遷移的問題

一 儘量帶戶口,因為把戶口帶到學校可以給學校的管理帶來很大的方便,把戶口版 遷過來之後權一般落到學校都是集體戶口,一般就是委託學校附近的派出所代管。二 如果畢業後打算回老家,遷不遷戶口其實影響不大。不過,轉戶口也不算麻煩,再說轉了戶口也沒什麼壞處,就轉到學校,老家的戶口又沒有大的利益,即使將來回老家...

新買的房子在裝修時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是否是房子的質量問題?該如何解決

事故的原因分析的是對的,就是牆紙在幹糙過程中收縮,牆紙和水泥基層之間的塗料層強度太低被拉脫殼,建築商反悔是因為知道業主拿不出資料,又經過了土建驗收關,有持無恐.裝飾公司缺少經驗,貼紙前沒有對原低質塗料清理,做牆面基層處理,造成現在之事故.業主可以向當地建築質量監督部門,投訴開發商,連帶建築商 裝飾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