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國古代文官制度得特點及原因

2021-12-25 15:58:18 字數 5601 閱讀 9920

1樓:隨心而發的

**明朝文官制度的利與弊

《萬曆十五年》作為著名學者黃仁宇的力作,以其獨特的大歷史視野為我們剖析了中國古代文明由勝而衰的深層次原因。無疑,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制度文明發人深省,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正是君主**空前加強背景下的文官制度。下面筆者將從三個方面**明朝文官制度的利弊:

(一)宰相制度的瓦解

宰相,作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文官叢集首領、帝國的輔弼之臣,在中國古代歷史的長河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在進入明朝之前,宰相制度的演變歷經了獨相、群相兩段歷史時期(直至清朝,宰相制度消亡)。而在明王朝,宰相制度也可分為兩個階段:

朱元璋洪武初年設左、右丞相兩名;之後以胡惟庸謀反事為由宣佈永遠廢除宰相制度,宰相事務由皇帝一併行使,最終因皇帝力不能及,出現數名尚書兼任內閣大學士(本為皇帝祕書人員),成為無宰相之名卻有宰相之實的群相。其中,最重要的稱為內閣首輔,其次稱為次輔,餘者稱為群輔,除需負責其所主持的部門事務外,還要負責票擬,對軍國大事提出處理意見交由皇帝最終裁決。

內閣輔弼,作為一種非正式的、非律令化的宰相制度,其優缺點均很明顯。其優點在於可以防止宰相權力過大、危及君權和國家穩定。歷史證明在明朝兩百餘年的歷史中,****(不含宦官)無法發動真正能危及王朝的叛亂或謀篡事件。

然而其缺點卻更甚:首先,由於內閣輔臣的任命是具有極大隨意性的,君主可以隨時決定入閣人員及其數量,那麼,一個時期內閣臣整體上的品行和能力高低,以及數量是否合理,均與相應時代的君主才能和責任心直接相關,而明朝卻以屢出昏君而著稱;其次,內閣雖擁有票擬權,能群策群力提出對國家大事的合理意見。然而這些意見都能轉化為國家政令卻是未必的。

當君主信賴輔臣時情形會較為良好,而君主剛愎自用或猜忌之心過重時則會抑制內閣所應起到的作用,使得內閣成為君權完全的附庸,在宦官弄權時情況則會更糟(君主的決策權稱為批紅權,很多時候由司禮監掌印太監代為行使,導致太監從中弄權壓制朝廷**,更何況太監還掌握有令人毛骨悚然的特務機關);再次,內閣首輔的地位遠高於其他輔臣,因為事實上票擬的起草大都出自首輔之手,其餘輔臣僅能起參贊作用甚至不起任何作用,所以內閣首輔的位置成為文官們權力角逐的最高目標,乃至上演出一幕幕死亡遊戲,導致嘉靖、隆慶、萬曆年間的首輔之爭成為一場死棋局中的慘烈博弈,夏言、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無論是作為奸臣而著稱的嚴嵩還是以賢相而聞名的餘下四人,均是依靠權術剪除乃至消滅前任成為首輔。制度的不合理設計導致文官們要想登上最高的舞臺、實現最大的理想抱負,就必須要經歷若干次權力傾軋、內部相殘的慘重經歷。是是非非之中,**們將大量精力浪費在內部消耗之上,形成若干層層疊疊的利害關係網路,同時導致無數仁人志士和棟樑之材慘遭淘汰。

如此情形,遑論這些以修身養性、齊家治國為座右銘的知識分子們能真正治理好龐大的中國!

(二)文官的選拔機制

科舉制度曾經是國人引以為傲的先進位制度,為古老的神州大地造就了無數英傑。然而,當科舉制度進入明朝時卻情形大變。原本旨在在不同社會階層中選拔管理國家的優秀人才,客觀上促進教育傳播、與思想文化科技繁榮興盛的科舉制度開始淪為禁錮思想、摧殘人才的落後統治工具。

曾幾何時,科舉考試除了考察詩文、經義更注重考察生員的政治水平,考試科目還一度劃分為進士、明經、明法、明算各科,而到了明朝,考試文體被嚴格限制為以形害義的八股文,考試範圍也被嚴格限定在四書五經範圍之內,更甚的是竟然還要求考生以朱熹對經書的解讀作為依據來詮釋考題!荒誕之處,幾乎是不證自明。試想此種制度之下誕生了多少滿日只會「之乎者也」、「聖人云」皓首窮經卻不涉世事、不明事理、知識狹窄、不明經典真正深意的腐儒!

