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改姓需要什麼手續孩子父親不同意怎麼辦

2022-01-09 23:09:54 字數 5925 閱讀 2609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滿十八週歲後,有權自主隨父或母姓。

有以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2樓:旁典

父親同不同意沒用,孩子同意就行,姓名是公民自主權利,孩子同意改就行,不過要戶口本,不然戶籍名字改不了,身份證就改不了。

離婚後孩子改姓新規生父不同意怎麼辦

3樓:小魚教育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滿十八週歲後,有權自主隨父或母姓。

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4樓:馮曉磊律師

回答這個是男方的自由

起訴法院不受裡的

受理的夫妻不同意的話是無法改的,也無法起訴的

很多女性因和丈夫感情破裂,最終離婚,孩子如果跟父親還好說,因為在中國,孩子大多是隨父姓,男方再婚後不涉及到孩子更改姓名的問題;可如果孩子跟母親生活,那麼不管是單親媽媽獨自帶著孩子生活,亦或是今後再婚時,就會出現孩子跟父母都不同姓的狀況,也就是「一家三姓」。

孩子隨父親姓,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甚至全世界都是這樣約定俗成的,即便對女性不公平,也只有繼續沿襲這一傳統。但對於離婚的女性而言,就存在著太多的不公平,甚至是屈辱。

不可否認,在中國,女性相對男性本身就受到很多不公的待遇,尤其是離婚女性,即使錯誤在於前夫,還是常常被周圍人用有色眼鏡看待。明知道自己離婚後帶著孩子會過得非常辛苦,甚至會影響自己再嫁,還是有很多母親不忍孩子受苦,堅持把孩子帶在自己身邊,這就是母愛的偉大。

所以,站在單親媽媽的立場,每當聽到孩子的老師、同學或者玩伴們叫著孩子的全名,對於媽媽們而言可能是錐心之痛,因為孩子的姓氏會讓她們無時不刻想起自己的前夫,以及曾經在婚姻生活中遭遇的屈辱。

更多7條

5樓:白雲稱豬

1、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 [81] 法民字第 11 號)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3、還有很重要的一項就是「改名權」,即公民有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當公民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使用原來的姓名時,可以自主決定變更姓名,但應該遵循一定的法定條件與程式,不允許隨意地、無限制地變更自己的姓名,以免造成社會上的混亂;如需變更,須按規定進行。我國《戶口登記條例》18條規定:

「未滿18週歲的公民要由本人或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8週歲以上的公民要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對於筆名、藝名等非正式的姓名,其變更則不受這個限制。

根據這些規定,改名時,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申請戶籍管理機關批准,並在戶籍簿和身份證上做變更登記。

4、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但孩子滿18週歲以後,自己願意,可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6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孩子是父母兩人的,對於孩子改姓,必須得到夫妻雙方的同意,否則就無法改姓,這是關於戶口方面的規定,不是哪一方想改就可以的。有一方不同意,就只能放棄。

7樓:安分小毛孩

離婚是夫妻兩個人的事,只要父親還行,對孩子負責任,那就沒必要改姓。如果姓氏影響到孩子的現實未來。那可以改。戶口在你那裡你是監護人,你就有權利改姓。

8樓:

離婚生父不同意孩子跟母親姓,孩子扶養勸歸母親

9樓:半夏

你是孩子的監護人,應該與生父沒多大關係了吧。不過我覺得應該問下孩子意見。

10樓:annyjoe的家

從來不給撫養費,沒看過一次,孩子還得跟他姓,想想都窩火,新的婚姻法就是在保護渣男!

11樓:你擁有一樣

法律太不公平了,既然離婚了,孩子判給誰就應該可以歸誰姓。

12樓:樂閱軒主人

什麼叫做新規?

通常來說,孩子歸誰撫養,誰就比較有決定權!改名字,手續上講,不需要父母同意!

13樓:

既然隨父或母性都可以,法院判給誰就有權該隨其性才對

14樓:cux的

修改後的婚姻法全是在保護渣男!

1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孩子判給你女方 可為什麼不能隨女方姓 非得經過男方同意 已經離婚了他怎麼可能會同意把姓改掉 跟隨女方生活不改掉父姓以後對孩子也不好 以後如果有朋友問讓孩子怎麼面對 這樣不合理啊

16樓:

男方既不要小孩,也不管小孩,還說小孩不是他的,如果小孩還要跟他姓,我要問一下法律難到就是這樣對待婦女的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孩子是判給了你,那麼你有權利要求!

2、孩子改姓,如果生父不同意是可以通過法院判決!

18樓:一馬平川錦繡

孩子跟父母誰的姓都一樣,生父不同意說明生父很在意孩子,可以不改。

19樓:隨風來了

誰有撫養權誰說了算,哪那麼多道道

20樓:華律網

1、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2、還有很重要的一項就是「改名權」,即公民有依照規定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當公民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使用原來的姓名時,可以自主決定變更姓名,但應該遵循一定的法定條件與程式,不允許隨意地、無限制地變更自己的姓名,以免造成社會上的混亂;如需變更,須按規定進行。

我國《戶口登記條例》18條規定:「未滿18週歲的公民要由本人或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8週歲以上的公民要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對於筆名、藝名等非正式的姓名,其變更則不受這個限制。根據這些規定,改名時,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申請戶籍管理機關批准,並在戶籍簿和身份證上做變更登記。3、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

但孩子滿18週歲以後,自己願意,可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1樓:

大家聯名上書怎麼樣?判給誰就由誰決定改與不改。

孩子改姓需要什麼手續....我要正確的/

22樓:諾諾百科

一、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二、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三、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你們離婚的協議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如果上面規定孩子歸你,並且你是孩子的唯一監護人, 那麼,派出所應該接受你的請求, 不應該還繼續需要父親的確認. (派出所要求的那個證明材料,應該是他爸爸同意孩子改姓的確認書). 你再去派出所跟民警解釋一下, 最好能出具法院判決書或者離婚協議書.

如果派出所還不認可, 你可以找律師與他們交涉,或者找他們的上級機關申訴.

補充: 我又查過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你們的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判決書中明確規定父親放棄所有一切對於孩子的權力和主張,或者寫明瞭你有更改孩子的姓名的權力的話, 那麼就不需要父親的證明了.但是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 那麼孩子的父親還是有保留孩子跟他姓的權力的, 因此,公安機關對於你的要求需要孩子父親的證明,也是為了保證將來孩子父親不會因此而追究.

權宜之下,你還是應該找到孩子父親,跟他商量一下.你可以把給孩子改姓的具體原因給他說清楚, 只要是對孩子有好處,當父親的一般都會同意的, 畢竟,他對孩子還是有愛心的. 如果他堅持不同意, 也就算了.

畢竟孩子跟誰姓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讓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24樓:律圖網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25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出生證上已經有名字了的,如果需要改的話,自己寫份申請變更姓名的報告,再去你們居委會打張證明,然後去便民中心公安視窗,填一張變更姓名申請表,一般情況下,小孩子改名都會給你們改的,如果已經開始讀書且未領身份證的,可以拿上學校在用的素質手冊(前提是素質手冊上必須是你要換的名字),加居委會證明和申請報告,一般7個工作日內能辦好。

26樓:矇嗚瞳挨臄低

小孩改姓,需要父親回去嗎?

孩子父親不同意孩子改姓怎麼辦

2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姻法》第22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滿十八週歲後,有權自主隨父或母姓。

有以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

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後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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