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半年,我後悔當初沒有要撫養費,現在起訴法院會怎麼判

2022-10-02 12:36:35 字數 3486 閱讀 2177

1樓:餘村林場

1、《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法院應當支援您要求支付撫養費的要求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7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順祝好運!

2樓:靜的窒息

如果現實情況與當初沒有太大的變化,你要求變更撫養不會得到支援

3樓:八三老人

因生活的需要可以主張,孩子撫養費的主張是合法的。

4樓:張巨集超律師

要看具體的離婚協議;可以以孩子名義向其主張。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37條規定,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你的想法可以實現。

縱橫法律網-山東律苑律師事務所-朱先永律師

向法院申請的撫養費強制執行,法院半年後才出結果! 現在又有新的到期撫養費沒給,需要再次申請執行嗎?

6樓:戚廣利

法院離婚調解書上規定離婚前拖欠的撫養費,每半年支付3600元。兩年內還清,離婚後正常撫養費。你可以按照法院判決,追加執行的數額。

7樓:囚籠山人六

如果煩了……每次要錢這麼難,可以重新起訴要求變更撫養費支付方式,要求他一次支付所有的撫養費。或者在申請強制執行時,要求一次付清。

8樓:淡如水

首先我們要理解一下「執行難」,被執行人是否難以找到?有無履行能力?多理解一下哈。

有新的撫養費需要再次申請執行(另一個新案件了)。

9樓:

如果對方拒絕給予的話,需要再次申請執行

10樓:小學生兒子與爸爸日常

如果生效的文書確定的是定期支付撫養費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隔一段時間申請執行一次。

根據你的情況及你表述的調解書內容,離婚前所角撫養費用,不需要再次申請強制執行,向法院執行人員說明情況,追回執行即可。後面的撫養,如被執行人不支付的,需要再次申請執行。

被執行人所謂的理由,不影響法院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當時寫的給娃3000撫養費 現在給不起了如果被起訴法院會如何判?

11樓:陝西李桂娟律師

你好,離婚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如果雙方都簽名蓋章就已經生效,就可以以此作為證據起訴對方不履行的行為。

12樓:蠶她爸

法院會強制執行。

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為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為法定**人蔘加訴訟。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經過判決的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費等問題,就可以申請法院的強制執行。

13樓:

是每月3000撫養費嗎?如果是,那說明寫離婚協議書時,撫養費給的太高了,是不公平的,可以撤銷原來的離婚協議,說白了,撫養費就是給小孩的生活費而已,就是夠吃就可以了,不包括玩樂的費用,所以正常情況,小孩的撫養費每月應該不到一千,而且撫養是父母雙方的義務,不是你一個人的義務,你只是負責一半而已,所以就算被起訴,法院還是會被判要求付撫養費,但是不會這麼高,應該會根據當地生活水平來給付撫養費,所以不用擔心,一般只要你能賺錢。都是可以給得起撫養費的

法院調解離婚我沒要撫養費,現在後悔了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因此,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5樓:六月的一米陽光

協商解決,孩子是你們夫妻二人的,應有你們夫妻雙方共同扶養,如不能達成可提起訴訟。

16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可以主張呀。這是權利。

我和男方離婚時簽訂離婚協議書,男方不用付撫養費,後來我起訴要了,法院判男方每月支付六百撫養費,現在

17樓:肖毅

不大,扶養費是肯定要付的,但要根據他的經濟情況,如果不好法院會著情要求付費

18樓:

不大,情形發生變化的,可以變更撫養費的數額。

19樓:手機使用者

法院不會如此糊塗吧,拿出離婚協議他必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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