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國9年女方可以起訴離婚可以分財產嗎

2022-03-30 16:53:57 字數 5630 閱讀 7571

1樓:羅律師上海

1、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2、在法院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會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仇池先生

可以想法院申請離婚的。

關於起訴離婚條件和財產分配!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起訴離婚房產的分割也應該遵從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進行分割。

4樓:華律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其餘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具體包括: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遺囑或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3)一方或雙方由智慧財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5樓:墨白正年少

1.雙方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適用。

2.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6樓:八三老人

對於你的描述,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考慮三七或四六,同時主張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前提是要有對方有過錯的證據,至於子女都已成年不牽扯撫養費的問題。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僅限於夫妻之間與子女無關。但是子女對其父親仍有贍養的義務。

夫妻之間如果女方出軌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還能分到財產嗎

7樓:劉志鑫律師深圳

您好,深圳龍華婚姻法律師為您解答:

可以分配財產,只是對方如有證據,女方應少分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那麼,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麼進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8樓:上海明倫孫俠律師

能分到,沒有影響的。對於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有遺棄虐待行為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主張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實質上是不影響的,但過錯方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10樓:上海陳志輝律師

能夠分到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能分到,不過就是少點而已。

關於男方出軌,女方要求離婚的財產分配

12樓:易書科技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它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最好辦 因為就沒財產 不存在分配問題 才結婚半年 不要補償了 買教訓了

14樓:水月風情

家庭根本沒有財產

那麼就沒有什麼可以分割的了

你說的補償沒有依據

15樓:水晶湖殺手

這個情況根據相關規定

很直接的說

是根本不可能拿到什麼賠償!

你現在離婚,只能分你們婚後名下的共同財產!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如果不存在較大矛盾,

冷靜下來,

找出問題的根本原因,

自我檢查,溝通解決,

既然成為夫妻也是有感情的

你們之間有什麼誤會,

想辦法解除就好

凡事互相站在對方立場考慮問題

能不理就最好別理!

16樓:nancy與理想國

你好,首先房子,屬於男方和其母親的財產,無權分割。其次,一般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但是根據你所說,沒有共同財產,所以就沒什麼可以分割的。再次,法律沒有規定一方有過錯,需要補償,所以,要求補償也比較難。

最後,法律沒有規定青春損失費,所以要求青春損失費沒有依據。

但是,上述都是以起訴離婚為前提的。如果協議離婚,男方自願給你分割什麼或者補償什麼都是可以的,只需要你們協商一致就可以。

17樓:匿名使用者

有資格的,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8樓:

按照你說的情況,房子你是要不到一點的,補償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法律上你唯一有的利益是,如果你們離婚了,但你無處可住,你就可以住在之前的地方而已。

我想你現在應該是太激動了,才想到離婚的。

七年戀愛,半年婚姻,現在才說性格不合?

我覺得是你們應該先冷靜地反思下

然後好好溝通一下,找出你們的問題癥結所在。

想要一個溫馨的家,需要共同的努力,

而不是單方的給予。

但願你們幸福!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則 一、協議分割: 對協議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認為協議存在欺詐或脅迫情形的,可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訴訟。 二、判決分割 1、原則上均等分割 2、雙方條件同等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如住房等;或者給撫養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3、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4、補償機制:離婚有過錯方對無過錯方補償;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應由另方補償;房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而另方離婚後無房居住的並且經濟困難的,可由有房產權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5、過錯性離婚賠償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子女撫養權,判給誰關鍵看孩子歸哪一方撫養給有利於子女成長。二個子女的話,原則上男女雙方各撫養一個。

女方提出離婚,2孩子將如何分配?女方還能分割財產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通過回答簡單的方法:1,離婚,子女撫養權的父母自己的諮詢歸屬,女人和男人,所有的人協商孩子的撫養權;

2,如果兩個孩子都到人的養育之恩,當然,你要支付相應的撫養孩子成本的女人。

3,離婚,離婚有沒有做第一個提出的財產分割,女人是能夠參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離婚分配財產,雙方已同意按照商定的分配;沒有任何協議,這對夫妻個人財產所擁有的個人,平分共同財產;除了照顧某些利益(照顧他們的孩子和妻子的權利和利益的;照顧無過錯方的照顧,付出更多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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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