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是承包老闆負責還是大老闆負責

2022-11-24 13:46:06 字數 5615 閱讀 6809

1樓:夢顬狼

發生該事故:

首先要看承包老闆與大老闆之間的協定及合約。

你可以找到該合約或者口頭約定(需要公正人),如果沒有則是大老闆負責。

而你們只要找到承包人即可,他必須負責或者找到負責人。一切由承包人去找大老闆商定費用。

如果是小事故則一般由承包人直接負責。

2樓:函良策弘冉

你好,這要看你是屬於哪一方的人,如果工廠將工作承包給承包人,你是承包人請的,那隻能找承包人承擔責任。

3樓:成都刑事律師蒲元亮

你好,四川永茂律師事務所蒲元亮律師解答:如果申請工傷賠償,則賠償主體只是是建築公司或勞務公司;如果走民事索賠程式,則賠償主體包括建築公司與所有實際施工者(大小包工頭)。如有疑問,可以私信我。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承包老闆承擔責任的話,就找承包老闆,如果不管的話,就找有關部門,最後大老闆應該會出來解決的!

5樓:西方諸衲子

這是個圈套問題,你一定是被踢皮球了

你不要管那麼多,你要抓住承包老闆不放,

如果是大老闆的責任,讓他自己去找,

你千萬不要直接去找大老闆,不甩你的

6樓:斛雅雲

承包老闆,因為你們隸屬承包老闆的員工。

7樓:生活中缺少你

我覺得應該是大老闆負責,因為幹活是為他乾的。

8樓:匿名使用者

當人事和你簽訂合同的啦

9樓:匿名使用者

121425468478

工傷認定承包商有責任還是老闆有責任

10樓:雅盛超

工傷認定採取無過錯原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職工本人及親屬都可以根據規定,向當地人社局提供材料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後,構成殘疾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依據鑑定的等級,各項工傷費用,由工傷**中支付,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工傷事故,老闆不管,找哪個部門負責

11樓:律兜諮詢1號

發生工傷後,老闆不予申報工傷,職工本人可以自行申報,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2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我一下。

勞動者在煤礦受傷,如果老闆不管的,勞動者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更多3條

農民工,工傷是老闆負責還是工頭負責 30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不是工傷,你說的不算,我說的不算,得由法律法規說了算。

你這種情況有三種解決辦法:一是認定工傷。認定工傷你首先要確認的是打工工地上建築公司的勞務是不是承包給有資質的勞務公司,老闆與勞務公司之間是什麼關係,還是老闆就是勞務公司負責人。

如果是的話,那勞務公司就是用工主體,由勞務公司承擔相應責任。如果不是,那就是建築公司承擔相應責任。提起工傷認定程式有點煩,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但《工傷保險條例》及配套的相關法規對賠償標準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賠償金額是法定的。

你最好先確認清楚後申請仲裁確定勞動關係後再辦理工傷認定手續,然後再做傷殘等級鑑定。二是以人身傷害向法院起訴。起訴包工頭(老闆)、勞務公司及建築公司。

這個相對來說來的快一點。三是私下協商解決。這個來的最快。

與老闆協商(最好取得勞動部門的支援),本著和諧穩定的原則,一般都能很快解決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由於受傷的農民工系包工頭的僱工,因此,農民工受傷屬於人身損害,其**與賠償責任,原則上由工頭承擔,老闆承擔連帶責任。

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建設工程的分包人掛靠承包人,並以承包人名義承接工程的,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可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擔。

承包人違反《建築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對建設工程進行轉包或分包的勞動者的工傷待遇可由轉包人、分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擔

16樓:道不一定知

道理上是老闆負責,實際上都是工頭處理

上海做臨時工出了工傷事故該公司負責還是承包方老闆負責呢

17樓:南海仙山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出工傷事故工廠老闆和承包人沒簽訂合同誰負責

18樓:陝西安律師諮詢

你不找承包人,直接找工廠,在哪個廠裡幹活找哪個廠子。讓廠裡給包工頭施壓,定能解決。本律師求採納,求支援!

19樓:七臺河李陽平

由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單位負責。

2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勞動合同是跟誰籤的,就要找誰來辦理工傷保險理賠,如果沒簽合同,那就看事實勞動關係是跟誰發生的,也就是說誰招聘管理你的,你就找誰,如果他們不承認,就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和勞動行政部門。

其次,在上面的維權道路走不通的情況下,看看事故的發生有沒有第三方過錯,比如其他人的行為導致的,或者某單位、部門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導致事故,那麼可以再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承擔侵權責任。

總的來說,工廠老闆和承包人之間有沒有合同,與工傷理賠是兩個事情,要分開處理。

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礦工工傷事故賠償的問題

定殘與否是需要鑑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先到 市 縣 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 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在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只要攜帶填寫完整的...

工傷事故賠償,出了工傷事故該怎麼辦?該怎麼賠償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鑑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

企業如何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一 對員工特別是新員工進行職業培訓,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據相關資料統計分析,絕大多數工傷事故都是因為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意識較差造成的。一些新進入企業工作的員工,由於沒有經過專業的技術培訓和職業教育,對所要從事的生產過程和裝置操作是十分陌生的。因此,新進入員工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顯的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