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長期每個月不按時發工資怎麼辦

2022-01-05 06:46:20 字數 3588 閱讀 3245

1樓:

如果拖欠的太多,可以找勞動局司法所,他們不幫忙調解

2樓:yyy凹凹凸凸

如果是國企可以報告一些管理局之類的,可以打**。但是如果是民營企業,正常的很。

3樓:

嗯,我們公司也是,不過最多退欠一個月左右,要麼忍,要麼換工作。

4樓:細水長流蔭遠堂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您的描述,分別為您解答。1.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向您支付雙倍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

2.您想辭職公司不批的行為違法。辭職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公司即可,不需要公司批准或者同意。

3.公司拖欠工資,10月份的工資現在還沒有發的行為違法,您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資為由單方解除勞動關係,並按照工齡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現在您不想繼續在公司上班的話,直接單方解除勞動關係即可,不需要按照辭職來處理,同時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工資、經濟補償金,公司不給的。

5樓:

按照《工資支付給暫行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如果拖延,違反勞動合同法

事實上能按月支付就不錯啦

時間久了,就可以到人社局投訴。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樓:思

這個沒有辦法,要不辭職,要不忍耐

7樓:

都來說說,哪個好用

 我來答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怎麼辦?

8樓:諾諾百科

可協商解決或索要賠償金。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支付工資的具體日期由企業與勞動者約定。支付工資的日期一旦確定後,剛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日期支付勞動者工資,逾期不支付工資的,則按拖欠工資處理。

根據《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9樓:睦仙佛陽朔

不按時發工資屬於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

10樓:春風己化細雨

不是不給你一個人不發工資

也許公司不太景氣

等等,一定會解決一點的

11樓:任簫伊景

公司不及時發工資已經拖到10天了。還有剛上班的時候扣了一星期的工資。想辭職的話。幾天之前通知可以辭職?不管交不交接?一直也沒有籤合同。也不給辦社會保險。

12樓:白雲稱豬

辭職。並向當地勞動及社會保障部門反映此事,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糾正公司的錯誤做法,並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後果如下:

(一)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時,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期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怎麼辦

13樓:林依然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4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

;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每個月10號發工資是什麼意思,每個月10號發工資和20號發工資有什麼區別

指的是按月結算的月工資發放日期。上個月工資將會在下月十號統一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公司在合同中規定每個月都要發工資,但是我們最長月沒有發工資了算不算公司違約了呢

算!可以先和公司談,如果不給可以找仲裁部門解決!是違約了。法律這麼規定的。可以直接找當地勞動局解決你的問題,公司已經違約了,現在勞動合同法,有規定不能拖欠工資的 算 絕對算 我們公司也是 去勞動局告可以的!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 沒有約定工資支付日期的...

你好 我們跟老闆說好的每個月都發工資的,現在我們沒有仼何憑證,但是我們已經都做了兩個月了還沒有發工

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