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老婆婆還有大姑姐打兒媳是上派出所告還是上什麼地方去告是最好的方法

2022-04-03 08:23:34 字數 7020 閱讀 4149

1樓:仁羨利

這算不上大事,可也不是小事他們一大家打兒媳,兒子那去了,他就不管嗎,那兒也不用去,找村委會就能處理得了村委幹部要處理不了這單還當什麼村幹部。

2樓:曹英毅

可能應該是去居委會或者派出所調解吧。如果是事情發生的時候,可以打110求救。

3樓:鮮暉

你這個得先經過派出所,然後再請個律師諮詢下,應該得是法院來處理你們的事情。

4樓:騎著蝸牛當房車

首先自己要有證據,

然後找派出所。

只有派出所登記過,留下證據。

然後自己提起上訴讓法院來制裁。

這種情況直接可以起訴離婚。

5樓:

應該是去派出所的。不過這種事一般沒什麼辦法處理,除非你證據清楚明瞭。這樣的家庭還是少接觸為好。

6樓:在真如寺看雜技的桔梗

你公婆及大姑姐打你屬暴力行為,建議你找律師到當地法院起訴。

7樓:

如果證據確鑿的話,有據可查,立即撥打110報警

8樓:家喻戶曉

你怎麼會跟她們發生衝突,你丈夫哪去了。你如做的過分了,告也沒用,你如有理,你丈夫應出面。

9樓:萍萍姐姐

110報警做為依據起訴離婚遠離這家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們的財產他們做主,沒錯呀,只是沒人情罷了

11樓:維她命

為什麼打兒媳,兒子不管嗎?那看來那個老公不能要了,先上法院起訴離婚。

12樓:無心其他自然而然

先上社群報,如果得不到處理就去公安局報警,這個也是家暴,要處理,自己對自己要自重。

13樓:他們以前叫我董哥

肯定先去派出所報警,看看能不能解決,如果能解決的話就可以,如果不能解決的話,不行就去法院上告。

14樓:平平無奇路人魚

首先去婦聯調節一下,如果他們還不改過的話,就去派出所。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證據確鑿的話,有據可查,立即撥打110報警 如果證據確鑿的話,有據可查,立即撥打110報警 如果證據確鑿的話,有據可查,立即撥打110報警 如果證據確鑿的話,有據可查,立即撥打110報警 如果證據確鑿的話,有據可查,立即撥打110報警

我婆婆公公對我很好,我對他們也很好,可還是有時候婆婆會給大姑姐發微信挑我毛病? 30

16樓:何其相似乃爾

婆媳並不是有血緣關係。所以說,他們雖然待你有親人的樣子。但是終究不是血親,理論上。

你們是親人。他們也待你很好。你婆婆有可能是想要和你的大姑姐。

聊天。但他們會聊到什麼?他就會從身邊抓起。

引起話題。那麼兒媳婦就是最好的話題。他們並不是對你不好。

也不是你做的不好。還有可能是你做的很好,做得好就會被鑽牛角尖。挑毛病。

這不是正常的嗎?

17樓:孫琛

我倒是覺得婆婆跟大姑姐說你不好的地方並不是挑你,既然你承認公婆對你很好,這就夠了,你已經是很幸運的。再好的人也有不足之處,再好的人也有別人覺得不好地方,所以你完全沒必要去在意這些,享受她們對你的好就行了,其他的都是過眼雲煙。祝你幸福快樂!

18樓:在龜山古剎煮咖啡的關羽

你婆婆公公對你很好就可以了,畢竟年紀大了能做到這點也不錯了,雖然背後有時候愛嘮叨說你的缺點,不過呢你最後的想法很好,不和他們計較,多包容地對待。只要你老公對你感情不變對你很好就是最根本的,對老人少計較多包容理解,祝你幸福!

19樓:來自雲居寺無師自通的啟明星

那個人前不說人,這是人之常情,何況是婆婆在跟她女兒說事情呢!只要不在你當面說啥,你就當作不知道,否則只會越來越讓家人之間出現矛盾,搞得家庭烏煙瘴氣。大家大度一點,為了愛彼此走到一起不容易,這是前世修來的一種福分!

居然緣分讓兩個無親無故的人成為了家人,就彼此包容一下對方的親人,這樣才能享受都家庭的快樂,否則大家都不會生活的幸福,搞不好還會變成仇人。

20樓:

你公公婆婆對你很好,但總是在背後說你壞話,那是因為他們與自己的女兒才更貼心。你作為兒媳,他們在表面上對你好就行了,婆媳不是母女,你不能要求他們像對女兒那樣對你的,你們沒有什麼大矛盾就已經夠慶幸的了。你公公婆婆對你很好,但總是在背後說你壞話,那是因為他們與自己的女兒才更貼心。

你作為兒媳,他們在表面上對你好就行了,婆媳不是母女,你不能要求他們像對女兒那樣對你的,你們沒有什麼大矛盾就已經夠慶幸的了。

21樓:

婆媳關係,自古以來就很難,不像母女之間,即使生氣了,也是暫時性,而婆媳之間,可以說,十次有九次好,有一次做的不完美,在沒有矛盾的時候,這一次的不完美,倒不影響你和婆婆的關係,但是一旦有了矛盾,這個不完美可能就會被放大,而作為婆婆,又不好意思說你,所以像她女兒說,就值得讓人理解的,你就不用太計較,但是,平時的時候,還是要記住,婆婆畢竟是婆婆,你如果真的把她當媽,那麼,勢必會產生矛盾的,希望我的回答讓你滿意的,祝你愉快,謝謝!

