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轉為非農戶後,村裡的土地還是自己的嗎

2022-03-26 14:56:02 字數 4312 閱讀 8473

1樓:土流集團

如果是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根據2023年《***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作出的:「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應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開展試點。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等政策精神,對全家戶籍關係遷入設區的市的農戶, 原則上應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其原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依法確權登記頒證。

農戶自願申請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

已進城落戶並退出承包土地的,不列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範圍。

農民進城落戶後已按相關規定退出承包土地並領取了經濟補償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範圍。

2樓:高詠忠律師

回答對全家戶籍關係遷入設區的市的農戶, 原則上應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其原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依法確權登記頒證。

提問不是全家,是一個家庭成員

回答農民進城落戶之後按相關規定退出承包土地並領取了經濟補償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範圍,土地就是不自己的了

提問沒有領取經濟補償,所有權還屬於自己嗎

回答如果是家中還留有至少一人是農村戶口的,不管是父母、妻子還是孩子,都是不會影響到宅基地的使用權和耕地使用權,仍然可以在承包期以內繼續種田。第二種情況是沒有戶口遷入城市,而是遷入到城鎮當中,那按照規定,在承包期以內,仍然可以繼續去種田,除非自己不想種了,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農村戶口時建的,仍然享有使用權。

提問非農業戶口和城鎮和戶口有什麼區別

回答一、城市戶口與農村戶口最主要的區別

1、如果當事人不是農村戶口,就不能享受本村集體的利益分配,就不是本村集體經濟的成員;

2、農村戶口轉城市戶口相對來說容易,城市戶口轉農村戶口限制很多。

提問好的謝謝

回答客氣

更多9條

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戶口原本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父親仍然在本地居住,那麼在本輪承包期內,土地不會被收回,但下輪土地承包時,原則上你父親就無權再承包到集體土地了。至於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各省有所不同,大部分省明確發文,土地補償費村集體可提留20%,剩餘80%由實際承包人所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4樓:周辛平

土地承包政策長久不變。土地使用權家庭的其他成員可以繼承。佔地補償應該按佔有的土地分配,按人口平分是不符合政策的。

5樓:陳豔輝律師

轉為非農戶口以後,原來享有的農村土地使用權將喪失,因為農村土地只能給該村集體成員使用,轉為非農後,就不屬於村集體成員了,依法不能再享有村的集體土地使用權

但是,不是馬上就會給你收走,因為我們國家現在的實際情況是一般要到固定的每隔多少年重新劃分土地,有的地方是15年,有的地方是三十年,只有在重新劃分的時候,你的土地才會被收走。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後,自己原來的土地還屬於自己麼?國家有權收回麼?

6樓:墮落之後的繁華

轉入設區的市需要收回,單純的個人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原在農村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收回。

全家遷入設區的市定居,且全家戶口從農村戶口轉變為城鎮戶口的,村集體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設區的市,是指直轄市或者地級市,不包括縣級和縣級市。全家遷入小城鎮、縣城落戶的,由承包方自願交回土地,不願交回的,繼續享有承包地。

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但在以下情況下,國家有權收回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土地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准檔案,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準。

第六十一條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稽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許可權,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批准;

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稽核,由縣級人民**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有必要給你母親辦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現在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就要開始辦理了,農村的人,辦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最合適,享受國家補貼,個人不要繳納想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那麼多的錢,而且退休以後也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8樓:

那當然收回來 不能好處都讓你們佔了啊 又是城鎮 還要有土地 那城裡的人 是不是都要分塊地才行啊

9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按規定就是那樣的,不過現在土地也掙不了多少錢,無所謂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地會一直有的 一直到30年使用權到期

非農戶口遷回農村還是非農戶嗎?

11樓:陽光的寧娜

不是:戶口一般來說,只能在不改變「非農業」的戶口性質的前提下,掛靠在農村;

1,當事人的戶口性質,應以戶口本上的當事人常住人口頁上的戶口性質註明(如農業家庭戶、非農業家庭戶、非農業集體戶等)為準;

2,如果當事人要進行戶口「非轉農」的,必須戶口原籍地有相應的政策,而當事人又符合該政策的所有要求;

3,當事人具體可以諮詢戶口原籍地的派出所是否有該政策,以對方的答覆為準。

非農戶口遷回農村需要的條件:

1、對於夫妻來說,如果一方戶口為城鎮戶口,另一方為農業戶口,城鎮戶口沒有固定工作,並且在農村生活的;

2、在城鎮沒有固定工作,並且現在和父母生活居住在農村的未婚人員;

3、城鎮無固定工作,在農村有宅基地和房屋,並在在農村生活的本人、配合和未婚子女;

4、在原地址辦理了農轉非,要辦理非轉農,如戶口和人員還在農村生活的;

5、大學畢業無固定工作,申請遷回原籍;

6、如果村委掛牌村改居,不辦理非轉農。

如果滿足以上其中條件之一,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基本只要辦理業務,都離不開這兩個證明的;

2、遷回農村戶口的書面申請書;

3、大學神遷回原籍的,要提供畢業證明和未就業證明;

4、如果是夫妻一方投靠另一方,要提供結婚證、無業證明和計劃生育證;

5、在農村有宅基地和房屋的,提供土地使用證或者房產證,派出所進行調查,並提供以上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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