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戚上班路上受傷,等級六級,工傷保險只支付一部分醫藥費,我們可以向單位要求補足醫藥費嗎

2022-07-30 01:12:10 字數 5711 閱讀 8051

1樓:上海劉海勇律師

1、公司交社保了嗎?如果公司交了社保,並且工傷認定成功,醫藥費等完全由社保**支付,不需要單位支付的;

2、如果公司沒有交社保,這些都是要單位承擔的;不過保險已經支付了部分醫藥費,想必公司是給你親戚交了社保的,那麼公司只需要在你親戚離職時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即可。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既然被鑑定為六級傷殘,且是工傷,工傷保險只支付一部分醫藥費的做法,顯然違反了《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的規定,應要求工傷保險**全額支付,而不是要求單位補齊。

所以,你們需要弄清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再有針對性的做工作。

3樓:

可以 所有費用 工傷保險**和單位 支付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已經認定工傷,醫療費應該公司支付。

縱橫法律網-天津哲科律師事務所-孫金剛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認定工傷,工傷保險全額支付(不超過最大限額)。

縱橫法律網-天津秋水律師事務所-王會昀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單位補足醫藥費

縱橫法律網-天津昊哲律師事務所-周奕凱律師

7樓:明月高樓

完全可以提出你們的要求。

8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工傷保險只支付一部分醫藥費」,那一部分應該是符合工傷保險目錄的部分,沒有支付的應該是不符合目錄的部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但是,超出條例規定範圍的部分由誰支付,沒有明確規定,條例中既沒有規定由單位支付,也沒有規定由工傷職工承擔。

現實中**工傷的醫療費超出條例規定範圍的情形很多,比如材料費、超出標準的床位費、自費藥等等。

個人認為,超出條例規定範圍的醫療費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法律依據是:我國第一部保險條例——2023年頒佈的《勞動保險條例》(目前該條例並未明文宣告失效)第十二條規定:

……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擔。現在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的第一條說得很清楚,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個人認為可以這樣理解:

第一部保險條例規定的全部由單位承擔的全部醫療等費用,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後,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由工傷保險**支付,那麼,這個範圍以外的,還是由單位承擔,這實際上已經減輕了單位的負擔。

我也曾經在網上諮詢過專門從事工傷維權的律師,**工傷超出條例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由誰承擔,律師回覆由單位支付。

所以,你親戚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傷保險不支付的部分。但是正因為現行《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文規定,所以單位可能不支付,可能由此引發爭議,你親戚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因交通事故被認定為工傷,對方是全責。因無力賠償醫藥費,工傷保險是否可以賠付剩餘的醫藥費?

9樓:春天的菜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

三人侵權造成的事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被專認定為工傷。但具體賠償應屬依據你所在省份的規定來確定。

如黑龍江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

第十八條由於交通事故造成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一)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低於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二)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致使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由工傷保險**支付工傷職工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事故責任人歸案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事故責任人追償。

上班期間受傷,需休養4個月,可老闆只支付一個月工資,其他什麼都不管了,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合同的話,您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投訴你的僱主,休養的這幾個月,僱主仍需按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給您工資,採用法律手段保護勞動者權益不受侵害是解決勞動糾紛的可靠途徑,祝您健康順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工傷,要求認定,然後找老闆墊付醫藥費,養病期間薪水需要協商

媽媽在江蘇打工,兩隻腳都受傷了,據醫生說應該是六七級工傷,媽媽是農民工,好像沒有工傷保險,要怎麼索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問題太多了,沒有辦法一一回答。其實所有問題的根源在於工傷性質認定,只有被認定為工傷後,才會有傷殘等級鑑定及有關工傷的補償。

根據你的描述,你父母應該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申請工傷性質認定要求提供: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所以建議你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一下有關要求,領取相關**,並提前準備其它相關材料,其中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最為重要,一定要準備充足。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提交工傷認定的時效是自工傷發生後一年內,所以需儘快提起工傷性質認定。

若認定無果,或發生其它不預見性問題,則到當勞動保障部門提起勞動仲裁,現在申請勞動仲裁基本沒有什麼費用,不需要擔心經濟問題。再不行就只有到法院起訴了。

所有材料的關鍵還在於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受傷,可以算工傷,去大型醫院好像可以做傷殘鑑定,具體我也不清楚,你可以去問問。有目擊證人的話。可以去嘗試一下。應該可以做。

14樓:匿名使用者

1、沒交工傷保險與工傷認定沒關係

只不過理賠方式不同的,交了工傷保險公司,理賠是工傷保險**出錢,否則是,用人公司或單位出

2、立即進行申請工傷認定,如企業包工頭不管,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工會,實在不行找**,呼籲。

3、目前是讓他們墊付醫藥費。

4、至於賠多少很難說,要根據具體情況如傷殘鑑定結果看。

15樓:芳傑傑

去勞動監管部,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我工傷六級,醫藥費用了48000元,工資3578,單位沒有給我們買工傷保險,在我住院期間單位也沒有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六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鑑定為六級傷殘的,用人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當支付下列待遇:

1、**工傷所需費用符合規定標準的費用;

2、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標準按月支付工資福利待遇;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

6、勞動能力鑑定費;

7、按本人工資16個月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本人工資60%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按照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計算一次性餐傷殘補助金的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17樓:渾擾龍陽

認定工傷,鑑定傷殘,要賠償!

工傷6級賠償多少、誰知道啊?

18樓:廣東萬林律師事務所

工傷六級傷殘賠償標準

1、醫療費:以醫院發票金額為準(社保支付80%左右,單位支付20%)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50元/天×70%(社保支付)3、交通費:按實際發生(社保支付)

4、安裝輔助器具:截肢才可以賠償,以假肢公司意見為準,有購買社保的每四年到社保局申請更換,沒有購買社保的一次性賠償至70週歲(社保支付)

5、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停工留薪期(以勞動局鑑定為準)(單位支付)

6、護理費:住院天數×50元/天(單位支付)7、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到解除勞動關係時(單位支付)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本人工資×16個月(社保支付)9、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社保支付)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40個月(單位支付)備註說明:

1、「本人工資」是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如果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以上所有賠償均有單位承擔;

3、如果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工資標準低於實際工資,差額部分由單位補齊。

1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20樓:

自已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半小時就能看完,該怎麼辦全套辦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經過工傷認定,傷殘鑑定,最後按傷殘等級確定賠償。

有空再到勞動局問一下當地上年平均工資,有的賠償專案與此有關。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認定是關鍵,工傷得到了認定,才能享受工傷待遇。

21樓:幸秀英

要求賠償專案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資、醫療費、伙食補貼、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傷殘鑑定費、護理費、六級傷殘待遇等。具體的需要詳細計算。可以找個當地律師幫你們算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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