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期間,老闆把你開除,有賠償嗎

2022-01-12 05:13:35 字數 5672 閱讀 8344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因為試用只是一個雙方面的考查,如有一方不滿都可以解除,如果是籤合同就不一樣了,但是你在試用期間做工作,還是會有當天的工資

2樓:西安康律師

首先要判斷,單位開除(應該叫解除勞動關係)你有無依據,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單位試用期和你接觸勞動關係必須是你不符合錄用條件。並不是單位試用期可任意和你接觸勞動關係。

3樓:

理論應該結給你這個月工資的。比如你1號至30號在這單位實習,但15號就不符合公司要求被炒。好點的老闆會結一個月的薪水也就是600給你,摳門點的老闆就按有一天算一天算。

由於是實習期,大家雙方都有雙向選擇的權利,開掉你並沒啥不妥的。

4樓:

廣東胡律師:

試用期單位提前3天就可以解僱你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你工作一天就有一天工資。

5樓:天然綠水晶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1條的規定,否則,須滿足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要求;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須給予你1200.00元的經濟補償。

6樓:78年的小馬叔

video_200323_215856

我在試用期內被開除 可以要求賠償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是由於您工作未滿一個月,所以也是無法要求,雙倍工資的,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賁騰律師

回答提問

國慶期間我有上班,單位沒有給我補貼,突然被解僱,如果繼續做還有假期補回

回答對於您這個問題,我這邊給您具體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請不要著急。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提問我一直用心工作,工作期間領導也沒有說過我**做的不合格,我們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協議的

回答您好,我這邊正給您打字哦,請不要很快關閉訂單,耐心等待一下哦。另外您也可以在此期間更具體地說明一下,我這邊也能更好的為您做補充解釋。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

感謝你的諮詢,祝您的生活愉快。

更多9條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內公司辭退員工,需要賠償嗎? 10

10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樓:賁騰律師

回答提問

國慶期間我有上班,單位沒有給我補貼,突然被解僱,如果繼續做還有假期補回

回答對於您這個問題,我這邊給您具體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請不要著急。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僱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提問我一直用心工作,工作期間領導也沒有說過我**做的不合格,我們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協議的

回答您好,我這邊正給您打字哦,請不要很快關閉訂單,耐心等待一下哦。另外您也可以在此期間更具體地說明一下,我這邊也能更好的為您做補充解釋。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

感謝你的諮詢,祝您的生活愉快。

更多9條

12樓:土流集團

用人單位不可以隨便把你辭退,這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你解除勞動合同。

一般情況下應當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錄用條件和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規定的知識文化、技術水平、身體狀況、思想品質等條件為準。對於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所謂證據,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如果真的有證據拿出的話我告訴你這屬於非近失性辭退,要辭退你的話也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還要付你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你的情況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你2倍的半個月工資,也就是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無權只和你籤試用期合同,不和你籤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還有你的試用期為3個月,那麼用人單位應該和你籤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用人單位不可以隨便把你辭退,這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應當以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錄用條件和用人單位在招聘時規定的知識文化、技術水平、身體狀況、思想品質等條件為準。對於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有效的證明。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所謂證據,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如果真的有證據拿出的話我告訴你這屬於非近失性辭退,要辭退你的話也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還要付你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你的情況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你2倍的半個月工資,也就是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第三,對於你說有延長試用期,那更是笑話了,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說了這麼多,希望能幫到你。

試用期想辭職,試用期期間自己辭職有什麼後果

可以提前3天通知單位後,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如單位存在違法違規或暴力 脅迫等行為,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單方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隨時解...

公務員試用期期間能否辭職

不能。請參考 公務員法 第八十一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 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 在涉及國家祕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 正在接受審計 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五 法律...

在事業單位試用期期間考上公務員,會不會影響公務員錄用?是否需要提前辭職?事業單位會放人嗎

放不放人得看單位的意見,如果單位做不了主,還要看人社局的意見。反正當時我就是10個月就考走了,跟單位領導好好談了談,最後他們同意了。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 不得報考。試用期滿已任職定級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可以報考,但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