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和男人沒領結婚證,有了小孩子,現在又鬧分手,這孩子的撫養權怎麼歸啊

2021-05-03 21:35:07 字數 848 閱讀 9054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婚姻是否有效,他們沒有領結婚證,一般這樣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如果他們是事實婚姻,那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他們可以先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在起訴到法院,關於孩子的撫養權遵循有利維護孩子權益的原則,由法院裁定.

還有就是所謂的分手費,那根本是無理取鬧,不要睬他,最多法院判的時候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不過說一下,最好還是能夠調解啊,感覺那個男的挺無賴的,就演算法院這麼判,他天天來攪局問題也很大啊,而且很多法律是無法解決的啊,一定要慎重啊.

2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領結婚證,但男方和女方是孩子的父母親是沒有問題的,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至於由誰來撫養,那要遵循有利於維護孩子權益的原則,由法院裁定。

至於要分手費的問題,法律上是沒有賦予戀愛雙方有索取分手費的權利的,因此女方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拒絕付給男方所謂的分手費。

回答完畢~~~

3樓:阿瞞阿

實務中,孩子現在在誰那就會判給誰,因為涉及到人身問題比較好執行,對方給撫養費

4樓:

1、雙方都有撫養權,看此情形應判女方撫養

2、分手時,10萬元錢是不可以被法院認可的,分割婚後財產時會因婚姻無效而不必分割。

5樓:北斗筆才

樓上的,事實婚姻早就不被現行婚姻法承認了(而且那種特例在這個案件中也不必講了),當然撫養問題和婚姻關係是兩條線,身生父母親都有義務的,樓主可以放心.而婚姻無效,故不存在男放同不同意的問題

6樓:雪域百合

同意樓上的說法。

補充一下,看雙方的情形,孩子應該是會被判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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