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試用期辭職可以再考嗎?影響大嗎

2022-09-18 17:32:12 字數 4449 閱讀 3459

1樓:老楊公考

辭職再考公務員,對面試有影響嗎?只要不遇到找事的領導,沒事

2樓:千祺瑞

答:公務員試用期辭職事實可以再考,影響應該大了。

公務員試用期還可以再考麼

3樓:魚眼看娛樂

不可以。

國家明文規定,公務員在試用期內,以及在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期內是不能報考其他的公務員型別的,只有滿足了最低的服務年限下,才可以報考其他的公務員。

按照招考公告: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單位如果同意你辭職,你就能報考,單位如果不同意你辭職,你自動離職則按照《公務員法》屬於單位辭退你,你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試用期內可以辭職,但按照國家人力資源與保障部規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職,即便期限到了你考上公務員,你的履歷上也是一個敗筆,以後仕途走得不遠,畢竟公務員這行表面上還是要講立場、講原則、講奉獻的,希望你能夠謹慎考慮,如果嫌崗位不好或者地區經濟不佳,你可以參加公務員遴選競聘副科,沒必要再去參加考試。

4樓:鄭州格燃教育

你好,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所以你申請取消錄用未獲批准前是不能再參加其他考試的。

就算報考了,但是取消錄用審批書是註明時間並存在檔案裡,政審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公務員試用期辭職了還可以再考公務員嗎

5樓:中公教育

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政務順暢運轉、各項改革順利推行的寶貴人力資源,社會各界需要以理性態度對待這一群體。同時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應有其嚴明的程式,每個在職人員都應該根據程式依法辦事,不管是錄用還是辭職都應該根據公務員管理規範進行。其實試用期辭職準確的說是申請取消錄用資格,這個是可以的,取消錄用資格後再考上公務員的,也不是絕無僅有,但就整體來說,還是一般和特殊的關係,不能用來指導全域性。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新錄用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所以你申請取消錄用未獲批准前是不能再參加其他考試的,你偷偷報考了,但是取消錄用審批書是註明時間並存在檔案裡,政審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除非你逢考必上岸,或者實在不願意在現單位呆了,哪怕以後考不上也要離開的才建議你這麼做。因為公考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你國考成功不一定省考成功,這次成功不一定下次成功,所以絕對要三思而行。

6樓:聽見幸福花開

辭職是可以再考的,辭退就不行了

試用期可以辭職再考公務員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務員在試用期內辭職還能重考嗎?

8樓:海黃斯德

進入實習期的公務員也已經是被錄用的公務員,已經被錄用的公務員想要辭職然後再考,是可以的,但必須是在五年以後,因為各地都有五年內本地禁止准入的規定。

9樓:多瑙河之舟

你好,如果公務員在

試用期內辭職還能重

考嗎?當然能重考公務員的!!!!

公務員試用期內主動辭職,以後還能考公務員嗎

10樓:中公教育

就普遍情況來看,其實試用期辭職準確的說是申請取消錄用資格,這個是可以的,取消錄用資格後再考上公務員的,也不是絕無僅有,但就整體來說,還是一般和特殊的關係,不能用來指導全域性。

一、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有些情況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

第十七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祕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二、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後,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機關取消錄用,由**機關審批並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機關取消錄用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許可權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

三、取消錄用後,你的個人檔案裡會裝進個人申請和取消錄用批覆等有關材料,假如你日後又考上了其他單位公務員,政審時會作為重要參考

四、你提出的取消錄用理由必須合情合理且不能影響到下一次報考

如果你理由不充分,單位不會同意,硬辭職不幹的話,輕則按考察不合格取消錄用,重則會記入誠信檔案,這些都會對你下次的政審產生不利影響;如果國考你以父母無人照料等家庭原因為理由的話,再參加國考會有影響,因為國考職位大部分職位都在京,你只有本地職位可選擇,外地的都不行,因為檔案裡有你不適合在外地的理由。

以上資訊供參考,實際情況請以當年釋出公告為準。

公務員試用期辭職可以再考事業單位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啦,只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12樓:蕭紫完顏幼白

您好,只要是正常辭職和完成了規定的服役年限都是可以的,具體的可以諮詢招考單位

試用期公務員辭職後多久後可以再考公務員

13樓:北京世紀精圖教育

這種情況首先要知道你在之前考公務員的時候是否有服務期限,如果有服務期限你也就自己辭職,那是不可以的,五年之內不能夠再參加公務員的考試。如果沒有服務期限,那麼當時辭職也是經過了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批准的,那麼今後再考公務員就沒有問題了。

而且對於我國的法律法規也有相關的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法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不得再參考公務員。如果你是按照正常程式辭職而不是被辭退的事,之後是可以繼續考的,但是如果已經超過35歲的話,那麼也不能夠再考了。還有就是之前考過公務員,並且在公務員隊伍工作過重新考的話,還是有比較大的優勢的。

對於大部分辭職或者是辭退的公務員來說,除非過了五年期限,一般是不能夠再考公務員兒的,不過在這裡也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在試用期那一年沒有做公務員登記。在自己公務員的身份沒有被登記之前就辭職了,那麼是可以隨時都考公務員的,但如果已經被登記了,那麼就只能再五年後。

14樓:中公教育

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職。考上不容易,建議先幹著,如果真的不想幹了,就等三年吧。

15樓:瀧波濤

你好,一般是不可以的,考上公務員的有相關規定如果考上了或者在職期內不允許在做相關的考試或者經商的,何況你還在試用期內,其實你考上了挺不容易的就好好的幹著吧,謝謝採納

我公務員試用期內,單位不太好,想再考到別的單位,能重新考公務員嗎?

16樓:s向隅姑娘

可以,符合公務員的報考條件即可重新報考,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務員的範圍: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我國的國家公務員是指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包括國家行政機關中從事黨團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如人事部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等)。

一、公務員的權利:

1、獲得履行職責應具有的工作條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3、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4、參加培訓;

5、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6、提出申訴和控告;

7、申請辭職;

8、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17樓:偶爾好色

一般是不能考的,但是你可以關注訊息,如果有選調公務員的就可以報考

選調公務員就是隻有公務員身份的人才能報名的

一般招考都是好單位,祝你成功

18樓:

公務員試用期內都不行 事業編制可以,但要領導同意.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浪費機會嘛,人家想考都考不上呢

公務員試用期期間能否辭職

不能。請參考 公務員法 第八十一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 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 在涉及國家祕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 正在接受審計 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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