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工作無法勝任,要辭職嗎,感覺自己根本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要辭職嗎?

2022-03-08 15:26:54 字數 5529 閱讀 1492

1樓:法律達人

不勝任工作的判斷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款「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這裡的「不能勝任工作」是指勞動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工作崗位。考核排列末位是否等於不勝任工作。

2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勞動者工作感覺不能勝任了,該不該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感覺自己根本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要辭職嗎?

3樓:

你好!看來目前的這份工作讓你很困惑,工作內容與工作量都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因此你在考慮自己能否勝任和應否辭職。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人生的路上一帆風順,如自己想象的那樣進行,但實際上,偏偏每個人都會在發展的路上遇到很多困難和阻礙。有些人會選擇面對困難、嘗試克服困難。而最終無論成功或失敗,他們很可能從中吸收了經驗、磨練了能力、增加了智慧。

很多事業成功人士在早期也走過不少彎路與遭遇許多困難,恰恰這是為他們後來走向成功而積累了寶貴財富。也有些人在難題前會選擇逃避和放棄,因為面對困難需要鬥志和心理能量,不去面對也迴避了失敗,這樣會更舒服些。因此,你內心的想法才最終決定了事情的方向,決定你如何去選擇。

4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才進入公司的,那麼對公司情況及業務是不熟悉的,因此,建議堅持一下,儘快熟悉公司業務及操作規程,才能讓自己進入公司的角色,不能動不動就辭職。

5樓:職場導師蘇冉

回答您好,這邊收到您的問題,當你有這個想法的時候,首先您可以思考一下您對這份工作是否滿意呢?如果滿意的話,他選擇了你,就說明您有機會和能力去做。

所以先放下一切,出去走一走去考慮一下,思考一下,然後回來努力工作

提問就只能我自己親力親為,我愛這份工作,覺得自己是一名好將,但是當不了領導。

作為我的員工壓力都很大

回答這種情況的話,可能並不只是您個人的原因。員工流失的很快,說明福利不能保留他們。

給自己一個月,讓自己繼續努力試一試。如果還是這個想法的話,那麼就算了。

提問我也做出了改變事事處處為員工著想,把之前的太嚴格,變得人性化。

所有的事情都我一個人幹,一個老員工身體不好,累活,我來幹,操心我來幹,還有一個實習員工什麼的都不會。

回答事情還是不能以自己來乾的,您可以安排下去,然後進行招員工,保留您感覺認可比較好的,老員工,帶一下新員工,這樣您會輕鬆的多

提問面對公司裡的人手不夠,我自己盯著公司的任務,還要隨時關心著員工的身體,我們的工作很苦,但是員工都能力達不到,我也只能遷就著用,哄著員工,我覺得好累

回答所以這個時候員工之所以這樣,是由於他們認為這個部門人少,所以很多時候打不起積極性,當人越來越多的時候,反而會有好處

提問我們這個部門的標配就是三個人

我們其他的公司門店也都是三個人

我們這個是銷售行業一個店長兩個員工

其他店裡都是由店長自己來招聘自己的親戚所以知根知底

回答主要還是大家一條心,做不好的就辭退,作為經理是有這麼一個能力的選擇,有能力的過來做。

提問我如果辭職的話我很迷茫

回答所以說還是堅持一下,工作儘可能的往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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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往事隨風

我個人感覺你不要因為遇到一點點挫折和困難就放棄現在自己的事業,我覺得你應該努力的適應一下。加大自己的學習,加大自己個人素質的提升去迎接這個挑戰。

7樓:

覺得可以短期內可以學會就留下反之則走

8樓:來自靈隱寺動人的海藍寶石

你看看可不可以找機會學習,提高自己的能力,如果實在不行,壓力太大了可以換呀!

