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題 「成吉思汗繼承人窩闊臺,死於哪一年

2022-04-12 03:39:56 字數 1823 閱讀 4183

1樓:匿名使用者

孛兒只斤·窩闊臺(公元2023年-公元2023年12月11日),蒙古帝國大汗,史稱"窩闊臺汗"。元太祖成吉思汗的第三子。公元2023年受封於也兒的石河(今額爾齊斯河)上游和巴爾喀什湖以東一帶,建斡耳朵於也迷裡城(今新疆額敏縣)。

公元2023年9月13日忽裡臺大會被擁戴登基,管理整個蒙古帝國。他繼續父親的遺志擴張領土,南下滅金朝,派拔都遠征歐洲,他在位期間疆域版圖曾擴充到中亞、華北和東歐。在位期間,任用契丹人耶律楚材為中書令,採用漢法,並且開科取士,重用中原文人,奠定元朝的基礎。

公元2023年十月,太廟建成,制尊諡廟號,元世祖忽必烈追尊窩闊臺廟號為太宗,諡號英文皇帝。

2樓:冷侃娛文

孛兒只斤·窩闊臺(2023年—2023年12月11日),蒙古帝國大汗,史稱「窩闊臺汗」。元太祖成吉思汗的第三子。2023年受封於也兒的石河(今額爾齊斯河)上游和巴爾喀什湖以東一帶,建斡耳朵於也迷裡城(今新疆額敏縣)。

2023年忽裡臺大會被擁戴登基,管理整個蒙古帝國。他繼續父親的遺志擴張領土,南下滅金朝,派拔都遠征歐洲,他在位期間疆域版圖曾擴充到中亞、華北和東歐。在位期間,任用契丹人耶律楚材為中書令,採用漢法,並且開科取士,重用中原文人,奠定元朝的基礎。

2023年十月,太廟建成,制尊諡廟號,元世祖忽必烈追尊窩闊臺廟號為太宗,諡號英文皇帝。

3樓:可靠的桃花扇

窩闊臺死於2023年

成吉思汗的繼承人是?

4樓:惜說娛樂

成吉思汗的繼承人是孛兒只斤·窩闊臺。

孛兒只斤·窩闊臺(2023年—2023年12月11日),蒙古帝國大汗,史稱「窩闊臺汗」。元太祖成吉思汗的第三子。2023年受封於也兒的石河(今額爾齊斯河)上游和巴爾喀什湖以東一帶,建斡耳朵於也迷裡城(今新疆額敏縣)。

2023年忽裡臺大會被擁戴登基,管理整個蒙古帝國。他繼續父親的遺志擴張領土,南下滅金朝,派拔都遠征歐洲,他在位期間疆域版圖曾擴充到中亞、華北和東歐。在位期間,任用契丹人耶律楚材為中書令,採用漢法,並且開科取士,重用中原文人,奠定元朝的基礎。

2023年十月,太廟建成,制尊諡廟號,元世祖忽必烈追尊窩闊臺廟號為太宗,諡號英文皇帝。

擴充套件資料

孛兒只斤·窩闊臺人物生平:

2023年夏,成吉思汗率軍在撒麻耳幹、那裡沙不(前蘇聯烏茲別克共和國哈爾希)附近草原,休養士馬,準備下一步的進攻。等到秋高馬肥後,他就派遣窩闊臺、察合臺率領右翼軍去取花刺子模首都玉龍傑赤,命朮赤率本部兵從其駐營地南下會合。

2023年秋,窩闊臺與拖雷率軍渡過大漠南進.兵入山西,渡過黃河,與陝西蒙古軍會合,直取風翔(今陝西風翔縣)。次年春,蒙古軍攻破鳳翔,金放棄京兆大片領上,扼守潼關,退保河南。

2023年秋,窩闊臺親統兵馬圍攻河中府城(今山西永濟西),金兵拼命抵抗,打了兩個月,才將城攻破。接著蒙古軍由白坡渡河,進屯鄭州;金衛州節度使棄城逃到汴京,黃河防線被沖毀。

5樓:凌一煙

窩闊臺,成吉思汗第三子。母光獻皇后。弘吉刺氏。

公元2023年生,太宗十三年(公元124l年)卒,終年56歲。太祖成吉思汗死後,耶律楚材於公元2023年召集諸王,以太祖遺招立窩闊臺。時年44歲。

公元2023年十一月死於行殿,

6樓:眾神孤獨

孛兒只斤·窩闊臺,史稱「窩闊臺汗」。

成吉思汗的繼承人是誰

7樓:匿名使用者

成吉思汗死後 四子拖雷監國一年 2023年由第三子窩闊臺即位

8樓:安祥禪者

是成吉思汗的第三子窩闊臺。

成吉思汗死後誰即位成吉思汗後是窩闊臺繼承汗位,託雷監國,但後來是託雷的兒子蒙哥繼承汗位而不是窩闊臺的後人,這是為什麼

是窩闊臺。1229年即位,在位13年窩闊臺,成吉思汗的第三子,成吉思汗死後,由其四子拖雷監國一年,1229年才由窩闊臺即位。1234年,聯合宋朝滅掉金國。又攻南宋,1241年,死時年56歲。元朝 公元1206年 1368年 始於太祖鐵木真,終於元順帝,共15帝。元朝是蒙古族的王朝,疆域寬廣,但統治殘...

轉繼承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嗎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父母不在了,轉繼承人能否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實際接受遺產前死亡,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實際接受遺產的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稱為轉繼承人。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52條規定 繼承開始以後,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

轉繼承以第一繼承人繼承嗎,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父母不在了,轉繼承人能否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死亡,其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由其繼承人承受的一種連續繼承形式。我國 繼承法 沒有明確規定轉繼承製度,但根據 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的,就視為接受繼承。若此時繼承人不幸去世,則繼承的遺產份額將發生連續繼承。值得注意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