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稅收問題

2022-02-22 02:44:24 字數 4934 閱讀 9678

1樓:匿名使用者

綠水青山的答案非常清楚了。

提一下重點:非控長投下、所得稅事項由被投資企業完成,為避免重複徵稅,相關股息、紅利對於投資企業免稅。投資企業取得長投時,存在「負商譽」(營業外收入)的,可以看成是取得時被投資企業對投資企業的分紅(投資企業也免稅)。

從而投資企業取得、持有、尚無處置意向的期間內,無關於長投相關的所得稅調整事項(即,不確認遞延所得稅)。這時,稅法視角下、可以將投資企業個表中的長投視為 指向 被投資企業(份額)的「指標」、所有相關所得稅事項由該「指標」指向的被投資單位去完成。

當企業考慮處置該等長投時,稅法視角下,企業即將處置的是企業自身的「資產」,本質上與被考慮處置的固定資產等沒有區別,從而投資企業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相關事項。

2樓:武漢大學

權益法核算時初始確認的營業外收入免稅,不確認遞延

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更是免稅,需納稅調減,這屬於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

稅法中對長期股權投資並沒有權益法的概念,如果企業擬長期還有該資產,那麼:

1,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轉回,對未來期間沒有所得稅影響,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2,因確認投資損益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如果在未來期間分回股息紅利時免稅,也不存在對未來期間所得稅的影響,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3,因確認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變動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在產期持有的情況下預計未來期間也不會轉回,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總之,只要是長投,不管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產生的差異,統統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3樓:綠水青山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包括兩類:一是對合營企業投資;二是對聯營企業投資。由於對長期股權投資業務的會計處理與稅法的規定有一定的差異,企業在申報納稅時,必須按照稅收政策進行分析,再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相應調整。

一、企業會計準則相關的規定

投資企業取得對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的投資時,對於取得投資時初始投資成本大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不要求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對於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外收入,同時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淨利潤進行調整後,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對於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應按照持股比例與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中歸屬於本企業的部分,相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其賬面價值(歷年累計結轉下來至處置時的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而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應當將原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按相應比例轉入當期損益。

二、稅收法規相關的規定

在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時,對於投資企業在投資時產生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會計上計入

「營業外收入」的金額,按稅法規定不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故應調減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同時規定,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因此,對於投資企業在年度末確認的當年的投資損益,也應調整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對於投資企業當年確認的應收股利,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率與被投資單位一致,無需重複計交所得稅,故不存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問題,但如果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率高於被投資單位,則稅法規定需將應收股利還原為稅前收益,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即應調增當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補繳所得稅。如果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被投資企業,不退回分回利潤在被投資企業已納的所得稅。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對於按稅收規定的處置所得則應徵稅,如果是處置損失,可以在稅前扣除。但每一納稅年度扣除的股權投資損失,不得超過當年實現的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超過部分可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損失向後結轉5年仍不能從從股權投資收益和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股權投資轉讓年度後第6年一次性扣除。

按稅法規定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成本是投資企業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投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或是投資企業與被投資單位簽訂的投資合同中約定對投出資產及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作價。

三、權益法核算時初始確認的營業外收入免稅,不確認遞延

持有期間的投資收益更是免稅,需納稅調減,這屬於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徵企業所得稅

稅法中對長期股權投資並沒有權益法的概念,如果企業擬長期還有該資產,那麼:

1,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轉回,對未來期間沒有所得稅影響,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2,因確認投資損益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如果在未來期間分回股息紅利時免稅,也不存在對未來期間所得稅的影響,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3,因確認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變動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在產期持有的情況下預計未來期間也不會轉回,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總之,只要是長投,不管是成本法還是權益法產生的差異,統統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如何進行納稅調整

4樓:麥積財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四條規定,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

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八條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本準則第九條至第十三條規定,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十條規定,投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應當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計算應分得的部分,相應減少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所得稅法中關於股息、利息收入確認時間為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與會計上按權益法確認投資損益的規定是不同的。

被投資企業按照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時,所得稅上應確認收入,會計上衝減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企業實現淨損益時,貴公司在會計上應按分擔的份額確認投資收益,但企業所得稅上不確認股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計算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要交所得稅嗎?

5樓:霸燈

不需要的。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不交所得稅,要等股權實際交易後再依法納稅。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再納稅的。

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的利潤免稅

7樓:三砂群島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不交所得稅,要等股權實際交易後再依法納稅。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鑑證業務操作指南》(中稅協發[2011]108號)第七條第十八項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收益會計與稅收的差異中,除權益法核算投資損益以外的持有收益差異事項在「收入類調整專案——其他」專案進行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為什麼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8樓:諾諾百科

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一般情況下都不確認遞延所得稅。如果不打算近期**,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是不會產生遞延所得稅的。對於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考慮該項投資的持有意圖。

1、如果企業擬長期持有該項投資,則:

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轉回,對未來期間沒有所得稅影響,故無需確認遞延所得稅。在企業對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備長期持有的情況下,對於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一般不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2、如果企業改變持有意圖擬對外**,則: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准予扣除。在持有意圖由長期持有轉變為擬近期**的情況下,因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所以如果企業不打算**長期股權投資,一般不會出現確認遞延所得稅的情況。

擴充套件資料:

遞延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應予說明的是,企業因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產生的遞延所得稅,一般應當記入所得稅費用,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一是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亦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例如,某企業持有一項可供**金額資產,成本為1000萬元,會計期末,其公允價值為1500萬元,如計稅基礎仍維持1000萬元不變,該計稅基礎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500萬元即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該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

假設除該事項外,該企業不存在其他會計與稅收之間的差異,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存在期初餘額。

會計期末在確認500萬元的公允價值變動時:

借:可供**金融資產500萬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0萬

確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所得稅影響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25萬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25萬。

二是企業合併中取得的資產、負債,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應確認相關遞延所得稅的,該遞延所得稅的確認影響合併中產生的商譽或是記入合併當期損益的金額,不影響所得稅費用。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有些啥?

你好,我來回答你的這個問題 首先,你的問題1,是你有兩個概念性的問題給混淆了,即 a,形成並確認為權益法核算時點上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b,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後續計計量的核算,混淆了以上a b兩個概念後,就引起了你的這些疑惑。下面我分別給你點析一下 a的形成有兩種情況 即持股比例上升 追加...

在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處置核算中

這是對原來確認的收益進行確認,調整為最後的真實收益。在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會計核算中,當被投資企業的資本公積增加時,投資企業按照持股比例也應該增加資本公積,借 長期股權投資 其他權益調整 貸 資本公積 其他權益調整 這裡沒確認為收益。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時候,投資企業做了分錄,借 資本公積 即資本公積...

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損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應收股利計入損益調整還是成本的問題。

固定資產折舊調整額 900 800 400 10 6 12 25 無形資產折舊調整額 1200 1000 400 6 6 12 50 2008年乙公司下半年實現淨利潤 1 600 12 6 8002008年乙公司下半年調整後實現淨利潤 800 25 50 725甲公司應確認的投資損益 725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