其流毒之深,遠過於焚書坑儒。如此選拔出來的帝國**們,雖儘可謂「文人雅士」,卻又有多少具有真才實學!高層文官,幾乎都誕生在科考進士之中(特別是前兩甲),試問那些沒有通過這種不合理的科考的能人們卻又如何實現自己的價值呢?

更為可悲的是,每每科考張榜之後,進士舉子們便根據自己科考情況去自覺地論資排輩、結黨營私!

(三)過分重文輕武的官制

終明一朝,武官雖享有較高品級並可以擁有文官極難獲得的、以軍功封爵成為貴族的機會,然而過分重文輕武的格局卻從未改變。且不論執掌軍事的兵部尚書和侍郎(明中期後還不時領兵作戰)、主管戰事策劃的兵部職方郎中均為文官,在明中葉以後代表**朝廷執掌地方最高軍政的最高長官總督、巡撫也均為文官。武將者,即使才華蓋世、文武雙全,最多也只能成為總兵,受相應高階文官直接節制。

將領們成為了上受天子猜忌(自古能徵善者者多被最高統治者視為帝國安定和皇位穩固的最大隱患)、外受文官集團欺壓,內受同為武將的僚屬們出賣的尷尬角色。岳飛曾言道:「文官不愛財,武將不怕死,便是清平好世界。

」可是,九泉之下的**穆恐怕不會料到,在明朝,即便文官清廉盡職、武將英勇善戰,一樣也不會早就清平世界。因為,大明王朝和大宋王朝一樣,重文輕武的體制嚴重束縛著國家的國防力量,而明朝還更甚,因為宋朝畢竟是通過分權來限制武將,卻還沒有出現明朝無數次文官領著武將去征戰這樣的荒誕現象!外行指揮內行,其結局可想而知。

於是,歷史再次重演,天生善戰的遊牧民族騎兵們再次征服了這個古老的國家,經濟文化上的弱者又一次打敗了強者,為這個國家和民族留下了更多值得思考的東西。

國富,未必國強;文化昌盛,未必文明昌盛。

2樓:嘎嘎

利:為國家添了一大批有真才實學棟樑之才。

弊:要打仗時 沒有能帶兵的大獎,全是些紙上談兵的文官,不利於國家的穩定,安全。

3樓:滅卻的十字

中國古代文官制度很多啊 請舉明具體時間

概括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的發展特點

4樓:燘魰

1.由家世、財產、門第逐漸發展到才學,選拔標準趨向公開、公平

2.選官權從地方收歸**

3.選擇方式由舉薦評定授官到科舉考試,趨向嚴密、科學

5樓:落寞藍櫻花

選官制度的主要標準由家世、財產、門第逐漸發展到才學,選拔方式漸趨嚴密科學,標準逐步趨向公開、公平、客觀;影響我國時間最長的選官制度是科舉制度,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選官方式。明朝之前的科舉制度推動了我國教育和文化事業的發展,積極性占主導地位;但明朝之後的科舉制度消極作用佔據主導地位

6樓:大朗

由世襲官職到察舉制再到九品中正制最後是科舉制請採納

中國古代文官制度

7樓:唐一憨憨

文官制度的內容

(一)、錄用

世襲制主要形成於商周時期,依據家族的血緣和親疏關係,確定各**的任用和級別。最具代表性的,當屬分封制和宗法制,儘管這兩種制度主要用於上層的統治階級內部,但這種「親貴合一」 的制度,也算是一種特殊的文官制度,起到了一定的借鑑作用。

薦舉制東周時期,周王室沒落後形成了諸侯割據現象。諸侯之間相互攻伐和戰亂不斷,為了求得生存,各國都非常重視選賢任能。因此,**的選拔方式開始趨於多樣化。

秦漢以後,文官制度主要集中於薦舉制,分為察舉和徵辟兩種方式。察舉是自下而上的選官方法,即朝廷指定不同的**擔任舉主,依照相關規定推薦相應的人才,多為中下級**;而徵辟,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選官,由皇帝親自徵召品學皆優的人才,多為出任高階**。

西晉到南北朝時期,選官制度主要採用「九品中正制」。國家設立各級的大小中正官,按照門第和德才,最主要是門第,考察和推薦人才。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計**九等,一度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尷尬局面。

科舉制始創於隋朝隋煬帝時期,發展到唐代後已經十分完善。一般以儒家的經典著作為考試內容,由禮部具體主持,選拔合格**加入到文官隊伍中。

孫中山說:

