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選舉委員會的產生方式合法嗎,村民選舉委員會怎樣產生

2021-08-16 14:27:36 字數 1929 閱讀 3294

1樓:南霸天

只要公開公正,村民選舉委員會的產生方式並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規定: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推選產生。

2樓:為工人著想

都是不經老百姓,沒有民主,村裡都是偷偷的辦!

村民選舉委員會怎樣產生

3樓:樂觀小山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提名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應當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退出村民選舉委員會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果依次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第十三條 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一)戶籍在本村並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並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四條 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公佈。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佈之日起五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公佈處理結果。

第十五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選人。村民提名候選人,應當從全體村民利益出發,推薦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為候選人。

候選人的名額應當多於應選名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由候選人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選舉村民委員會,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當選人數不足應選名額的,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不得少於已投選票總數的三分之一。

選舉實行無記名投票、公開計票的方法,選舉結果應當當場公佈。選舉時,應當設立祕密寫票處。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選舉期間外出不能參加投票的,可以書面委託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佈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名單。具體選舉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第十六條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

4樓:

村民選舉委員會有黨委班子組成嗎

5樓:

各地根據實際操作上可能有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三章十二條規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

實際上,出於對工作有利的考慮,選舉委員會預備人選是由上級選舉工作組和上屆村民委員會討論決定的,成員大多是上屆村委會和村黨組織成員。預備人選拿到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上半數以上村民同意就可以了。除非有人對預備人選有很大意見,否則不會有大的變動。

其實,選舉委員會也就組織村民選舉,跑跑腿什麼的,沒有什麼優勢,而且還有上級選舉工作組監督。相信只要得民心,為人民著想,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求的(江蘇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是的。但黨內選舉與村委選舉又有根本的不同,既然你知道選舉辦法,這裡就不贅述了。一般是先由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黨支部委員會,再由支委會等額選舉產生書記 副書記。但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黨支部書記 副書記需要上級黨組織審批才能有效確認,所以跟村委會選舉肯定有一個時間差。村委會選舉是採取直選方式,並且主任 ...

集體土地的合同,以村民委員會的名義還是以經濟合作社的名義籤

答覆如下 一 土地管理法規定,我國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城市市區土地 和農民集體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土地,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除外 個人和單位可以依法獲得土地使用權,二 在農民集體土地的問題上,若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 管理 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