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將夫妻共有房產變成妻子一人房產

2022-04-10 05:43:28 字數 5198 閱讀 2678

1樓:華律網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夫妻倆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房管局,諮詢辦理夫妻住房更名手續,重辦一方名義房產證,就可以辦理。

2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先辦理夫妻住房過戶給妻子一人名下,辦理妻子一人名字房產證,費用是200元,有夫妻倆一起到房管部門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去簽字辦理,前提是hi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

然後憑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妻子名義房產證,一起到本地公證處,辦理住房產權公證,明確住房屬於妻子一方所有,雙方簽字按手印,一起做公證,

得到公證書,注意保管,就可以了。

3樓:創作者

回答你好,親親,離婚房產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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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共有房產如何分割?

4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給另一方應付款。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5樓:張煒林律師

回答然後如果財產上還有貸款的話,劃分的話是取得財產的那一方要給不拿財產的那一方支付目前的實際**的一半(撇去首付的部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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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北京

房屋作為不動產,其分割方式與金錢等其他動產均有不同。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由雙方協議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的進行估價並決定其歸屬,如果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首先,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則通過競價的方式來決定房屋的產權歸屬;

其次,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最後,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此外,對於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上述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離婚夫妻共有房產如何分割?」,為您帶來解答。

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規定,訴訟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雙方達成協議的,按協議。不能達成協議的,原則上判決雙方均分,人民法院亦可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依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分割時可以採取折價或者變價的方式。

所以針對共有房產,首先需要考慮是否是夫妻約定財產製下的財產,其次會優先夫妻協議,最後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分割。

如果回答能幫到您,請採納並點贊。

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資訊,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諮詢我們的專家。

8樓:傾城一笑ぃ允依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夫妻中一人可否出賣夫妻共有房產

9樓:雪落成殤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共有房地產。對該強制性規範的法律性質,目前的共識是,該規範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範,即共有人之一的登記權利人違反該規定所引起的法律後果是,登記部門在房屋買賣合同當事人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時,如果經審查發現,登記權利人出賣共有物並沒有得到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則登記部門根據上述規定不予辦理房地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而人民法院在審理當事人關於繼續履行的訴訟請求時,應根據上述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同登記部門的管理實踐保持一致。

什麼是共有房產?共有房產如何賣不違法?

10樓:搜狐焦點

夫妻二人在婚後購買的房產,即使只登記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離婚的時候,其中一方能夠私自處理該房產嗎?答案當然是「不行」!然而在現實中,依舊有人揹著丈夫將房子賣了,結果……

妻子揹著丈夫**夫妻共有房產被罰款五萬元

廖某與趙某於2023年登記結婚,並於2023年在同一小區購買了兩處房產,全部登記在自己名下。2023年7月29日,廖某在丈夫趙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自己名下的兩套房產以總價1048760元賣給了許某。

2023年6月向趙某向法院起訴請求與廖某離婚,但他認為廖某**房產的行為發生在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該交易房產屬於共有財產,廖某無權單方面處理,她與許某的交易行為僅僅是為了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然而,廖某堅持自己與許某的房屋買賣行為手續齊全,且房產本就登記在自己名下,出於經濟問題才**,應該被認定為有效。

最後,經過調查,法院發現廖某的父親曾轉給許某1048760元,而許某用這筆錢支付了房款。經法院判決,廖某在丈夫趙某不知情的情況下轉讓共有房產,屬於無權處分行為,且廖某和許某偽造證據、惡意串通轉讓財產的行為已嚴重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分別罰款人民幣5萬元。

共有房產怎樣才能買賣?

共有產權房屋可以分為兩種形式,分別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指的是房屋產權所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共同共有指的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置房屋均無效。

共有房產如果想要買賣,通常有兩種方法可以解決:

第一種,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在你**房屋之前,找到房屋的共有人,取得他們的同意,並讓他們為你出示一份同意書,如此一來,你就可以自由處理處置房產,但售房所獲取的收益需要按照共有份額進行分割。

第二種,通過繼承、轉讓、贈與的方式獲得房屋完全產權。如果其他共有人通過繼承、贈與、轉讓的方式將完全產權過戶給你,你同樣可以自由處置房產。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1-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夫妻共有房產離婚之後要怎麼處理

11樓:鑽誠投資擔保****

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分配屬於兩位的共有住房。

可以約定住房歸一方所有,給予對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沒有還請的貸款歸得到住房一方個人承擔。也可以約定雙方籌資還清貸款,賣掉住房之後還請籌資然後兩人分錢。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怎樣分割都是可以的。

達成一致意見之後,雙方把分割住房方式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以後就依照協議約定執行。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婚前房產,婚後約定共有,無登記,是夫妻共有房產嗎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雙方可以就婚前財產的所有權進行約定,只要無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此約定合法有效。

婚姻法中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引者注:此處十

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3樓:念忘秋天

有書面約定嗎?是否公正過?

離婚了,夫妻共有房產歸妻子,如何過戶

看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房產分割的協議視為合同,由雙方帶著離婚協議 房本 離婚證 身份證明等去房產權辦理過戶。訴訟離婚的,離婚判決和調解產生了房產分割的效力,只需要單方帶著離婚判決去辦理過戶即可。回答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提問您好 回答要看這個房屋有沒有房產證 提問我跟我老公名下...

夫妻共有房產,離婚後夫妻一方將房產過戶給另一方,需要交契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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