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欠工資,在異地叫我回去領工資,這樣我是不是可以投訴

2022-02-25 17:07:47 字數 5658 閱讀 2910

1樓:

這樣的老闆確實很可惡。至少得讓他們得到教訓

2樓:

你找申通總部沒有用的,他們不會管,你直接去勞動監察部門要求他們介入或是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他們有幾個違法行為,一是實付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未簽訂勞動合同,三是未交納社保,四是無故拖欠工資。

你可以依法索賠,

一,要求他們給你補交三個月的社保

二,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你補發工資,包括前三天也應該有工資

三,沒有勞動合同,你可要求他們在你工作的第二個月給你發雙倍工資,你實際幹了兩個半月,那麼就補發你後面一個半月的雙倍工資,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算。

四,由於單位原因離職的,可要求單位經濟補償,標準是按每年補一個月工資,工作不滿六個月補半個月工資,由於單位違反勞動法的,可要求雙倍補償。

你們莊浪縣的最低工資是1520元,所以應該按1520元給你補發工資,並補交社保,可要求最多5個月工資的賠償。但是,你取證太難,而且還有一個執行的問題,所以我把法律條款帖給你看,你最好還是和你老闆協商一下,你就和他說他做錯了什麼,你有什麼樣的權利,如果不給錢就告他去,把你應得的要到手就行了。因為真去勞動仲裁是要講證據的。

最好不一定像我說的這麼好,會賠你這麼多。下面是法律條文,你看一下做參考。

下面是法律條款,你看一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要求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老闆拖欠我工資,我去勞動局投訴,勞動局不是說不管,總是讓我等通知,我該怎麼辦?

3樓:超級少年清澈

勞動局其實是在拖延時間。你可以去比勞動局等級高一點的機構,越往上,他們的辦事效率越高。

我是一個打工的老闆拖欠我工資一直說沒錢,叫我等,我該怎麼辦?

4樓:

第一有沒有給寫欠條?第二有沒有答應等多久?如果老闆是有意拖欠不給,那你就得拿著你幹活的證據去當地勞動局告他。

祝你好運

5樓:月光一族於

如果超過三個月拖欠工資,你應該投訴到當地工會組織或者稅務部門,派出所舉報也有效,這樣做可以尋求社會幫助你維權。

6樓:宿醉男孩

首先這種情況,如

果你是先給老闆說了,叫他發工資,他說沒錢,如果這時

內候你有勞動合同,是可以去容起訴他的。如果沒有,你就拿東西抵,或者給老闆說,你自己也要生活,也要花錢,叫他去借錢發你工資都行的,如果都不可行,真的就只是法律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打**給勞動局,然後投訴他,如果不管可以報警處理,警察會幫你要的

8樓:神奇的多多洛

最重要抄一條:保留證據。

1、勞動襲合同、用bai工合同都可以。

2、是老闆寫du

的書面材料。說zhi明、dao

通知、欠條等。

3、是多拍照、錄影、錄音。

然後可以去當地街道辦事處投訴,找勞動保障部門。記得拍照或者遞交書面資料,拍照留檔。

也可以直接去當地勞動保障局投訴。

9樓:家和萬事

你應該到當地勞動部門勞動仲裁去投訴去申訴。

10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部門投訴。如果可以的話,你還是上法院體重上訴有時間的話。你要有幹活的證據。

沒有結清工資的證據啊!錄音錄影。還有欠條。

我可以去上訴人。如果他有固定資產的話,就算沒錢。他也會被法院強制執行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給他幹活了,報警處理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找合法部門去告他,千萬不要自己亂來現在法律是很好的

13樓:蓮生碧海

有合同的話去勞動局仲裁。沒有的話就和老闆商量,用貨抵。這樣自己還能變現。

14樓:匿名使用者

長沙一個菜店老闆欠我工資有半年了。一直不給我。請大家幫我想想辦法。我該怎麼辦

如果打工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我又沒簽合同

15樓:諾諾百科

一、如果打工老闆拖欠工資,又沒有簽訂合同,只要能證明勞動關係,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擴充套件資料:

無故拖欠工資,是無故拖欠工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省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採取綁架或者威脅之類的手段。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於「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

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

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16樓:知道法也團隊

a、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12333;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除非該同事已經離職,否則該條不太有可操作性);

6、發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內部刊物、或者公司**有關自己事蹟的報道;

7、工作記錄單、本人代表公司簽訂的採購合同、銷售合同,客戶業務記錄等;

8、由公司簽字的崗位職責說明書、薪資確認書、調崗通知書、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會發出的本人是當事人的榮譽證書、獎狀、懲罰通知單、工會會員證;

11、與公司領導談話、工作情況的錄音、錄影;

12、財務借款單、報銷憑證等;

1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交警部門調查詢問的筆錄;

14、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登記、詢問調查筆錄等。

15、信用卡賬單郵寄地址為單位。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7樓:來自留園標緻 的紫玉蘭

我在工地上了半個多月班離職了,老闆一直拖欠工資 ,我叫包工頭崔老闆 發工資 一直不發也不回資訊怎麼辦

18樓:商標註冊

您好,如果您是給正規公司打工,建議持相關證據(工服、工資條、合同、協議、工作證等)聯絡屬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市勞動局**12333,24小時**。如果您所在公司不是正規公司,沒有在工商局進行註冊,或者您是給個人打工,建議您持相關證據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司法訴訟的渠道維權,市司法局**12348。歡迎追問,滿意請採納,謝謝。

19樓:延安白

拖欠工資五個月以上工資,向老闆要工資就是拖等兩天等兩天結果等到五個多月了還是不給怎麼辦?我們是外包公司,在甲方上班,找甲方要工資他推給乙方,乙方又不解決,找甲方要工資吧乙方要罰款兩百元,我們又沒合同,乙方又沒辦公室只能用**聯絡,有時不接,半年的血汗錢就是要不到。

老闆欠我工資不給怎麼辦,老闆一直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可以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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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老闆拖欠工資,我還在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在職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第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俗稱勞動局 內設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 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第2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

公司倒閉了,老闆拖欠工資,我該怎麼辦

回答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提問你好 回答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1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原勞動局 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 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 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