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與我弟未結婚有沒結婚證就生了女兒,前不久我弟因出車禍身故了現在正理賠時,我弟媳她說她也應

2022-07-30 00:08:15 字數 766 閱讀 2686

1樓:

理賠都是要歸他的女兒所有,其他人都沒有,這是對的,另外一般由你弟媳監護,所以...而且你爸已喪失勞動能力了,那麼由你弟媳監護你弟弟的女兒基本上百分之百了

2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死亡賠償金是對近親屬的精神撫慰金,因此,如果你弟媳與你弟弟履行了婚姻登記手續,則有權與孩子及你父母共同分配賠償金。

如果他們沒有履行婚姻登記手續,則由於我國不承認同居關係,所以,她就無權參與分配,但女兒可以且相對應該多分一些。

你父母同為屬於近親屬,可以參與分配,但喪失勞動能力並不是多分的理由,因為畢竟還有你或其他親屬。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其中子女可以為非婚生子女,配偶必須是合法取得結婚證才可以,所以你弟媳在法律上講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她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小孩那份理賠款要你弟媳代為領取.

不過,說句人情的話,畢竟和你弟弟在一起,也有了一個孩子,你們還是應該適當照顧到的.

綜合考慮一下是誰更需要錢吧,至於怎麼分配完全是你們家裡協商的結果,只有協議不成,才會按照繼承法來分配.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國家已不承認「事實婚姻」,因此在法律上你「弟媳」不具有對你弟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繼承權,但其女兒(即你的侄女)因是直系血親,且在第一繼承順序之位,所以在沒有遺囑繼承的情況下,你侄女可以全額繼承你弟的財產和財產權利。

5樓:匿名使用者

理賠都是要歸他的女兒所有,其他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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