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油錢載客是不是違法客運

2022-02-06 16:28:07 字數 1411 閱讀 8093

1樓:

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執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

件和超越核定範圍進行經營。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

經營許可,擅自從事

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

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

的,,處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

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責任認定

根據有關道路

的法規、規章規定,

具體包括:未取得

(包括道路貨物、道路

、道路客運(班線)、國際道路運輸等,下同)經營許可,或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登出等無效的

件,或超越許可事項,從事有關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

非法營運的

為: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

認定非法營執行為,需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一種,二是車輛屬於

,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

件和超越核定範圍進行經營。

2樓:健身**很簡單

有償拼車應區別對待,如果車主只是在節假日拼車,也收了拼車人的一部分油錢,但不以盈利為目的,客運部門在現場發現後,應該區別對待。這種拼車給的費用,其實很多時候還不夠油錢,車主並沒得到應有的回報,也不是一種長期行為,從人性化角度出發不應認定為非法營運。

但對部分私家車以盈利為目的、長時間存在有償拼車行為的,就擾亂了客運市場秩序,應該認定為非法營運,予以嚴厲打擊。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的處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駕拼車,該不該收取一定費用補貼油錢? 20

3樓:匿名使用者

收不收錢都沒啥問題。問題是:

如果你不收錢,那麼出了問題,你不用負責,因為他只是搭便車,除了好好開車,沒有其他更多的義務。

如果你收錢了,那麼你們之間就形成了法律意義上的合同關係,你要負很多責任,具體涉及到有多少責任,未知。

當然,一般情況下萬事平安,沒啥問題,問題就怕萬一。

其他就沒啥了。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收了,現在油費多貴啊,俗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賬嘛

我一次開麵包車載客就被運輸局查扣車了。要罰三萬。車才值一萬多點怎麼辦才好?????????有哪位仁

5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車只要八萬,他們卻坑了我三十萬。

6樓:隨意

別聽他的,頂多兩千就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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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違法 現在大多數私營企業都是這樣的 不能拿勞動法來硬套 這就是社會的一個潛規則 如果你不喜歡這裡 那就只有換個工作了 但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 謹記 適應才是硬道理!屬於公共場所,沒有侵犯個人隱私,不違法。誰說不違法,正是因為這種現象太多了,才覺得正常。安裝監控和聲控可以,但是侵犯個人隱私權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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