22樓:月玖天

很正常,和婆家家人能表面融合到一起已經很不錯了,至於婆婆背地裡講你的不是,也很正常,即使你的媽媽有時候也要批評你幾句,只不過有血緣關係不過心,家家都這樣,普通百姓嗎。為了自己的幸福,好好的過日子就好了。

23樓:搬走你內心的大石頭

1.家和萬事興,婆婆表面對您好,表面上您要對她更好;

2.只要老公對自己好,婆婆那點背後的故事就不要放在心裡;

3.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自己對自己好點。

24樓:野草錚錚

這是很正常的現象,畢竟不是親生的,天下除了自己的父母,沒有誰是不求回報的對你好。你對他人好三分人家回一份就是好人,婆婆公公也是如此。該孝順就孝順,不損害自己的利益就算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這個都是很正常的嘛,那自己家的父母還要說自己家的孩子有這個沒做好,那個沒做好的,那都是父母隨口說一下,他們絕對不會心裡會記恨你的,就是和自己的女兒說說你什麼都不會啊,這應該是說的是實話吧。

26樓:匿名使用者

婆媳表面客套就行,維持體面,背地裡的事不要去管。

27樓:星冰冰

畢竟每個人做事都不能完全符合別人的願望,能表面過得去就行了。

28樓:青鳥飛魚

人無完人誰也不可能做得完美無暇的,婆媳之間有矛盾時又不能當面說出來,所以總得背後抱怨一兩句,說完也就拉倒了總得發洩一下,不必記住掛在心裡使你更難受,表面上都過得去就可以了婆媳之間不能太近乎的

29樓:米粒學姐

親媽還嫌棄你呢,自己老公有時候你也會嫌棄吧?同理,更何況你又不是她親生的,能和平相處就行,別要求太多,要是還是介意就想想自己有沒有挑婆婆毛病覺得婆婆不可理喻的時候。

30樓:騏躍麻麻

公公婆婆永遠都不是自己的爸爸媽媽,但是為了老公,為了整個家著想,只要是他們對你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人無完人,背後說幾句就當沒聽到,只要沒當著你的面說就無所謂。

31樓:亥楠楠

你這不挺明白的麼 人無完人 誰人背後不說人 誰人背後無人說 不必過於在意

32樓:躍龍物語

有些矛盾是正常的,沒有矛盾就不正常。

為什麼大姑姐老是說我做的不好,說我沒有做到兒媳婦的責任,沒為這個家裡付出過什麼?我和老公戀愛兩

33樓:濃情洛麗塔

如你所說,我覺得,這個事問題應該不是出在你身上,應該是你大姑姐個人對你有成見。我感覺,你不要為這個事情煩心,我猜你大姑姐不和你們一起住吧?如果不一起住,這個問題是不難解決的,你只要做好分內的事,照顧好孩子,處好和你老公,你公婆之間的關係,把他們的心抓住,那你就是很成功的。

然後以後能工作就工作,幫家裡多分擔一點。和你大姑姐,不要計較,或者說面子上過得去就好,畢竟你們都是自己過自己的日子。然後每天開心點,不要壓抑。

嗯,就說這些吧。

老公公去世了,老婆婆改嫁了,還有個弟弟就要招出去,請問房產繼承人是我老公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人是:你婆婆、你老公、你老公他弟!

35樓:為寶擔心

你公公去世後婆婆改嫁,那麼你,你弟弟,你婆婆都有份

3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招出去也是你家的孩子,除非他放棄

37樓:匿名使用者

先看遺囑。沒的話會全都分。

38樓:金筷子

是的,沒有任何疑問。

39樓:zzy小小七

你弟弟是有份,但要看你弟弟怎麼想的

40樓:愛惜飛蛾

如果房產是老公公的,有遺囑按遺囑辦。沒有遺囑時你婆婆先繼承一半,另一半婆婆和你丈夫還有小叔子三人平均分配。僅供參考。

41樓:手機使用者

親繼承人是有遺書的案遺書上寫的,沒有的應歸你婆婆,婆婆沒有了就是子女平分不分男女。

42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繼承人是兄弟兩個平等分配

43樓:葉子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

第二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

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人同意後行使。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第二十一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 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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