9樓:一文壹心

工作是要有挑戰性才能進產品的。

10樓:lllloooo的春天

首先你要定位一下你自己 如果辭職了能否在找到合適的

11樓:冬天又飄飄

暫時不要辭職,先理一下,看看問題在**,能否改進改觀。

如果對目前的工作無法勝任,是選擇辭職呢還是繼續呆下去

12樓:分享的知識最有用

如果你感覺無法勝任,給i領導反映情況,看他怎麼決策,是找個人帶你或者是給你轉崗;如果不想做出改變,你就辭職好了;不然自己待在公司會非常的難受。

13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沒有能勝任與不能勝任這種說法,老闆既然願意出錢給你,那麼你就不要辜負他給你的信任,努力的提升自己的。

面對困難,退縮不是最好的辦法,最好的辦法是面對它並且解決它

14樓:相忘於江湖

看天性了,如果你實在不喜歡幹這個活,就選離職吧。

但離職前,你最好想清楚,自己能勝任什麼?否則下一次又不勝任怎麼辦。

15樓:

如果正常途徑你能成功入職新崗位一般是經過hr面試這個一關才能有機會進入新崗位,這就意味著你的基本能勝任新工作崗位了。剛到新崗位覺得不能勝任,可能自己對陌生環境一時不適應而產生的感覺有關,只要確保能夠順利完成本職崗位的工作,就已經算是勝任了。其實,你對工作態度左右著你的前途,努力充實自己就自然對前途充滿信心。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勝任不了的工作,短期內可能沒有領會工作技巧,會出現做錯的情況,堅持一下,陽光總在風雨後

17樓:亓紫菱

不會刻意先學習嘛,虛心的孩紙總是有人願意教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幹到能勝任了,再辭職

19樓:匿名使用者

加油,沒事的,度過就好了,誰都不會一帆風順的

工作不能勝任是不是應該辭職?

20樓:掘金知產

勞動者工作感覺不能勝任了,該不該辭職取決於勞動者本人,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1樓:國賓小天使

如果你的本事是a,而現在的工作是b,那你應該辭職,找你擅長的工作,追求價值感。

如果你的本事是a-,而現在的工作也是a,但要求是a+,也就是說,工作種類是對上了,只是難度超出你的能力了。那麼:

除非你自己降級,一輩子不準備上進了,就去做a-的低階工作,低工資低地位低價值感,一時間相對於現在的彷徨感,的確舒服很多,但是過後呢?你還會不甘心自己的人生就這麼low,那時候你怎麼辦?你並沒有入錯行!

你的本領也就是這個!那你就乖乖接受低階的人生嗎?

如果你不降級,只要老闆不開除,你就死皮賴臉不走,你雖然現在是a-的能力應對a+的工作,但是你現在所有的揪心點、困擾點,都是你進步的地方!不會就去學啊!你周圍人都是a這個行業的老師!

你工作的環境也是a,這就註定了你不會慢慢就懈怠了,你始終在這個圈子裡。

你在裡面尚且那麼怕了,如果你這時候退出來,你大概一輩子沒機會進去了,你會更怕,你想都不敢想!

總結:要是想上進點,並且離不開本行業,那就老闆不趕人你就不走,通過勤快點吃苦點去加分彌補;要是想給自己的人生降級,覺得可以心安理得,或者可以換行,那當然早點走人,去做點自己能做的、有價值感的事。

單位老同志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你作為單位領導怎麼做?

既然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那麼從單位利益出發,應該把他調離該工作崗位,安排能夠勝任該工作的人來接替。既然他不能勝任現在工作的讓我。你有。項宇翔是不是影響工作進度太大?如果影響工作進度太大,就菏澤。商量貨架他因為他是單位的老員工也不能太對他太狠了太可可了對你的也不好。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把他調整到他...

我可以為了男朋友辭職現在的工作嗎?我們現在不在同省,我在

我是一名大學生村官,對於大學生村官而言,其實就是大學生太多沒辦法處理大學生想的一招,說實在的,我和我之前的女朋友在一起四年多了,最後就是因為一些小事,總是吵嘴,有時間也會出手,我覺得還是不要在一起的好,很多事情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不要強求,還有就是好男人很多的,很多事情處理問題是坐下來以前靜靜的商...

男朋友不喜歡我現在的工作,應該辭職嗎

正所謂當局者迷。這個問題拋給大家,有一定的戲劇色彩,因為你的決定你來做,你的人生你做主。在工作和男朋友中間做選擇,這個兩難問題,很多人都遇到過。但真正的要做選擇決定,卻需要靜下心來,在自己內心深處,做一個恰如其分的考量。工作也是自己人生的舞臺,是需要賺錢養家餬口,養活自己的,辭了這份工作,很快會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