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山東)規定退休教師死亡撫卹金領取標準

2022-06-09 12:01:56 字數 5510 閱讀 2120

1樓:小口石頭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財務局,**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2023年8月1日,***公佈施行的《烈士褒揚條例》和***、**軍委公佈施行的《關於修改〈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決定》調整了一次性撫卹金標準。為適應有關政策的變化,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

自2023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辦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民政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2樓:雪域告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辦法的通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也就是應該發放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2023年退休教師病故去世家屬補助標準多少

3樓:諾諾百科

退休教師為事業編制。

其撫卹金根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檔案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

從202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喪葬費每個省份的標準可能不同,像我湖南省根據《關於調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標準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人社發[2013]86號)規定:(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下同),其喪葬費由現行5000元調整為7000元。

擴充套件資料:

標準上海喪葬費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準按照***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

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僱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準最簡明,也最方便。

立法規定

1、《德國民法典》第844條第1款規定:「在殺害的情形,賠償義務人應向擔負埋葬費的人賠償埋葬費。」

2、《瑞士債務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傷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賠償金應當包括所支出的費用和喪葬費。」

3、《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1094條第1款規定:「對受害人死亡負有責任的人,應向支付喪葬費的人賠償必要的喪葬費。」4、我國臺灣地區「民法典」第192條第1款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5、***2023年頒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注: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廢止)第36條規定對喪葬費進行賠償,並在第37條規定「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這也使得各地對喪葬費的實際賠償標準上差異很大,

如山東省每人為800元;重慶市每人為1500元;上海市每人為5000元;而廣東省每人為4000元。雖然這考慮到了當地的生活狀況,但這種差異太大的標準,還是顯得有些不公正。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7條對喪葬費的計算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即「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這一標準既考慮到了地域差異,又兼顧了公平,是一種比較科學、合理的標準,還簡單易行、標準明確、便於掌握。

4樓:可親的老糊塗

學校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撫卹金離休是40個月,退休是2o個月。另外都還有3個月的喪葬費!

已退休教師去世,自然死亡後,喪葬費和撫卹金如何領取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社保管理人員的話,攜經辦人的身份證、逝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逝者的關係證明,到社保辦理。如果是財政負擔人員,到原單位辦理。

辦理程式為:辦理減員手續,填寫犧牲病故工作人員登記表,填寫遺屬補助審批表,人社、財政部門審批,到社保部門申領。具體由退休教師原所在單位人事幹部負責辦理

1.退休教師死亡後,配偶有固定收入的,不能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配偶無固定收入的,孟州市目前執行的標準是每人每月補助192元。

2.辦理退休教師死亡後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退休證、火化證、享受遺補人員身份證、戶口簿、遺補申領有關證明。

3.離退休費必須由親屬持《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殯葬證》原件和影印件到民政部門或者社保部門領取撫卹金和喪葬費。

4.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行。

5.撫卹金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以下標準執行:

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6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勞動保障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務局,**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經研究,現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關於一次性撫卹金(工亡補助金)標準(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

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關於一次性撫卹金計發辦法從2023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一次性撫卹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三)退職人員。

按照《***關於頒發《***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本《通知》下發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7樓:匿名使用者

撫卹金20個月的退休金,3000元的喪葬費。妻子每月300到500的撫養費在社保局領退休金的社保所發放。在單位領的,單位發放

8樓:龍血戰神張

這個可以去找你們原來的單位找人代替辦理就可以了。

9樓:舊事如藤

退休教師為事業編制。

其撫卹金根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檔案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物件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退休死亡新規定月,退休死亡新規定30個月

一般來說,撫卹金是以當事人去世之月基本養老金為標準發放20個月。只見過10個月的,但是沒有見過發放30個月。另外事業單位因公死亡發放40個月。以廣東省職工為例,職工死亡後領取三個月工資。職工 含離退休人員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 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 一次性...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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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教師,死後土葬,現在沒有報死亡,家屬現在還在領工資,大概2萬左右了,會不會背法律責任

按規定,退休人員死了要上報原所在單位,單位要報上級有關部門發放安葬費及停發工資 現在叫生活費 如果死後不上報,這叫吃空餉,被發現後,已領的費要退回,嚴重的應該要負責,具體的請諮詢律師。這種情況叫吃空餉,一旦查實家人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多領的工資一律退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無故的薅社會主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