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裝修後出現質量問題,該要求賠償嗎

2022-02-20 02:37:20 字數 5512 閱讀 4163

1樓:華律網

生活中,因房屋裝修出現質量問題的現象比比皆是,很多時候遇到這種情況,裝修業主與裝修公司都能夠協商解決,裝修公司也會願意為業主承擔保修責任。但是有的人會問,如果裝修公司不願意承擔保修責任或者不願意賠償因裝修質量給業主造成的損失,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嗎。在這裡,我告訴大家,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裝修質量問題發生的糾紛屬於裝修合同糾紛,裝修合同中業主與裝修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因此因該合同發生的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大家應當注意在提起訴訟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起訴狀中明確原被告的雙方的身份資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以及明確的事實理由等。

2樓:法邦網專家

說的情況太簡單了,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

可以要求裝修公司賠償啊。(在合同的約定時間內)多長時間了啊?有簽訂合同嗎當時?

或者有其他的具體規定?

歡迎電話聯系我。

可以。在質量保證期限中,能夠得到賠償。

3樓:李學姐

回答裝修的房屋業主入住,可以視為裝修完成交付。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相關的地方存在問題,可以報請施工方進行整改和維修,在保修期內由施工方承擔維修責任。

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1、由於未簽定正規的裝修合同,只有發票,就需要根據發票中提示的服務專案是否包含木工裝修部分的施工專案,如有更為明確的證據證明出現問題的環節由施工方負責施工(同時非人為破壞的情況下),施工方在國家規定的質保期內應該提供維修等相應的責任,根據國家《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除水電防水等專案外的基礎裝修工程,施工方應提供不低於2年的質保服務。

2、如果無法證明木工裝修部分由發票提供的裝修施工方提供施工服務,同時施工方不承認由其提供了該項施工服務的話,由裝修人自己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更多2條

房子裝修後,發現因為房子質量問題導致需要返工,導致重新裝修,我可以索賠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是牆體裂縫的話比較好處理,把空鼓的地方剷除掉,防裂處理在批刮膩子粉,但是在做這些之前最好是去賣化工的地方買點草酸(化學成分,刷上以後幾個小時內味道會很大)在底層刷上兩遍,以後 肯定不會發黴,當然我建議是自己找個工人處理,並花不了多少錢(最多200元),越快解決麻煩越好,找裝修公司的話要看這個公司信譽怎麼樣了。屋頂漏水是頂層吧,那是開發商房頂防水工作沒有做好,這個直接找物業他肯定會負責,因為這是他們的維修範圍,剛交房不久物業暫時不會補管得,雖然他們都由責任,如果你把這事都推到一個 人的身上的話,都布願意處理麻煩,一項一項的處理,不要太著急了,那樣只會適得其反。祝你好運

5樓:湧醉冬

1、如果購房合同有約定,按約定索賠。

2、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雙方可以協商處理。

3、雙方若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開發商。起訴時,當事人可要求保修房屋,賠償損失,甚至退房。

6樓:徵海裝飾設計

房子本身質量問題找開發商或物業。

房屋裝修質量問題賠償如何解決

7樓:犁訊網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將房屋的質量問題分為三種: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主體結構是指房屋的主要構件相互連線、作用的平面或空間構成體,必須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強度、韌性和穩定性,以確保承受建築物本身的各種載荷。

如地基、承重牆等,這些部位出現結構性迸裂、傾斜、坍塌等問題,應當視為主體結構存在問題。 (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這是指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買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

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等。 (三)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面空鼓、牆皮脫落等。

對上述三種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分別賦予購房人和開發商不同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

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因此,不同質量問題的正確處理方式可概括如下: (一)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由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直接關係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復不可能或成本過高,買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二)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當然如果買受人認為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承擔由於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更為合算時,也可選擇要求修復。

(三)對於其他質量問題,由於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於不需要修復的質量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託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

二、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如何投訴 (一)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與開發商有著直接的合同關係。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對商品房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質量關係通過《商品房購銷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來約束,如果購房者因質量問題要求賠償損失,應由開發商向購房者賠償,開發商再根據質量原因依照合同約定追索責任單位賠償。