現在各國的考試製度,差不多都是學英國的。窮流溯源,英國的考試製度,原來是從我們中國學過去的。

**中國古代文官制度的發展歷程

此後的歷朝歷代,科舉制度都有所發展和改進,在形式上打破了士族和門閥制度,為大批中下層寒士,提供了通過個人努力而入仕為官的機會和途徑。社會出現了「朝做寒衣郎,暮登天子堂」這種以才取人的可喜現象。

但是,到了明清以後,由於科舉考試內容死板教條和格式僵化,完全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在清末時期被徹底廢除。

(二)、考核

對於**的考核等獎懲制度,在我國古代由來已久,很早便出現了。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然而,之前的律法多會因人而異,因時而異。正規的考核制度,基本上形成於國家大一統後的隋朝。為了加強這種考核機制,隋唐時期專門設立了考功司,負責進行**的考核工作,具體依據的標準是「四善」和「二十七最」。

所謂「四善」:

一曰德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稱,四曰恪勤匪懈。

而「二十七最」則規定了不同職責和不同職位的各級**,在相應領域所要堅持的工作準則或者工作操守。

到了明代,文官制度發展到了巔峰時期,考核也日益完善和嚴苛,分為考滿和考察兩種形式。考滿是對**任職的全面考察,結果分為稱職、平常和不稱職三種。考察又稱為「大計」,類似於一種紀律監察,分為「貪、酷、躁、老、病」等內容。

到了清代以後,考核**成為一種慣例和定製,對京官的考核叫做「京察」,對地方官的考核叫做「大計」。考核中糾以六法:

不謹、疲軟者,革職;浮躁、不才者,降調;年老、有疾者,休致。

如考核優異者,進行升賞,有即升、推升、議敘、加俸、加頂帶、蔭子侄、入旗等等;而考核不合格者,有降罰、罰俸、降級留任、降級呼叫、革職留任、革職、撤祠、

8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佔代文官』制度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鮮明特點:

第一,功能完備,制度祥審。中國佔代文官』制度自戰國產生以來,儘管歷代各有釐革,但前後相承,沿革清晰,經過數千年的積累,逐步形成了功能完備、制度祥審、獨樹一幟的系統與活動原則。

第二,以法確認,規範嚴密制定法規,以法確認和調整文官』組織與活動,這是中國佔代文官』制度的又一顯一著特點。自秦漢開始制訂文官』律,至魏晉南北朝,隨著文官』組織規模的擴人,在典、格、令中也增加文官』制度的新內容和新規定。唐六典的出現,更使文官』組織與活動有了填密的規範。

經過宋、元、明、清的不斷補充和完善,逐步形成了以會典形式為卞的一整套法規體系。

第三,革故鼎新,自我完善中國佔代文官』制度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發展變化的需要,適應統治階級內部權力分配的要求,不斷革故鼎新,自我完善例如戰國時代的文官』制度就是在「廢井田,開籲陌」之後,在以地卞階級的土地私有制取代奴隸卞貴族的土地國有基礎

上建立起來的。漢代,隨著驪域的擴人,對文官』需要量人增,』自』吏數量最多達到巧萬人之多,約佔當時全國人口的3 }`/o唐朝山十社會的安定,國家的富強,使得文官制度有可能達到成熟。

第四,尊卑相別,等級森嚴。中國佔代文官』制度深受宗法制度的影響,具有嚴格的等級之別,在封建社會,家法與國法相通,宗法精神與原則廣泛滲透十社會各個領域。例如父權被引入行政活動領域,無論皇帝,還是地方臨民之官』,都藉助父權來強化其統治權《唐

律疏議·名例篇》露骨地指出:「王者居震極之至尊,奉上天至寶命,同二儀之覆載,作兆庶之父母,唯子唯巨,唯忠唯孝。」

第五,禮德政開」,相輔相成中國佔代文官』制度深受以儒家學說為卞導的封建文化的影響。在儒家思想的支配下,封建統治者治國的傳統政策是以禮德輔政開」。《唐律疏議》對此表述得十分明自:

「德禮為政教之本,l卜」法為政權之用,猶昏曉陽秋相須而成者也。」顯而易見,作為執政治民的文官』們,必須行仁義,崇道德,把開」政和道德聯絡在一起禮德刑政相輔相成共同為治、

中國佔代文官』制度與我們今天所要建立的國家公

務員制度是根本不同的然而,"1"i我們在馬克思卞義

的指導下,採取批判繼承的態度,總結歷史,推陳出新,

我們就會發現,中國佔代文官』制度仍然是一筆比較珍

貴的歷史遺產,它對十我們今天的國家公務員制度的

合理構建、完善發展和人事行政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

化都具有相當的借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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