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監護人(父)威脅妻子不得離家,不然送孩子回鄉下老家自生自滅

2022-12-19 22:41:17 字數 5418 閱讀 2565

1樓:大豐來客

1,財產問題:女方想把房子給孩子有點不妥,因為孩子還小,如果給孩子,其實對房子的管理、處分,都是由他的監護人來完成的,所以,房子現在給孩子沒有多大的意義,建議仍由女方所有為好。

2,監護權問題:離婚時,小孩是隨男方生活,但實際目前還是女方在行使對孩子的監護職責,男方根本沒能力去履行對孩子的監護(如果女方離開,男方就把孩子送到老家由家人代為監護),所以,你可以男方未盡到監護人的責任為由,向法院申請變更對孩子的監護權。

3, 若可以要回監護權,則當初離婚協議關於房產的處置方式是否也要變更?

答:不要變更,只是處理孩子監護權的問題。

4,若女方離開家後,小孩果真被送去鄉下唸書,這時候要回的勝算幾許??

答:百分之百。因為孩子隨你生活,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有幫助請採納!!

2樓:天津市劉律師

財產分割,已有協議,一般無法變更。

子女撫養,可訴訟解決。詳情可以在網路中搜尋「劉伯華律師**」詳細諮詢溝通。

3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不發生繼承的話,離婚不會與小孩發生其他關係,要回監護權可以向男方要撫養費,但變更撫養權需要充分的證據,送回鄉下可以找證據證明對小孩的成長不利。

4樓:

1、若可以要回監護權,則當初離婚協議關於房產的處置方式是否也要變更?

撫養權與財產分割無關,你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原來的財產分割協議仍然執行。

2、若女方離開家後,小孩果真被送去鄉下唸書,這時候要回的勝算幾許??

你可以以男方脫離監護權為由起訴變更撫養權,勝算機會50%左右。

3、如果沒有感情了建議你離開並且不要在財產上有讓步,你可以要求房屋歸你,你支付給男方相應的房款。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但能否變更要視具體情況,有需要的話可面談

縱橫法律網 徐冰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起訴主張孩子的撫養權。

7樓:崔郎是路人

律師解答:

你的問題,最大的障礙不是法律,而是策略。

是人都曉得要提起變更之訴,但變更之難。

核心就是證據,建議委託律師創造性的製造證據。

8樓:京城李律師

既然已經協議離婚,離婚協議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現在男方用「把孩子送回自己的鄉下老家」來要挾女方「必須還在家裡照顧孩子」,正是他不具備撫養能力的表現,女方正可以以此為由,向法院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訴訟。女方工資3000元左右,並不是不具備撫養能力,變更撫養權的同時,可要求法院讓男方給付撫養費。

(訴求中完全可以不再提房子的問題,不告不理,法院不會主動再審房屋的分配)

9樓:匿名使用者

找婦聯,再次的申訴。離婚了還住一起,你又不白瓷。去吧

10樓:深圳劉勇

1、撫養權可以要求變更。2、財產不會變更。

11樓:李宗習律師

女方如果能提供男方違反離婚協議,或者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行為的證據,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如果沒有證據,則勝算不大。

原來離婚協議中的房產處置方式本來就不當,導致房子產權不清,可以一併要求法院裁決變更。

12樓:八三老人

如果能證明男方未盡到監護人的責任,可以申請監護權的變更。

離婚後,孩子監護人(父)威脅妻子不得離家,不然送孩子回鄉下老家自生自滅。

13樓:

首先你需要和自己的孩子溝通一下,告訴孩子你們已經離婚了,也需要把為什麼離婚的原因告知孩子,因為爸爸的工資高法院把他判給了爸爸,你是想要他的,但是現在你沒有這個權利,如果在你走了之後爸爸對他不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訴申請變更監護人的,也就是說你要讓孩子知道不是你拋棄了他,等他的爸爸真的把他送走了,孩子在老家生活的不幸福的話,你是可以蒐集證據要回監護權的,不過也許孩子回到老家反而更幸福呢!!那你就不需要以你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孩子的幸福了,都離婚了不要糾纏不清的,當斷不斷最後倒黴的只會是你自己!

