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盡贍養義務至老人死亡半年還能起訴嗎

2022-09-23 23:08:11 字數 4607 閱讀 7497

1樓:七臺河李陽平

撫養、扶養、贍養須再履行義務而沒有履行義務的時限提起訴訟,而且是被撫、扶、贍養的權利人(或受委託人及監護人)提起訴訟。被贍養人死亡了不能以贍養關係(或未盡贍養義務)而提起訴訟。

另一種情況也可以訴訟:即經法院判決、或相關機關調解達成協議,贍養義務人應盡贍養義務或支付贍養費。而贍養義務人有意滯付而被其它贍養人或組織墊付了其費用,則可以按法定債務關係或約定債務關係提起訴訟。

2樓:

你好,天星培訓為您解答: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死亡的,要從重處罰。

刑事追訴時效,

、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所以,這才過去半年時間,是可以的。希望度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不贍養老人至老人死亡該判什麼罪

3樓:

看老人的身體情況,如果老人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那麼,如果老人是長時間得不到良好的贍養而死亡,那麼是遺棄罪,如果是把老人擱置到孤立無援又無法得到救助的情況,而導致老人死亡的(一般是短期的),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4樓:

一般不構成犯罪這是民事問題,嚴重構成遺棄罪

5樓:

廣東胡律師:

不贍養老人以至老人死亡,在法律上構成「遺棄罪」,是要依《刑法》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樓:上海賈曉慧律師

這種行為構成了遺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7樓:中顧網陳靜律師

犯了遺棄罪 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

楊光律師的觀點是正確的。

未盡贍養義務,老人已去世,可否要回贍養費或經濟補償?

9樓:無訟

老人已經去世是不能夠要贍養費的。1、老人去世,申請執行贍養費的,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執行。

2、《民事訴訟法》第257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申請人撤銷申請的;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的。

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2023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民法典》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兒媳這個情況視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平等的繼承老人的遺產。

縱橫法律網-上海凱曼律師事務所-周雪峰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贍養費的要求主體不對,能要求的只能是老人,而不是其兒媳或其孫子。

其次經濟補償也無法要求。同樣主體不適格,補償的理由是因為你撫養別人沒有撫養嗎?顯然你只能盡你的義務而無法要求別人同樣盡義務。

希望能幫到你。

12樓:杭州希諾化工

沒有必要了,都是自己人,如果非要又要到法院起訴,這樣結果怎麼樣還是未知數,親情也許就淡然無存,結果得不償失。

13樓:汝建義

不能要求向你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贍養費,這是老人的權利,兒媳無此權利。但兒媳和孫子均可以要求參與遺產分配。

依據:1、喪偶兒媳可以作為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與老人的子女共同參與遺產分配。《繼承法》第12條。

2、《繼承法》第13條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3、因兒子已經死亡,孫子可以代替父親進行代位繼承,兒子應得的份額,由孫子代得。

兄弟不贍養老人,老人去世後,其他子女可以起訴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權利主體已去世,不能代為起訴。可以在分割遺產的時候提出,要求對方少分。

15樓:梵天

不可以的。如果老人沒有遺囑,說明遺產怎麼分。那麼,遺產法院直接判給贍養了他的子女。起訴沒用。

子女沒有盡贍養義務,怎麼取證起訴他們,

16樓:麥穗兒談教育

沒有贍養老人進行取證時,證人證言是非常重要的證據,老人可以請村委會或者居民委員會的人出庭作證。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17樓:碩根留住

哎!感 嘆人生!樹欲靜風不止,子欲養親不在。都為世上人,遭遇各不同!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老人提起訴訟,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當事人自然情況的證據:

被贍養人的自然情況的證明;

贍養人的自然情況、人數,與被贍養人關係的證明;

有**人**訴訟的,其**人身份的證明和載明**事項、許可權、期限、形式的委託書。

(二)證明被贍養人要求對方履行義務的證據:

權利主體方面:

被贍養人健康狀況或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診斷(或鑑定結論)、經濟收入情況的證明;

義務主體方面:

贍養人經濟能力的證據;

贍養人不履行義務的時間、人數、表現形式及是否有打罵、岐視、虐待、遺棄被贍養人行為的證據,是否經有關部門或組織調解處理及其結果的證明。

兒女不贍養老人,只能以老人的名義起訴嗎,誰應該被告?

19樓:男人到中老年

原告是奶奶,你爸和老四可做奶奶的**人,起訴不養奶奶的其他人。

20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兒女不贍養老人,需要以老人的名義起訴,應當兒女被告。

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子女不得拒絕,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的,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可以由老人到法院起訴、法院進行調解或者判決,或者請民間組織調解。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對於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21樓:楊歡

你應該找個學法律的諮詢下

兒女沒盡贍養義務,不能繼承遺產,法律的幾條有規定,內容都是什麼

有這方面的規定。可以不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三條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

兒子死亡,兒媳有贍養老人義務嗎,兒子已去世兒媳和孫子有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這種情況要看進行老人放棄繼承遺產公正時是否有其他附帶條件,如果有附帶條件 如贍養 兒媳不贍養就屬於違約,公正就是無效的 肯定有,但是也不能強迫人家,人家以後也許會有自己的生活,只是看人家會怎麼做。你們如何對待這個兒媳啦 1.公證有效,即便不公證,有真實意思表示即可。你說被騙了是什麼意思?2.兒媳沒有...

老人贍養問題孫子女有義務贍養爺爺奶奶嗎

贍養,即照顧衰老的父母。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滿足物質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那麼孫子孫女有贍養祖父母的義務嗎?婚姻法 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