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子女過繼問題,關於過繼子女的問題。

2022-02-09 04:03:54 字數 2357 閱讀 4927

1樓:置惠

現在法律是不承認過繼的,只有收養!你父母和你姑姑必須符合收養法中送養人與收養人的規定,並且辦理收養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第三條 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

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五條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週歲。

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五條第三項(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第十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

你們的情況屬於第七條提到的,因此,除去裡面說明不需要的的條件外,必須符合其他條件才能被收養。

對經審查合格的收養人發給《收養證》,自收養登記之日起收養關係成立。經法定收養登記程式的收養關係,受法律保護。只有這樣才是合乎法律的,這樣自然可以遷戶口了。

2樓:方便麵蓋澆頭

7o年農村根本就沒有收養這個詞,都是叔佰的孩子都大隊把戶口轉過就行了

關於過繼子女的問題。

過繼與收養的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收養與撫養、寄養、立嗣的區別

收養與撫養

收養是指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以設立親子關係為目的的法律行為。

撫養是指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親屬或其他人對其承擔供養,保護和教育的責任。包括的範圍較廣,除了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外,還包括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父母已故世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父母已故世或無力撫養的弟、妹也有撫養義務。

收養的目的是設立擬製血親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形成與生父母子女之間同等的法律關係,其撫育、贍養、繼承等法律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一樣。因此,收養經收養人、送養人協商一致,收養關係依法成立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終止了。

撫養是基於原有的法律關係,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撫養,兄、姐對弟妹的撫養,以及未成年人父母的親屬、朋友對孤兒或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進行撫養等,均不產生擬製血親關係,被撫養人與生父母的生養關係不終止。

收養與寄養

寄養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由於工作、生活的特殊條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與子女共同生活,把子女寄託在別人家裡,由生父母出資提供子女的生活撫養費,所以寄養與收養有較大的區別。

首先,收養是變更父母子女關係的法律行為,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形成父母子女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而寄養關係成立,不發生父母子女關係的變更,接受寄養的人是代為行使監護職責,撫養和教育被寄養人,因此寄養人和被寄養人之間不產生父母子女關係。

其次,被寄養人的撫育費和民事賠償責任等仍由被寄養人的父母承擔,而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的撫育費等均由養父母承擔,養父母應承擔養子女的全部監護職責。

再次,因為收養關係的成立,發生一系列法律關係的變化,所以法律對收養的實質要件,形式要件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例如,簽訂收養協議,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撫養人的同意,收養人、被收養人、送養人均須符合法定條件等等。而寄養可以看作是父母撫養子女的一種方式,只要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法律上一般不作干預。

收養與立嗣

立嗣,又叫過繼,是封建社會流傳在民間的一種收養方式,其特點是宗族繼承,男尊女卑,與社會主義的收養關係存著明顯的區別。

1、立嗣限於男子無子的情況下,視為無後,家業無人繼承為不使之流失,遂立同族子侄為嗣,女子不能立嗣,也不能立同族女性後輩為嗣,而收養關係中,無子女是收養的條件之一,被收養人不限男女均可。

2、立嗣的目的,是傳宗接代,繼承家業完全是為了無子一方的利益,而收養關係則首先是維護被收養人的利益,以有利於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人為原則。

3、因為立嗣是封建宗法制度的產物,其目的形成具有濃厚的封建色彩,故司法實踐中對此不予保護,如是自願立嗣,事實上已形成收養關係的,視為事實收養,按收養關係對待。如無子的男子已死,其配偶為其立嗣,則不能視為收養關係,如被立嗣人與死者配偶已形成事實上的收養關係,可予認可。

親屬間如何過繼子女?

問關於繼子女繼承遺產的問題,問一個關於繼子女繼承遺產的問題

繼子女是否有權繼承遺產要看是否形成撫養關係,我國 繼承法 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1.在夫妻雙方都沒有死亡之前,不存在遺產問題,如果所謂分家,那是贈予子女財產,夫妻可以共同決定是否贈予,也就是說可以...

子女可以共同繼承父母的遺產嗎,繼子女可以同時繼承繼父母和生父母的遺產嗎?

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 配偶。父母,子女。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孫子不屬於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無繼承權。不是,不管是女兒還是兒子都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份額是相等的。子女還在,孫子是沒有繼承權的。兒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並沒有男女性別方面的規定 兒女還在是由兒女直接繼承,孫子不是...

繼子女的繼承權樣板

繼子女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