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合同未到期,單位以我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為由辭退我,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2022-04-03 17:29:07 字數 5492 閱讀 5974

1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你有沒有把柄拿給公司逮到

2樓:

看你這個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是否是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如果公司以以上兩條辭退你,你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不過這個要求公司提供證據。

如果你沒有以上情況,公司要和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你9.5個月的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參考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還可辦理失業手續後領取失業救助金。至於年終獎要看是什麼性質,如果是業績獎勵類別可能沒有了,如果是出勤獎勵類別,應發放你滿勤期間的獎金

3樓:天空

只要你沒有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30天,就可有辭退補償金,按工作年限領取,一般是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工資;還可辦理失業手續後領取失業救助金。至於年終獎要看是什麼性質,如果是業績獎勵類別可能沒有了,如果是出勤獎勵類別,應發放你滿勤期間的獎金。

公司以違反紀律為由,要辭退我,但合同還沒到期,這樣做合理嗎?

4樓:樹杪百重泉

《勞動合

bai同法》第39條確實規定員du工嚴重違反zhi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dao人專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屬支付賠償金(39條算是用人單位寶貴的趕人不付錢的招了),但是,第39條的規定是「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抓到一次睡覺就讓走人比較苛刻。你看一下你們公司規章制度對於這種情況是怎麼規定的,夠不夠得上嚴重違紀,你們寫規章制度的人應該不至於寫出上班睡覺屬於嚴重違紀的條款。如果規章制度沒有這麼規定,那你去仲裁吧,告他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雙倍補償。

即使規章制度有規定,這個規章制度是不是通過民主程式制定,有沒有充份讓你知曉也可以研究研究。

一般用人單位想用39條趕人也都會做得嚴密一點,比如說先搞幾次書面警告之類的。你們公司做得太直白了。當然,也有可能公司根本就沒有讓你走人而不賠錢的故意,而是老總下令不得不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二款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回勞動合同。

2、按勞答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解聘員工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啊

3、至於檔案你完全可以放心,我也是做人力資源的,這些是不可能寫上去的。

最後給你一個建議,不要埋怨、擺正心態。在今後的工作中吸取教訓!

6樓:匿名使用者

辭退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你違反了勞動紀律是可以對你處分,但是辭退你還是公司違約的。你肯定得讓公司賠償你的違約金。第三個問題你也不用擔心,現在找工作也很少有看你的檔案的。

一樓的回答純屬信口開河!

7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 小心復一點 吧 公司 要開除 一個員工制 會找很多理由 的而且 你要是 想 靠法律 來 與公司抗衡 很麻煩 不說。 誰對誰錯 都不一定

所以 還是 把 這一關過了 給 領導 寫封 保證書 以後 別這樣了你要是 還想繼續幹這個的話 就這樣吧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的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有約定的話那就屬你違約了

既然是你違約

那麼應該是按你們的約定來解決問題

你前兩個問題就不成立

第三個,檔案上有可能會寫因什麼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我合同未到期,公司以年齡大為由辭退我,合理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以年齡太大辭退勞動者違法。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合同辭退勞動者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年齡大不是法定理由。公司以勞動者年齡太大解除合同辭退勞動者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主張二倍經濟補償金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但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用人單位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因此終止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10樓:如夢水雲間

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歲,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

如果未到達這個年齡被辭退,可以要求賠償金。

11樓:奧馬

不合理,這是變相的公司裁員

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辭退,有什麼補償

12樓:

1、自己辭職的得不到補償,你違約。公司辭退你才能得到補償,公司違約

2、補償版如下:

第四權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未交社保,還要補繳員工入職以來的所有社保。

比如:你的實際工作時間就是2023年3月到2023年8月 你的實際上班時間年限為一年5個月

補償年限為1.5個月(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合計為兩個半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演算法 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 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往前推12個月 加起來再除以12 就是你的12個月平均工資

1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不要自bai己提出辭職

;如果該用人du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zhi的話,以dao未交納社保提出辭職回也可以,這樣有經濟答補償金;

2、要求公司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證明,每工作1年再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3、如果用人單位強行與你解除,又無合法理由,也未支付經濟補償金,那麼就屬於違法解除,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87條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2n。

14樓:不草草了事

幹了多久了,如果幹了一年給你一個月經濟補償金是可以的。但要提前30天通知你。

15樓:廣州民商律師

答覆如下:

1、合bai

同未到期,公司du無故提出解聘你zhi屬於違法解聘,你dao可以要求回公司支付雙倍的賠償金答,就是六個月工資的賠償,而非補償金;

2、如果是與公司協商解除合同,那麼公司可以只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支付三個月的工資補償;

3、如果是你自己寫辭職,也必須是寫因為公司的原因離職或者與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否則你拿不到任何的經濟補償金,更不要說1個月的工資。因此公司要求你寫你自己辭職是不能寫的,否則到時不給任何補償你也沒有法子的

4、建議你要求公司出具解聘你的證明,並支付你賠償金,否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到期結束。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可以隨時向勞動局投訴公司的不合法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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