(二)因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糾紛的,如開發商不予解決、或對開發商的解決不滿意,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認定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問題,住戶可以直接委託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鑑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鑑定,其鑑定結論可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上述途徑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已經成了一個普遍的現象。許多居民對類似住房出現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投訴,如何解決,往往是一出現問題就找物業,而物業部門又因無力解決或其它一些原因把問題移交給別的部門,使問題拖而不決。

在這裡提醒購房者,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先找開發商協商,弄清楚問題的性質,再來選擇不同的處理方式,必要時可以請律師協助解決,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8樓:做圖的凌蛋蛋

你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分成兩個問題。一是維修,二是索賠。 先說一:

我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保修的範圍應當包括……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專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39條2款: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40條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41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你這套房子仍然屬於保修期限內,你可以通過開發商要求施工單位維修(為防止施工單位敷衍了事你應該事先請他們出一個維修方案,請行家看看是否可行)。

如果水果單位已經解散或者離開本地,你可以要求開發商安排維修事宜。如果開發商推脫你還可以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進行質量投訴要求妥善解決。 再說二:

你首先要及時取證、保留證據,就實際受到損失的這一部分,要求施工單位、開發商或者單獨履行賠償責任,或者一併履行賠償責任。實踐中,一般由開發商履行賠償責任的較多見。如果索賠未果,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法院沒少判過這類案子,你可以找些案例看看或者具體諮詢律師

這樣的房屋質量問題能要求賠償嗎?

9樓:華律網

生活中,因房屋裝修出現質量問題的現象比比皆是,很多時候遇到這種情況,裝修業主與裝修公司都能夠協商解決,裝修公司也會願意為業主承擔保修責任。但是有的人會問,如果裝修公司不願意承擔保修責任或者不願意賠償因裝修質量給業主造成的損失,業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嗎。在這裡,我告訴大家,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發生糾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裝修質量問題發生的糾紛屬於裝修合同糾紛,裝修合同中業主與裝修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因此因該合同發生的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大家應當注意在提起訴訟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起訴狀中明確原被告的雙方的身份資訊、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以及明確的事實理由等。

10樓:東方唐

您這樣好了,去法院起訴,同時申請對房屋質量進行鑑定,有了鑑定後,才會有個相對準確一點的標準來賠償。

11樓:隨心無邊界

可以要求賠償,但是肯定賠不了這麼多,精神損失費。。。。???中國法律上沒這個概念的哦。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賠償,但是你們房子質量也太差了吧,直接起訴吧,起訴物業和開發商!!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該怎麼賠償

13樓:鑽誠投資擔保****

在購買房屋時,購房者要特別留意購房合同中對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後的賠償約定,以保證日後房屋在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有據可依。對於保修期要格外注意,依據***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此,買尾房或現房的購房人,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時限,避免錯過保修時間。

  在起訴時,購房者需要說明房屋的具體質量問題,提供**等證據。   不過,還需提醒的是,購房者不要隨意找沒有資質的評估檢測機構對房屋損壞檢測情況出具檢測報告,這些機構的檢測費用可能比正式的檢測機構便宜,但檢測結果可能不被法院認可。對房屋裂縫的業主而言,賠償的範圍可包括裂縫的維修費和補償金,檢測和鑑定費等。

  房屋買受人購買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通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等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傾斜、承重結構變形等,一般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因此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但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實踐中情況是非常複雜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論進行確認。   房屋質量、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在建築材料、裝置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規程上達不到法定質量標準,是目前最常見也最容易引發糾紛的問題。

具體來說包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屋面漏雨、牆面脫落,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內上下水滴漏、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照明燈具墜落,室內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超標等等。對於這類房屋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向購房人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修理、退房、換房、賠償等。

購房後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辦,購買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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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質量檢驗後出現質量問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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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可以向誰追究責任

一 1 施工單位對建築質量承擔保修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明確規定了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如果在最低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2 商品房購房人也可以向房屋出賣人追究責任 對商品房購房人來說,直接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