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土地確權男方不給怎麼辦,離婚後土地確權沒有我怎麼辦?

2021-08-02 22:25:34 字數 1698 閱讀 2880

1樓:盡心的云云老師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於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1、婚後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

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解除婚姻關係時,應當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歸非城鎮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後另一方戶口遷入的。

離婚時要求分割的,亦應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進行土地承包責任田劃分的,不管離婚當事人是否屬同一經濟組織,則遷入的一方在離婚時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援。第二,一方結婚後戶口遷入的,落戶所在村的村集體按“大穩定、小調整”的方式用集體的預留地、開墾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補給該戶承包土地面積的,原則上增補部分歸婚遷一方,但有該承包戶其他成員的份額的,要扣除。

2樓:墨汁諾

土地確權是以家庭為單位而確權的,如果已經離婚,土地歸屬應以判決為準,到當地土地資源部門辦理確權變更手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公民、集體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承包合同取得的對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從事經營並獲取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村中男女公民都享有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是關係到他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維護正常生活的重要的財產。

然而,因各地發包的方式不同,當事人承包土地時間與婚姻關係成立的時間的不一致,以及各地不同的鄉規民約,離婚案件中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割情況複雜,難度較大。司法實踐中對對土地性質認定、法院管轄權存在爭議,對於保護離婚婦女的合法權益、實現男女平等極為不利。

3樓:寶貝馬龍

離婚後,你成了外村人的戶口。為什麼要你的份呢。這個肯定不會給你m。因為那個屬於本村人的福利。也軋就是說?你把這個地拿走了。那麼人家在娶媳婦了。人家吃啥

4樓:

首先要搞明白為什麼離婚後要給?是婚後共同所得?

離婚後土地確權沒有我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確權是以家庭為單位而確權的,如果已經離婚,土地歸屬應以判決為準,到當地土地資源部門辦理確權變更手續。

6樓:匿名使用者

從道理上講,前夫村的土地不可能給外村人。

所以,前夫做的沒有問題。

你的土地應該在你們村。

7樓:優溶摶剛

嗯,這也得去法律諮詢的地方諮詢一下,到底這個土地是怎麼劃分的?

離婚後村裡土地確權有權利不給女方土地確權嗎?

8樓:土流網

沒有權來

利。根據農業部自等6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對“承包農戶分戶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有關規定,對承包戶因離婚要求分戶的,應由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供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及離婚證,按照雙方當事人提出的分戶申請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別簽訂承包合同後,再予以確權登記頒證。

對離婚後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婦女,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對其承包地應按照離婚時法院判決書或協議書確定的承包地,依法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9樓:一劍洪城

可以,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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