14樓:穀子劉

1、越早結束您們現在的這種關係對您應當比較有利;

2、您可以離開該房,如果男方把孩子送回老家,您可以以孩子跟隨男方不利於孩子成長為由,向法院起訴取得監護權,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3、以前簽訂的離婚協議是有效的,房屋的一半仍然歸您所有。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15樓:定做資料夾

那你就申請要會監護權,你這個情況法院會支援你的,因為父親沒有能力照顧孩子,父親都要你來照顧孩子,這足以說明,你能夠照顧好孩子。

起訴好了,房子賣了,換錢給孩子,另外要撫養費。不然你3000塊錢養孩子挺難的。

16樓:囧的不得不離

如果我是你,我就立刻走,拿自己的親骨肉要挾別人,是扯淡的。

他不會送孩子回鄉下自生自滅。

你走你的,房子一半,讓他折現,不給折現,不給錢,就申請執行。拍賣房子,分錢。

如果你打官司要撫養權的話,也不是不可能的,你可以把他要挾你的錄音留一下,或者看看他有沒有不適合養小孩兒的生活習慣,或者疾病,注意取證,找個好律師。

孩子歲數越小,你要回撫養權的機率越大。

要撫養權的話,房產的分割變更也只是給你更多。不會給你更少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上學了的話,起訴的時候孩子的想法也會被參照的。

18樓:卜覓丹

這種要挾並沒有證據,你前夫也不會承認,所以法院一般不會採信。法院是以事實為依據的,沒有結果,法院一般不會立案,即使可以打要回監護權的官司,也很難贏。所以我建議你按你的想法去做,就是離開那個家,看你前夫怎麼處置,如果他真的把孩子送回鄉下,那麼你可以立即打官司,這樣勝算很大,不過要浪費孩子幾個月的時間,但我想應該沒多大的影響。

但是我覺得他只是嚇唬你而已。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打當地的法律援助**148,即「要司法」,先諮詢一下,或者直接去律師事務所請個律師想想辦法。他們是絕對專業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很難辦~去計生辦或法院打聽一下吧·

夫妻感情不和,拖了十多年一直不敢離婚

21樓:實習律師鄭

沒什麼好辦法,能忍則忍,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離婚孩子判給誰

22樓:

如果離婚你妻子的勝算比較大。

第一;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二;你妻子現在已有固定工作,今後有能力撫養孩子。(雖然現在經濟基礎較低,但是法院會從長遠來看)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所以法院不會根據你妻子現在經濟基礎差而把兒子判給你。

參考法條:《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

23樓:擱淺的神話

考慮經濟基礎的能力的話,你的勝算比較大,現在你的孩子兩歲半,還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意願,所以,妻子和兒子的感情考慮的不會很深,你家人的種種情況也不在法院的考慮之內,不過你可以賺點同情分。但是有一點,法院在沒有特殊情況下都會考慮讓孩子隨著母親。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個人認為兒隨母好 ,再說你們家孩子還那麼小,畢竟母親照顧小孩要細心周到些。你說的什麼兄弟三人目前唯一的孫輩後代,即使你兒子跟隨他媽媽了,也永遠都不會改變你跟你兒子跟你家人的血緣關係啊

25樓:匿名使用者

看了半天,好象沒有看出你們兩口之間有什麼具體的矛盾,好象都是因為家庭的其他原因,既然都想到了孩子,離婚給孩子的未來無論怎樣都是傷害.我覺得關鍵是兩口子之間,如果愛還在,那麼就不要離婚.想辦法.

父親死亡後,孩子監護人是誰

26樓:

如果其妻子與兒子形成了扶養關係,那死者妻子即為兒子的法定監護人.否則,其母親可以以奶奶的身份作為兒子的監護人.**人應該提交相應的證明(戶籍證明,及與兒子的身份關係證明)即可.

還可以是繼父

27樓:匿名使用者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我國《民法通則》

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1)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2)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定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

(3)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社會和國家負責,由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監護人有三項職責:(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2)作為被監護人的法定**人,**各項法律活動;(3)教育、管好被監護人。

我國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確定是有一定順序的。

(1)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順位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的資格不因父母雙方的離婚而喪失。父母離婚後,子女無論是同父方或是同母方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親和母親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2)未成年人的父母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是第二順位的法定監護人。根據《婚姻法》第28條、第29條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可見,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擔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必須符合法定條件:第一,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第二,第二順位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和關係密切又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其他親屬、朋友在客觀上具有監護能力。

在這些第二順位的監護人之中,如果就誰擔任監護人產生爭議的,則需從中進行選定,從而法定監護轉變為指定監護。監護人的指定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要如何確定離婚後孩子監護人的問題

民法通則 規定,父母都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監護權不因離婚而發生變化,發生的是撫養權。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子女無論隨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離婚後,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不變,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撫養教育子...

監護人與被監護人可以結婚嗎,配偶作為監護人需要結婚一年嗎?

雙方的監護關係沒有解除 也就是說被監護人仍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無論被監護人是未到法定年齡,還是患病未 而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都不能結婚。原因是前者未到結婚年齡,後者是不能作出真實的結婚的意思表示。因而,我認為雙方的監護關係沒解除下不能結婚。殘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監護人...

被監護人有權繼承監護人的財產嗎

根據我國 繼承法 的規定,第一順序是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個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 婆,喪偶女婿對岳父 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監護人能不能繼承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