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廠上班第一天就弄傷了腳算工傷嗎

2022-04-30 05:05:46 字數 5479 閱讀 9379

1樓:鄭又菱

上班期間受傷應該屬於工傷,但是你還沒有買工傷保險,看情況公司和你一起負責任。

2樓:人生如流水

當然算了,只要是在上班受傷了就是工傷。公司應當要負責醫藥費的。

3樓:

算,在上班期間,正常操作過程中受到的傷害 都是工傷

4樓:趙爵

請問是什麼時間什麼做什麼的時候弄傷了腳呢?

現在我不太清楚你的具體情況,你可以看下這個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 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分類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1]

剛上班第一天就受傷了.沒勞動合同怎麼算工傷

5樓:微風

剛上班第一天就受傷了,應當依法申請工傷鑑定,根據鑑定等級對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進行事實勞動關係確認。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受傷了,需要帶上相關的能證明你在那裡上班的證據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去申請工傷認定。

在飯店上班第一天就摔傷了算工傷嗎

7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

四、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工作時間長短,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8樓:徐洪榮律師

算的,但你需要拿出證據來證明和飯店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有合同,直接向當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沒有合同要先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確認事實勞動關係,之後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後再做傷殘鑑定,然後要求賠償,程式比較複雜,建議你當面向律師諮詢。

剛到公司第一天就受傷算工傷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為求賞,願意幫忙,

針對樓主的問題,逐一解答(並儘量給出相關法律依據)——

1.可能當時也是自己大意才受傷的,能算工傷嗎?

屬於工傷,職工因工負傷,對於單位而言,適用「無過錯原則」,即只要職工是在工作中發生的人身傷害,無論職工本人是否有有過失(無論是違章違紀,還是操作失誤,只要不是自殘、自殺,),單位都必須承擔工傷所造成的後果,都要按照法律給予職工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從法律上來講,公司應該賠償我醫藥費和誤工費(主要是誤工費20天)嗎?

公司應當給予申報勞動保險機構,全額報銷因**工傷而花費的醫藥費,並支付休假養傷期間(法律上稱為「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及繳社會保險費,則有單位全額報銷醫藥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性**的費用,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3.如果公司不肯賠償我怎麼辦?

應由單位申報工傷,如果單位拒絕申報工傷認定,樓主可以自行申報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4.需要找勞動部開工傷證明嗎?(我有醫療證明)

樓主,不是找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地**的專職勞動行政管理部門)開工傷證明,而是申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樓主系因工負傷。

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5.我們公司大,要找哪個部門協商?

樓主可以照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或者人力資源部門(各單位的具體名稱不一樣),或者勞動工資部門,實在搞不清楚的話,可以找工會組織查問。

單位不管或者各部門互相推諉的話,樓主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無需徵求單位的領導或者部門的同意或認可,

6.誤工費怎麼算?我們公司是算基本工資和生產獎金(就是記件)和加班費,應該怎麼算才準切?

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可以按照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工資計算,當然,應當包括生產獎金和加班費。單位不能因工傷休假養傷而扣減工資待遇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一天工作,心裡很慌,不想去,第一天工作上班,就很想辭職,該不該?

根據你的描述來看,你有點社交恐懼症,就是說你特別害怕和陌生人交流,也可能是因為你害怕在別人面前出醜,所以才特別害怕和別人交流,目的就是隱瞞自己的缺點,你的缺點應該就是不善於和人溝通。我感覺你不是不喜歡這份工作,因為你也說了,這份工作比較輕鬆,你就是因為害怕和同事說話才感覺很不適應,於是你選擇了這樣一...

第一天上班了就不想做了我今天第一天來公司上班,可是做了半天就不想做了,我該怎麼辦?

萬事開頭難,這是句真理。至於你要不要選擇離職,我覺得你應該反思下自己了。首先,你沒有一個良好的職業生涯規劃,導致你對自己幹什麼,怎麼去提升,如何達到目標都不甚明瞭。我覺得當務之急你應該明晰自己的職業目標,然後踏實去努力。其次,每到一個新公司我們都可能面臨一些不適應甚至困難,這時候我們要儘量克服一下,...

第一天去這個公司上班,我穿的高跟鞋的跟就斷了,是不是特別不吉利

這是提醒你以後凡事考慮周到一些,穩妥一些。穿高跟鞋是沒有問題的,關鍵是鞋子的質量一定要好!今後要提升穿衣檔次,至少中等以上,畢竟一分錢一分貨。穿平跟,做好本職工作。你想太多了吧,鞋跟斷了只能代表你的鞋子質量有問題。吉利與否全在你怎麼想,換個角度看也許是預示著你重新開始,有一個新的起點,對不?白天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