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半年內二次受了工傷是先跟廠裡解除合同好還是等工傷賠償後解除

2022-09-02 03:46:30 字數 5519 閱讀 3030

1樓:長沙金龍律師

1、工傷賠償有點專案是以解除合同為要求的,這時可以同時解除和要求賠償。

2、工傷賠償有的賠償專案是不用解除合同,或者可以先不解除合同賠償一部分,到解除時再賠償其他的。

3、具體符合哪一個,需要看自身的受傷情況符合哪一個。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應該等待工傷**好之後,申請工傷待遇,待遇下達後解除勞動關係。

2、工傷休息和修養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按員工原本工資支付,如果少支付了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

3、如果員工有傷殘,那麼員工在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還需要支付員工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4、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後應先解除勞動合同還是先去社保結案?

3樓:簡簡單單

1、工傷**後應先去社保結案,然後報銷相關的費用,至於要不要跟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的,工傷後,並不是非要解除合同的。如果有傷殘的,不管何時離職,都可以獲得相應的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4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5樓:做一個有趣的中國男人

不回的。公司是需要支付你補償的。

6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不受影響,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機構支付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支付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影響,將請求一併提出即可。

祝順利!

工傷鑑定過後和是先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再拿賠償嗎?

8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合同與否,賠償金額差距很大!解除勞動合同6-10萬元,否則,2。5-5萬元!農民戶口,參考工資基數1800元。

9樓:匿名使用者

要解除合同。

工傷保險**在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不是按區工資標準。

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不解除合同,只能拿到一次性傷殘補足費,其它兩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拿不到的。

我半年內二次受了工傷是先跟廠裡解除合同好還是等工傷賠償後解除合同好呢?

10樓:我就是我

先進行**享受工傷待遇,停工留薪期滿再跟廠裡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1樓:2014阿土

把需要的賠償都辦理妥當,再做打算。未找到另一份工作之前,不要解除現合同。

我半年內二次受了工傷是先跟廠裡解除合同好還是等工傷賠償後解除合同好呢?

1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應該等待工傷**好之後,申請工傷待遇,待遇下達後解除勞動關係。

2、工傷休息和修養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按員工原本工資支付,如果少支付了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

3、如果員工有傷殘,那麼員工在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還需要支付員工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4、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是拿到賠償在向單位解除合同,還是先提交解除合同申請

13樓:匿名使用者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就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2、因為勞動者屬於,正式員工要提前30天遞交書面離職報告,之後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所以應當勞動者先申請離職,到離職時向用人單位申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4樓:

1至6級工傷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7至10級工傷只能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續簽。

工傷是拿到賠償在向單位解除合同,還是先提交解除合同申請

15樓:匿名使用者

先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然後由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並且支付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出具財務記賬憑證加蓋單位財務鮮章,然後勞動者再配合其他的工傷認定、鑑定等材料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視窗申請領取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其他一次性工傷賠償金。(應當注意的是,沒有在公司拿到錢,就不要籤受到賠償金的協議,或者應當注意收集證據,避免公司耍賴。)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6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工傷,辦理工傷保險是要通過公司才能辦理的,所以應該先辦好工傷保險,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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