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為什麼與父老約法三章,劉邦的約法三章內容是什麼。

2022-02-14 16:00:38 字數 5636 閱讀 5818

1樓:輕舞飛揚

籠絡人心,希望通過百姓與項羽分庭抗禮

穩定社會,發展生產的要求

2樓:匿名使用者

廢除秦朝苛法,維護咸陽治安。收買人心。

劉邦還軍灞上後,便召集諸縣父老豪傑,向他們釋出安民告示: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

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

且吾所以還軍灞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 ②這個安民告示,就是歷史上有名的 約法三章.關於劉邦的 約法三章 ,有三點值得注意:

首先,它是劉邦由農民起義領袖向地主階級代表轉變的標誌。在秦末農民起義過程中, 縣殺其令丞,郡殺其守尉 的現象屢見不鮮,是合理的。現在根據 約法三章 ,如果誰敢於再像陳勝、吳廣那樣殺死將尉,斬木為兵,揭竿而起的話,那就要被處死。

因此,這是保護地主階級生命財產的法令。其次,命 諸吏人皆案堵如故 ,實際上是保留了秦王朝的行政機構和**,並使之為自己服務,他們 行縣鄉邑 ,將劉邦的 約法三章 傳達給鄉紳百姓,這一作法從本質上講保護了關中地主集團的利益。第三,更為直接的是,劉邦當眾宣佈懷王與諸侯的約定,並刻意籠絡人心,一再表示他率軍入關是 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 ,便在很大程度上博得了關中地主集團的好感。

於是, 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 ,而劉邦則辭讓不受,說: 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 這樣一來, 人又益喜 ,他們終於消除了對劉邦的懷疑和戒備, 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這樣,劉邦在未來與項羽對關中的爭奪中,已經棋先一著了。

劉邦約法三章主要內容

3樓:匿名使用者

1.殺人者要處死.

2.傷人者要抵罪.

3.盜竊者也要判罪!

典故故事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

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現在 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援,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出處《史記·高祖本紀》

4樓:軍思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項將軍坑埋20萬秦軍,所以關中百姓怕劉邦效仿,想拼死抵抗,於是劉邦約此三章,從而順利地進入關中。

5樓:匿名使用者

1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劉邦的約法三章內容是什麼。

6樓:匿名使用者

劉邦的約法三章內容如下:

1、殺人者要處死。

2、傷人者要抵罪。

3、盜竊者也要判罪。

漢太祖高劉邦,沛豐邑中陽里人,是漢代文化的偉大先驅之一,是漢史上傑出的政治家、傑出的戰略家、指揮家,為中國的發展和漢民族的統一做出了傑出的貢獻。

以上**於漢代《史記·高祖本紀》,約法三章,雖然只有十個字、三條法規。但毫不誇張地說,這是所有統治者在任何時候、任何時候頒佈的所有法律中最好的法律。

其約法三章的內容簡單明瞭,卻影響很大。首先體恤民眾,順應民意,廢除了秦朝原有的殘酷刑罰制度,制定了公平合理的法規;其次給予百姓權利,限制犯罪分子和英雄豪傑起義。劉邦約法第一條是殺人者償命,其主要物件是平民百姓,因為秦朝時期,實行商鞅變法,採取殺人連坐制度,刑罰也極其殘忍。

7樓:匿名使用者

1.殺人者要處死.

2.傷人者要抵罪.

3.盜竊者也要判罪!

典故故事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

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現在 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援,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出處《史記·高祖本紀》

8樓:匿名使用者

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後指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

成語典故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

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現在 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援,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出處《史記·高祖本紀》   漢元年(前206)十月,沛公的軍隊在各路諸侯中最先到達霸上。秦王子嬰駕著白車白馬,用絲繩繫著脖子,封好皇帝的御璽和符節,在枳(zhǐ,紙)道旁投降。

將領們有的說應該殺掉秦王。沛公說:「當初懷王派我攻關中,就是認為我能寬厚容人;再說人家已經投降了,又殺掉人家,這麼做不吉利。

」於是把秦王交給主管官吏,就向西進入城陽。沛公想留在秦宮中休息,樊噲、張良勸阻,這才下令把秦宮中的貴重寶器財物和庫府都封好,然後退回來駐紮在霸上。沛公召來各縣的父老和有才德有名望的人,對他們說:

「父老們苦於秦朝的苛虐法令已經很久了,批評朝政得失的要滅族 ,相聚談話的要處以死刑,我和諸侯們約定,誰首先進入關中就在這裡做王,所以我應當當關中王。現在我和父老們約定,法律只有三條:殺人者處死刑,傷人者和搶劫者依法治罪。

其餘凡是秦朝的法律全部廢除。所有官吏和百姓都象往常一樣,安居樂業。總之,我到這裡來,就是要為父老們除害,不會對你們有任何侵害,請不要害怕!

再說,我所以把軍隊撤回霸上,是想等著各路諸侯到來,共同制定一個規約。」隨即派人和秦朝的官吏一起到各縣鎮鄉村去巡視。向民眾講明情況。

秦地的百姓都非常喜悅,爭著送來牛羊酒食,慰勞士兵。沛公推讓不肯接受,說:「倉庫裡的糧食不少,並不缺乏,不想讓大家破費。

」人們更加高興,唯恐沛公不在關中做秦王。

9樓:閒雲野鴉

都錯了!劉邦是要收服原秦國百姓的民心,故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這個約法實際上是用來約束劉邦屬下軍隊的,是要讓秦國百姓放心,劉邦的軍隊是仁義之師,不會胡作非為。

所以約法三章的內容可以理解意思為:胡亂殺人的處死,打傷百姓及搶劫為盜的要問罪。這和項羽入關後燒殺略搶瘋狂報復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

所以劉邦還定三秦時,秦國百姓是衷心歸附的。如果按別人的說法,哪個朝代殺人不該處死,打人偷盜啥時候不是罪?

10樓:匿名使用者

1.殺人者要處死. 2.傷人者要抵罪. 3.盜竊者也要判罪!

11樓:匿名使用者

殺人者要處死罪,傷人者也要抵罪,盜竊者也要伏罪。

劉邦「約法三章」指哪三章?

12樓:匿名使用者

約法三章

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

釋義 「約」,協商,議定。「章』,條目。臨時議定三條法令。比喻以語言或文字規定出幾條共同遵守的條款。

故事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

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現在 我和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援,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

13樓:匿名使用者

約法三章原指劉邦攻入秦朝都城咸陽後製定的簡化秦朝苛法的做法,後來演變成為根本性的法律規定,曾成為「憲法」的名稱。約法三章一詞,最早出現於《史記》「高祖本紀」。公元前206年,秦朝末期農民戰爭中,漢高祖劉邦佔領秦都咸陽後,廢除了秦的苛法嚴刑,只保留「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條。

後來在中國史書中,「約法三章」還用於表示**輕刑緩賦的措施,「三」已成泛稱。例如在《晉書》「卷112·載記第12」、《宋書》「卷74·列傳第34」、《南齊書》「卷24·列傳第5」中都有記載。

約法三章是什麼意思??

14樓:幸運的森林深處

約法三章釋義:原指事先約好或明確規定的事,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以資遵守。

約法三章讀音:yuē fǎ sān zhāng。

約法三章出處:西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約法三章出處釋義: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並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擴充套件資料

約法三章成語典故:公元前207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

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裡,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

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並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

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

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援,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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