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一方出資開店,屬於個人財產嗎

2022-04-05 08:56:32 字數 5160 閱讀 8597

1樓:午夜學徒

不屬於個人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或妻子出資開店,所投入的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

您好!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或妻子出資開店,所投入的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謝謝閱讀!

婚後一方獨自出資買房,應該做些什麼才屬於個人財產

3樓:鑽誠投資擔保****

到房管局辦理公證就可以了。

買房條件

1、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貸款到期時男士年不超過60歲,女士年齡不超過55歲;

3、有穩定合法的職業和收入**,有還本付息能。

4樓:匿名使用者

去做公證,另一方自願放棄就可以了

5樓:

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結婚後開的店屬於共同財產嗎

6樓:淮安浙江人

1、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由於孳息和自然增值並未計入人的勞動,而是財產的自然收益,對於這部分收入應當歸屬於原所有人。因而,如果是婚前個人財產的孳息和自然增值的,仍然屬於個人財產,其他帶有經營性質的收益由於付出了婚後雙方的努力,應當認定為共同財產。

7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該店鋪是雙方婚後購買,那麼應該認定為共同財產,這與登記哪一方的名字沒有關係。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時,雙方在婚後,對財產有過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處理。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8樓:仁訪冬

婚後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說開店資金是借父母錢那樣就成了個人財產,開店的收入利潤才是共同財產

婚後,一個人出錢買房屬於個人財產嗎

9樓:華律網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個人財產則是在婚姻締結後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一、婚後財產—夫妻雙方協商約定為個人的財產: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具體如下: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只要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沒有違法法律,那麼他們約定的內容就是有效的,並受到法律保護的。

這就表明婚內的任何財產都可以是個人財產。二、婚後財產—法律規定屬於個人的財產: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2、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為個人財產。3、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10樓:築家易

主要看購房情況,例如下:

一、算一方個人財產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為出資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說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

3、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後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

4、配偶一方主動宣告放棄房產所有權。

二、算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辦理貸款,婚後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為出資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12樓:

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13樓:

自己拿錢買房子簽字自己的名字算是自己個人財產嗎

14樓:不知道搞麼的萌新

婚後由一方出錢買房,怎樣才能視為出錢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一方出資買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15樓:草民學法

1、婚後一方出資購買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取決於購買該房產所使用資金的性質,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及雙方是否依據婚姻法19條之規定訂立婚前或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婚內所取得的一切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

如果雙方約定婚內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也就是誰取得的歸誰所有,那麼一方在婚內所取得的一切財物均屬於一方所有,其使用婚內或婚前所取得的任何財產購買房產,均屬於其個人財產。

如果雙方並未有財產約定,但是,其購買房產所使用的資金,屬於婚姻法18條規定的,依法應認定為個人財產的資金,那麼該房產也屬於其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雙方並未有財產約定,且購買該房產所使用的資金屬於婚姻法17條規定的,依法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資金,那麼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對方已經登記為個人所有,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房地產住宅局提出登記異議,並在15日內發起訴訟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確認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5日內不發起訴訟的,登記異議失效。

2、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a、一方的婚前財產。

b、一方因人身損害所獲得的醫療費、殘廢者的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c、遺囑或贈與合同可以確定屬於一方的財產。

d、一方的專用生活物品。

e、其它應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情形。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17條、18條、19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19條

16樓:是或不是呢

不存在婚後一方出資買房的事實。

任何婚後所購買的商品 物品,**,**及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購買,且指定贈與其個人的,應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人身損害所獲得的醫療費、殘廢者的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可以確定屬於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專用生活物品。

其它應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7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原則屬於共同財產,但需結合購房款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買房用什麼財產購買的,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18樓:匿名使用者

都是啊 除非父母也出錢。

19樓:小柳說法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該房屬於共同財產嗎?一般可分為四種情況

婚後女方怎麼樣買房才是屬於個人財產

婚後如果是女方父母出資購買住房,房產證只寫女方一人名字,該住房屬於女方爹媽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婚後買房,辦理房產證如果只有女方個人名字,夫妻倆又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規定住房屬於女方個人所有,這樣的住房屬於女方個人所有。婚姻法 規定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怎麼證明

1 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內下,就容可認定是隻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 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3 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結婚前的個人財產,結婚後就都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前財產,如果能證明,就是屬於個人財產,比如結婚前買的房子,全款,那麼一定是在你結婚的日子以前,名字也是自己的,好證明,如果不能,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共同財產 1 工資 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 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 補貼 2 生產 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