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報告沒寫日期,然後領導批了,讓我當天就走了,工資可以當天結算嗎

2022-01-13 06:43:48 字數 4426 閱讀 6181

1樓:謝武荊瑰

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三十日打辭職報告的,三十日後不管單位同意不同意,你都可以離開的,並且必須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你的押金工資都是必須要結清的哦。

如果擔心單位到時候不結清的話,你就先自己收集一下自己在那裡上班的證據··

比如合同,工資單,考勤表,工作證之類的··方便到時候去投訴。

2樓:風中小白雲

一般某個城市的勞動合同法暫行條例,一般是五天內結算工資。但是實際操作中,不管你是是什麼時候辭工,一般當月工資都是工資都是次月全體員工一起結算工資,畢竟如果有考勤機的,考勤統計是次月1-3號算工資前做好,有沒有工作上的失誤這些的,有沒有培訓費呀,這些的,制度是針對全公司的,不是針對你的,所以等一下呀。

3樓:匿名使用者

你走的時候沒有問人事吧,人事說當天就當天,沒有說的話就是在每月發工資的那一天。十五號那天就應當是全廠發工資的那天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在辦理完工作交接時要結清工資。

你這種情況應當當天結清工資。

5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結清勞動者所有工資的,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6樓:貓王佐羅

你好,看看廠規定才知道

勞動法規定提前30天書面報告辭職,那麼當天提出可以當天就結算工資給辭職員工嗎?

7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天數只是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縮短,像你這種情況應視為單位同意,不必等三十天,但是要給你辦理相關的手續

8樓:湘潭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規定,如果沒有其他理由(例如公司有違法行為)是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如果沒有提前30天,公司有權扣除你不高於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當然,扣不扣這個權利在公司,如果你跟公司協商好,可以不需要)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在辭職的當日可以要求立即結算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對離職時間的規定,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企業同意其離職的一個保障,在企業不同勞動者離職時,勞動者可用此條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到期後可自由離職。倘若企業同意當天離職就無需30天的時間限制。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終止勞動關係當日結清工資。

試用期內當天辭職馬上就走了,可以拿到工資嗎?

13樓:哀紹輝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4樓:胖點共舞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不管以什麼理由辭職,工資支付應當截止到員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節日期間不應當扣工資,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除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12月8號之後的)、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5樓:孫林律師

回答一般來說的話,當天是可以要求進行工資結算的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但是目前來說的話,很多用人單位都不是當天結算,他們為了方便管理會選擇在月中或者月末集中結算,您可以和公司進行協商,協商一致即可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您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 勞動仲裁 。.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更多3條

16樓:wb皖北廣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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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不了職,我來公司沒有籤合同,我辭職報告寫好遞上去領導不批,說什麼沒人,如果我等到發工資那天直接走

17樓:王舸律師

1、未籤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2、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轉正期內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到期即可離職,注意是隻需通知,不需同意。

3、離職時可以要求結算工資。

如果你的合法權益受損,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18樓:潛川如斯

1、準備好所有能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憑據,如:工牌、工資條(最重要)、打卡單(或簽名簿)等。

2、備好錄音筆(電腦市場可以買到,百十元即可)找主管部門經理、領導談話,特意引出辭職的話題讓他們多說話以留下證據。

3、上述材料備份好後再去找有關負責人辭職,如果對方不願意,就告訴對方你已經準備好相關證據,隨時可以起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包括對方有沒有幫你交社保、工資有沒有扣稅等,均可作為起訴理由。

4、一般走到這一步,公司都會讓步的,否則他損失遠遠要比這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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